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奶茶店注意事项
加盟奶茶店,注意以下几点可以尽量让创业前期少走弯路。
1、对奶茶行业的了解
加盟奶茶店之前,先不要着急去找品牌,在这之前要好好去了解一下奶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行业,这个行业是怎么来的,市场状况如何等。
2、花时间去一些不同的奶茶店体验
奶茶店是供给顾客享受的行业,一个奶茶店到底能不能给人享受,想知道这点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自己去体验,奶茶品牌有很多,但在享受上肯定会有所不同,不论是奶茶口味的享受,还是店面环境的享受,好的享受才能有更多的回头客。
3、多去几家奶茶品牌见面谈
见面谈的好处是能问到更多的问题,也能得到更准确的回答,并能以此感知到他们的服务水准、公司实力、以及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的周全度。通过这几点进行对比,方能选择出一个较为靠谱的品牌。
4、店面设计多提出自己的意见
加盟店的设计方案都是品牌方出的,为了考虑成本与工时,可能设计出的方案并不是那么好,这是时候你就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尽量设计的时尚一点,甚至可以额外花钱让店面更高端一些,店面风格对生意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5、注意合同问题
加盟奶茶店的合同通常都是板式合同,里面的内容很笼统,如果就这样签了可能后续会发生很多无法厘清责任的问题,所以你可以自己提出一些具体要求,让品牌方加在合同当中。
6、要注意卫生及食品安全
奶茶店的卫生是很重要的,甚至比口味还要重要,喝奶茶的顾客以女生为主,女生的爱干净程度就不用说了,如果奶茶店卫生不好,会直接失去大量客流,甚至还会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性,食品的安全性是社会责任。
⑵ 加盟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第六,盟主是否提供开业全面支持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⑶ 加盟商合同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加盟商在签订合同签建议先了解合同的内容保障自身的权益。其中要重点了解总部是否有服务标章注册证,总部要拥有这个品牌才可以授权加盟店,其次了解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是怎么样的。关于一般合同所包含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⑷ 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⑸ 加盟奶茶店注意哪些
开奶茶店的话首先要观察市场。所在的城市是否有较多的学校存在,因为毕竟学生和年轻人才是零售奶茶的主要消费群体。
其二要选择好一个好的门面。门面可以不大,但是人流量一定要大,要较为醒目。
其三选择好一个好的品牌,例如柠檬工坊,coco等等。尤其柠檬工坊的价格适中,较为推荐。味道也不错。
再其次在店里要注意卫生,我见很多奶茶店给吸管都是随随便便用手给的,或者顾客自己拿。而有些奶茶店就会比较讲究拿一个小镊子夹吸管。这样的小细节就很重要。
以现在的市场行情来看,每杯奶茶的纯利润在60%以上,有些奶茶品牌在某些大城市的利润更高,像阿牛与仙草这个奶茶品牌,在北京的某些加盟店,每杯奶茶的纯利润可以达到70%左右,coco这种奶茶在南方某些城市每杯纯利润可以达到75%左右,但是加盟费用太高要150万,以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只要品牌、经营地点及经营技巧很好的话,投资一般半年左右可收回全部成本。
加盟奶茶店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第一,资金投入,准备投入多少来加盟开店,因为加盟有些奶茶品牌的加盟费用较高
第二,奶茶在本地市场的受欢迎程度,即奶茶是否受到本地市场年轻人的喜欢,这是大的基础
第三,是否适合开奶茶店的比较好的位置,人流量大的步行街、学校、车站及年轻人较多的工业区,自己是否能在这些地方找到合适的店铺
第四,选择一个好的奶茶品牌加盟,这点也很重要,现在各类奶茶品牌参差不齐,要找到一个好的奶茶品牌需要注意:品牌影响力、产品口感、门店形象以及品牌总部为加盟商提供的各类服务,总之需要综合权衡
第五,签订加盟合同,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到奶茶品牌总部和相关人员进行细致详尽的沟通,一定要把自己最为关心的问题全部问到,通过慎重考虑后决定是否加盟、签订合同
祝你早日成功!
⑹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特此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 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 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 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 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 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 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 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 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 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 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 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 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 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 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 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 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 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扩展内容
(1) 法定开示事项 基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应当作为开示事(本文来源:中国县市经济交流网http://www.xian4.com.cn)项的事前说明与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实际上是否相符。
(2) 商圈调查、销售预测 总部应当进行店铺定点调查、商圈调查,并提示包括销售预测、盈利预测内容在内的选址调查报告和经营计划书。加盟志愿者应当确认的是,总部进行的有关该店铺销售预测,是单纯作为参考呢,还是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该销售额(保证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总部基于客观且合理的资料进行了销售预测,并且合同书中总部没有保证最低销售额约定,那么,即使当该店铺的销售额达不到预测销售水平,也不能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
(3) 各种应付费用 特许加盟涉及各种名目的费用。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加盟志愿者应检查各种名目费用的报偿对象究竟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还,但保证金主要是担保加盟店对总部的债务的,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时,如果加盟店没有债务,则应当返还。因此,应当检查确认支付的款项,哪些要返还,何时返还。
(4) 违反合同时的损害赔偿与中途解除合同时的违约金 无论加盟店还是总部有违反合同行为时,对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有定额赔偿制,比如,加盟店违反合同时,应支付30个月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这种约定如无特别例外,法院不会裁定为无效。因此,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检查确认损害赔偿额及违约金数额。
(5) 竞业禁止义务 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间加盟店不得从事同种经营,并且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间(一年至几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从事同种经营等以保护经营专业技术、从前的商圈为目的的竞业禁止规定。这样,即使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想要转换到其它特许连锁系统,如果是同种行业,将受合同约定的限制不能进行经营。因此,在加盟新特许连锁系统时应充分重视此项规定。
(6) 区域特许(territory区域限定) 邻近既存加盟店,总部又开设新的直营店或允许开设其它加盟店,这将影响既存加盟店的经营业绩。这种场合,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如规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区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对总部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动推动人员口头承诺而合同实际上没有相关约定,在诉讼中,加盟店以区域特许侵害为由向总部提出损害赔偿是困难的
⑺ 加盟一家奶茶店需要注意什么
一点点奶茶加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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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盟商要求
1、认同并接受一点点奶茶品牌理念及总部发展方向。
2、具有足够的创业热情,能够积极投身到一点点奶茶加盟店的经营中。
3、理性清晰的看待加盟投资创业,对投资风险有可观的认识。
4、愿意接受一点点奶茶总部的各项专业培训,并服从总部的统一管理。
5、拥有充足的创业资金,确保店铺正常运转不受影响。
二、加盟区域要求
1、加盟申请仅限于目前已开发加盟区域,其他区域加盟申请可以在下方留言。
2、建议地点在繁华商业街、大型百货商圈、购物中心、地铁口或中心商务区、校区(以大学为优先考虑),所选位置距离已开店铺半径直线距离大于500米。
三、加盟店面要求
1、店铺使用面积要求20-80平方米,门面宽度不低于3米,招牌高度不低于0.6米,宽度不低于3米;具有独立进、排水功能,供水管直径25mm水压3kg,排水管直径50mm;满足电力>20千瓦的要求。
2、店铺内房型特殊的,需要报备总部特殊审批。
3、所选择店铺的使用性质必须是“商铺”。
四、投资商经营管理能力要求
1、有相关行业经验,及时完成生根公司下达的各项要求,并积极参加培训,为提高自身及团队经营管理水平而努力。
2、0经验者也可,但需有能力经营好店铺。
3、能独立调查意向门店商圈,具备体验训练操作能力。
4、拥有一支优秀的经营团队,或自身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
5、人际交往能力良好。
6、有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持续发展的意愿。
7、符合以上能力,总部开始评估投资商开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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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成立加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加盟合同转让协议要注意:一是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二是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⑼ 加盟奶茶店需要注意什么
能很多人都不了解coco奶茶,coco奶茶是从一家小小的茶饮店慢慢做到加盟品牌的规模的。从无到有,从一家到千百家这个过程历经了多少艰难险阻也是不为人知的。那么在开店方面,加盟商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
l 充分认知自我
每一个想要加盟的创业者不能盲目加盟创业,要对自己有一个充分的认知,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适合做什么、想要做什么、擅长做什么,完整的剖析一下自己,做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l 做好创业定位
在创业加盟以前,coco奶茶提醒你,一定要对品牌的创业规模、行业地位、品牌内容等有一个了解,加盟商需要有一个明确、清晰的创业定位。
l 做好战略布局
Coco奶茶提醒你,在创业之前要有一个宏观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不论是对内部发展规划还是外部的市场开拓上,都要设立目标,或短期目标或长期目标。
coco奶茶加盟流程须知:
1、投资咨询:投资者向总部咨询相关合作事宜,并索要有关资料,填写加盟申请表,并递交到总部,等待总部的审核。
2、实地考察:投资者到coco奶茶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资格审核:总部对投资者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合作资格,双方进行商议。
4、签订合同: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争议,正式签订合同。
5、缴纳费用:投资者按所选择的投资类型向coco奶茶总部交纳相关的费用,同时留有相应的项目运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