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商代理 » 聯營和加盟代理的區別
擴展閱讀
鎮三關的加盟電話 2025-04-30 23:34:30
旅行社門市加盟流程 2025-04-30 22:52:15

聯營和加盟代理的區別

發布時間: 2021-05-21 19:38:36

『壹』 聯營,代銷,直營的定義和區別是什麼

  1.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

  2. 代銷的全稱: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一般來說,網店代銷人將批發網站所提供的商品圖片等數據放在自己的網店上進行銷售,銷售出商品後通知批發網站為其代發貨。銷售商品只從批發網站發出到網店代銷人的買家處,網店代銷人在該過程中看不見所售商品。網店代銷的售後服務也由批發網站行使。

  3. 直營: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4. 三者區別就是經營方式不同,途徑不同。

『貳』 代理和聯營的區別

我認為你應該想知道的是代銷和聯營的區別,而不是代理吧!
不過,我還是先給你介紹一下代理:
代理,就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權,他方依代理權與第三方進行法律行為,其行為後果由一方承擔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
現在我們來講聯營:
聯營的定義及其三種形式
聯營是企業之間或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聯合經營,它是法人參加橫向經濟聯合的主要形式。在聯營中,聯營各方地位平等,主要是以合同或章程的方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以此協調經營活動,聯營主要出現在經濟體制改革初期,到80年代後期以後,隨著股份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聯營的發展已處於低谷。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聯營有以下三種形式:
1.法人型聯營,這是一種最緊密、最穩定的聯合形式,它是指聯營各方以財產、技術、勞務等出資組成新的經濟實體,並由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聯營。《民法通則》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根據這種聯營所形成的聯營企業為法人。它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以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范圍等均適用於企業法人有關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利益分配、風險承擔、管理機構的產生、成員的加入和退出等均由企業章程予以規定。
2.合夥型聯營,這是一種半緊密、較穩定的聯合形式,它是指聯營各方以財產、技術、勞務等出資,共同經營,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聯營。《民法通則》第五十二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根據這種聯營而組成的企業不具有法人條件,其財產屬於共有性質,聯營各方的責任是無限的連帶責任。
3.合同型聯營,這是一種鬆散型、簡易型的聯合形式。它是指聯營各方既不出資,也不組成新的經濟組織,而是按照合同的約定相互協作,各自獨立經營,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的聯營。《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這種聯營形式只不過是聯營各方之間的一種較為穩定的合同關系而已。
再講代銷:
代銷,是指委託方支付手續費等經濟利益為條件,將自己的貨物交付他人,由他人代為銷售的一種經銷方式。代銷行為包括兩個部份:一是委託方將自己的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二是受託方銷售代銷。
它們的區別很明顯,就是企業和個人的合作區別。
希望對你有幫助。

『叄』 聯營店,直營店,加盟店,經銷商,專門店有什麼區別

現在一些新的加盟模式就是直營和加盟相結合的聯營模式,就是加答盟商入股做股東,公司運營管理,這種方案,目前來看,是比較適中的一個內方案,也是相對來說減輕了公司及加盟商雙發的壓力首先來說:加盟和聯營各有各的好處。聯營對於店鋪來說可能沒有加盟要求那麼高。

1、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2、加盟一般是獨立的實體。財務獨立於總公司。
3、聯營一般是總公司有部分股份,參與財 務管理。
4、加盟避免經營風險,聯誼分擔財務風 險。

分擔財務風 險:聯營風險比加盟風險低,投入的成本也低,公司要給你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當然得到的回報盈利相對於加盟也是比較低的。因為聯營是你和公司共同經營,風險大部分都公司承擔,所以公司也是要抽取後期店鋪經營的盈利的。

加盟避免經營風險:加盟經營成本增加,因為你要付房租,人工水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還有各種經營費用,這樣經營成本會增加,你只是現款去公司低折扣進貨,然後給你多少換貨率,公司給你承擔的換貨率,其它就不承擔。

『肆』 加盟、連鎖、代理三者之間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加盟店:以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為要求招商,尋求志同道合的人士復制這個體系開展經營活動,收取相應加盟和管理費用。作為基礎和招商可行性說服因素,運用這個體系的總店首先在經營上是成功的。

連鎖店:相同的經營項目、產品標准、服務標准、管理模式、價格體系、CI識別系統等。自我復制擴張,不尋求外部加盟。

代理商:根據廠家要求和自身條件,雙方進行協商、簽約,獲得銷售權即可,經營上自由靈活。

區別主要是:加盟和連鎖是企業的經營模式的不同,代理是一種營銷方式

『伍』 請問聯營與加盟有什區別

俗話說,聯營就是主要是為了號召微小「兄弟」合作起來對抗大公司,而加盟就相當於是別人的雇手,你理解了這,就理解了聯營與加盟了

『陸』 聯營與加盟的區別

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分為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聯營是企業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橫向經濟聯合的一種法律形式。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柒』 加盟和代理兩個有什麼區別

其實加盟有多種加盟的形式,代理也有多種形式,但我看你這么問,就回答一些相對共同的區別給你:

加盟主要是指被授權使用某一個品牌或者商標,根據其品牌總部的要求,比如開設一個終端形象統一的店面,由總部提供產品,按照總部的相關規定定價和銷售,這個時候你就是該品牌的加盟商

而代理指在一定區域代理某一個品牌,比如在一個市,一般來說代理具有排他性質,你在某一個區域取得代理權,該品牌一般不允許在該區域發展別的銷售合作夥伴,當你取得某品牌代理後,你可以通過直營、連鎖加盟、代銷等方式拓展你的經營渠道。

因此總體來說,加盟往往局限於一個到幾個店面或經營體,而代理是在一定區域取得了獨家經營權,代理取得的許可權比加盟要多,進貨價格往往能更優惠,當然,投入也可能會大一些了

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可以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