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加盟 » 加盟店去年合同丢失
扩展阅读
杭州茶道加盟费多少 2025-06-07 06:12:02

加盟店去年合同丢失

发布时间: 2021-09-19 14:23:33

1. 我是一名加盟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授权书弄丢了,请问可以补签吗需要什么手续

应该可以 他还要做你后期的生意 除非他们不做你以后的供应商了

2. 我以前在直营店上班的,牵拉劳动合同,后来掉到加盟店,要重新签合同吗,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

不一定要看合同约定

3. 双方合作生意合同书有一方丢失了会有什么后果

这个合作做生意的话,既然都是合作伙伴,朋友,亲戚的关系,这丢了就可以补一张就可以了。

4. 加盟合同丢失能否补办

说实在的贷款合同丢了与你关系也不大!
因为房管局有一份存档!银行也有几份!
无需补办!!
只要不是房产证就行了!我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这一点很清楚!

5. 商铺租赁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1、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5)加盟店去年合同丢失扩展阅读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6. 我是加盟店没有违反加盟的条利开了一年他们不让开了要赔我损失吗

这个没办法,合约里没有规定合同期到了之后,人家不愿意跟你续签,就要赔你损失的规定啊!
这就好比一个商品或者租房子,租房的话,你的房租合同到期,房东不愿意把房子继续再租给你,那也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凭什么要他赔偿你的损失,他欠你什么了?

7. 企业合作合同丢失怎么办

合作合同通常是一式几份的,找到原版并重新找对方加盖印章即可

8. 我签了一个加盟合同,由于太忙把合同弄丢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合作比较友好,可以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让对方把合同再复印一份,然后你们双方签字就可以了。

9. 我加盟了一家咨询公司,现在和总部发生纠纷,但是我们当初签署的合同对方和我都丢失了,那怎么处理纠纷呢

加盟公司,往往都是有格式合同的。可以参照加盟公司与其他加盟商之间的合同;
如果没有格式合同,那么根据你们之间的实际履行的内容,有实际履行的按实际履行,没有实际履行的按照没有约定来对待。

10. 加盟合同,违约了加盟费可以拿回来吗

拿不回来
1.首先 特许经营是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或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纠纷产生的原因是特许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以下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其反映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以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2.其次、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加盟费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虽然《办法》属于行政规章,效力层次不高,但该定义仍可作为本案审理时的一个参考。

3.第三、实践中,特许双方往往并不清楚加盟费的性质,只是约定加盟费“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费看作是合同中特许使用费的一部分或预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费理解为合同保证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时,特许双方对加盟费应否返还产生争议。

4.最后,一般情况下,特许双方一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纳加盟费,特许人才可能把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开展特许经营业务。正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鸡下蛋、快速实现资本的积累。然而,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经营活动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成功。我们知道,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为将这些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以使其顺利开业;在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5.在市场经济中,商业风险随时存在,而特许经营恰恰具有低风险低成本扩张、迅速广泛占领市场的特点,加盟者正是通过交纳加盟费获得特许经营资格,从而降低经营风险。美国有关商业立法中规定加盟费是加盟者必须交纳的风险金,其原因就在于加盟者交纳该费用后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创业风险。因此,在合同开始履行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中途解除时的处理原则,而特许方又切实履行了收取加盟费所应承担的义务,将特许权授予了加盟者,那么,即使中途解约,加盟费也不存在退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