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餐飲小吃 » 加盟奶茶交定金是什麼意思
擴展閱讀
杭州茶道加盟費多少 2025-06-07 06:12:02

加盟奶茶交定金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1-10-12 20:04:46

奶茶加盟騙局

奶茶加盟騙局:對店面沒要求、免加盟費、店面選址沒要求,不限制開店數量、門店數量造假。

一、對店面沒要求

當你遇到聲稱多大面積都能開店的項目品牌時,要小心了!因為一個成熟的奶茶加盟品牌,必然有成熟的加盟模式,應該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定位、市場定位、價格定位、選址策略、經營策略等。所以對開店每個環節都會要求,沒有要求只知道要錢的加盟品牌,很有可能是騙子。

三、店面選址沒要求,不限制開店數量

選址對於奶茶加盟店來說有決定生死的作用,就是說選址成功的店基本不會賠錢,選址失敗,開店必然會賠錢。但是加盟騙子只要你有地方,他就告訴你可以開店。

因此創業者遇到這樣加盟品牌,一定要留個心眼,以免受騙。正規的奶茶加盟店至少需10平米以上,而且商家都會有區域保護,不可能不限制開店數量。

四、門店數量造假

成熟的奶茶品牌,在全國范圍內會有許多的加盟店,如果你問他加盟店都在哪裡,他含糊其辭,轉移話題吸引你的注意力,這肯定就是騙子。

(1)加盟奶茶交定金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奶茶加盟注意

1、資金問題:根據自己的資金來規劃奶茶店的店面、奶茶材料、租金等問題,每一個部分都要合理分配資金,避免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

2、市場分析:開店之前要做好市場分析,確定好自己的市場目標,根據自己的不同的客戶制定不同的銷售價格;留意大眾的口味和社會潮流,好設計宣傳計劃。

3、店鋪位置:店鋪的選址非常重要,奶茶店選址要注意開在人流量密集,年輕人居多的地方,還要看看店鋪周圍有沒有同樣類型的店鋪競爭

㈡ 加盟奶茶店交了定金,簽了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上我要求改成定金給予退還,不想加盟了,可以退嗎

加盟奶茶店交了定金,簽了定金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想加盟是不能定金的。
《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㈢ 定金具體是什麼意思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定金可以作為債權的擔保,一旦債權人履行了債務之後,定金應該被收回或者抵做價款,但是如果債權人違約,沒有履行自己的債務,定金是無權要求返還的。

(3)加盟奶茶交定金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

1、交定金不能用口頭協議

如果購房者在進行房產交易的時候,對於自己所支付的定金只是做了口頭上的約定,而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約定,那麼這種口頭約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這樣就會沒有法律的保護。

因此,消費者應當增強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很多時候一些購房的市民在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時,會向開發商交了一定數額的定金,但是沒有想到在購買房子向開發商索要定金時,卻遭到拒絕返還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強制性

定金的條款一般來說是不具備強制性的,它只是具有一些指導性,購房者是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3、注意定金條款的陷阱

如果購房者需要支付定金,那麼肯定會和開發商那邊訂立定金條款,但是條款一般只有在購房者已經把定金繳納的情況下才會生效。

所以大家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謹防有的不良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㈣ 什麼是定金定金該交多少

您好,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

在《擔保法》中的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也就是說,賣家履行相應買賣義務後,定金會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買方不履行約定的購買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方不履行約定的賣房行為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一般不超過總房款的20%。

舉個例子,如果你朋友的買的二手房總房款是120萬,那麼交20%的定金就是120×20%=24萬。

買房交的定金越多,越能防範房主違約,但是交的定金一般不能超過總房款的20%。

㈤ 奶茶店加盟是什麼意思

創業初期,對於目標項目的考察,可以說是較為關鍵也是較讓人費神並且的。現總結出對項目方進行考察的所應關注的6個方面,或者說聰明投資者必做的6件事,分別是:
一、正當性
對項目方正當性的考察主要包括:
1、項目方是否有工商登記,項目方的工商登記是否在有效期內;
2、有的項目方可能會拿著別人的執照矇事,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辨別項目方所持執照是否為項目方本人所有,如果項目方提供了資料,要注意資料中的企業名稱與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項目方做出合理解釋。簽約時,要與營業執照上的法人簽約,加蓋營業執照上的法人公章。為安全起見,可進一步向發照當地工商機關查詢。

㈥ 餐廳里的定金和訂金是什麼意思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根據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定金的類型和適用主要有如下幾種:

1、訂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了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即立約定金,其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系。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了成約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稱之為成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當事人約定定金並明確表示定金的交付構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該定金具有成約定金的性質。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了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一方雖然以承擔定金損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約的當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損失大於定金收益的情況下,解約方仍然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4、違約定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規定,"解釋"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對違約定金作了補充規定。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對於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後,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3、訂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參考資料:http://www.029apple.com/myapple/blog/blog_view.asp?id=253

㈦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交了一萬多加盟費、然後定了原材料交了一萬定金、要

退,不容易!仔細閱讀加盟協議,如果協議里有退的那一項就好。如果沒有,看看能不能協議轉讓。先商量一下可以退不,如果不能退,那就轉讓你的權益。如果有別的朋友想開奶茶店或是在網上發布,就說因為本人有事不能繼續加盟,看有沒有人把你的權益轉讓過去。錢直接給你就行了,然後帶著他去和奶茶店的總部重新簽一個加盟協議。求採納!

㈧ 奶茶加盟交了定金29800,合同上有註明不退,怎麼辦

既然是雙方合同,那無法可辦,定金在法律意義上是不退的。只能看合同是否有效,或對方是否違約,如果本身就是無效合同,或者對方存在違約情況,那定金也是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