『壹』 互濟互助平台是傳銷嗎
現在我就在四川南充!來了有3天了,吃住都是在他們租的3室一廳一廚2衛的套間裡面,而且是免費的,沒人給你要錢,說是這些都是團隊提供的,每天都有不同的所謂「成功人士」來給你上課,內容就是他們的「百姓互濟1+1致富平台」;那麼這個平台是做什麼的呢?從字面意思不難理解,百姓就是普通老百姓,互濟就是說相互接濟救濟的意思,重點是1+1,1+1就是說1個人帶1人進團隊,致富就不用解釋了。
『貳』 百姓互助招商群是傳銷嗎
是不是傳銷,要根據其具體的運營、操作模式才可以進行判斷。以入會員的模式,再介紹朋友入會員,公司給返現金,這種情況就是拿親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謹慎。
《禁止傳銷條例》中明確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叄』 微信互助聯盟是傳銷嗎
首先何為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需從法律規定以及具體的運作模判斷是否屬於傳銷。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傳銷的明顯特徵:
1、傳銷的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2、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
『肆』 互濟互助是傳銷嗎
應該是傳銷,將一般的助人為樂,捐助救助等偷換概念,擴大范圍,改變用途等,將合法的名義用於非法的用途,已經不再是合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