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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產品不合格返還加盟費

發布時間: 2025-06-02 19:48:33

① 簽了加盟合同是否能退款,相關規定是什麼

特許加盟合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特許加盟已經成為一種流行而簽訂的合同。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那麼,簽了加盟合同是否能退款,相關規定是什麼?

網友咨詢:簽了加盟合同,交了加盟費,現在不想加盟了,能不能起訴退款?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馬婧律師解答: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了品牌加盟合同後能不能退款,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被加盟方違約的,可以退款並且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馬婧律師解析:

加盟費不是絕對不能退還,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費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如加盟商繳納加盟費後,特許人一直未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還加盟費。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特許人在同一地區又允許多家加盟商的,就屬於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

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要是加盟費的金額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許人協商處理,能要回的要回;若加盟費金額大,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時候,我們建議最妥當的是委託專業合同糾紛律師協助處理,根據律師專業的法律建議作進一步的處理,能調解的調解,該訴訟的訴訟,盡可能追回相應的加盟費。

綜上所述:

如果是加盟商加盟以後。不能開店,一般是不能退還加盟費的,如果是加盟商違約,或者是特許人有違約情況,加盟商可以要求對方退還所繳納的加盟費,如果能夠協商最好,如果不能協商要回加盟費,應該起訴。

馬婧律師,擅長處理民商事糾紛及知識產權保護及風險防範業務,在執業期間為多家公司尤其科技類公司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涉及類型包括訴訟爭議解決、公司日常法律顧問及知識產權和公司治理等專項服務等。

② 加盟費法律上可以退嗎

法律角度分析:在我國,法律為加盟者提供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退還加盟費。通常,法院會根據以下幾個關鍵因素來判斷是否應當退還加盟費:1、加盟者必須在合理的期限內通過法律途徑提出退款請求,盡早行動通常更有利;2、考慮加盟者是否已經進行了實際經營或接受了相關服務;3、評估加盟經營方是否存在過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3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或當事人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一方未經法律允許或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民事法律行為。第587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返還。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③ 哪些情形是可以要求退回加盟費的

以下情形可以退還加盟費:
1、加盟商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
2、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
3、合同的簽訂是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形下簽訂的,可以要求返還加盟費。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④ 加盟費是否可以要回來

在探討加盟費是否可以要回來的問題時,首先要明確的是,這取決於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若合同中有條款允許在特定條件下加盟費可以返還,那麼加盟者就有權利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約定,將加盟費退還。

然而,當合同中並未明確加盟費的退還條款時,加盟者仍可通過法律途徑爭取退還。這通常需要在合同約定的合理解除期限內,通過訴訟手段主張退款。在此情況下,加盟經營方需證明其存在過錯,或加盟者並未實際進行經營活動。這樣,加盟者才能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到加盟費的退還。

法律依據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供了相關指導。在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應返還因此取得的財產。如有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同時,民法典中還對定金進行了規定。雙方可以約定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時成立。定金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效力。

綜上所述,是否可以要回加盟費,取決於合同條款和雙方在經營活動中的行為。通過明確合同內容、合理解除期限以及法律途徑,加盟者可以爭取到加盟費的退還,同時,也需注意遵循法律規定的定金約定。

⑤ 加盟代理了軟體項目,三年後不好用了

主要還是要看當時雙方合同到時如何約定,原則上應按雙方合同約定處理。
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費。
1、加盟商盡管繳納了加盟費,卻自始至終沒有取得特許經營資格,無法實現對特許人所許可的無形財產的使用,在提前解約的情事發生後,加盟商可因加盟費對價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還請求權。如加盟商繳納加盟費後,特許人一直未提供經營技術資料等相關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還加盟費。
2、加盟商繳納了加盟費,並且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但在經營一定期限後,由於特許人的根本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可以將加盟費作為損失要求特許人進行賠償。如特許人在同一地區又允許多家加盟商的,就屬於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為簽訂合同前特許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虛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許人的欺詐後才簽訂合同並繳納加盟費,被特許人可行使返還請求權。通常情況下,加盟後因故不能在開加盟店,要求退還加盟費的,特許商是可以不退還的。但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如果加盟費的金額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許人協商處理,能要回的要回。

⑥ 加盟費可以退回來嗎

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一款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所以加盟費在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解除的是可以退還的。合同無效的,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⑦ 加盟費法律上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所以加盟費完全是可以主張退還的。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⑧ 12315投訴加盟商可以嗎

投訴通常在解決投資糾紛方面效果有限,此類問題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若公司存在過錯,收集證據後可起訴,要求退還加盟費並賠償損失。

退還加盟費的決定受多種因素影響。

首當其沖的是簽約時間。若簽約不久,公司尚未提供服務、培訓、選址或設計裝修,仍處於「冷靜期」,加盟商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還加盟費,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然而,如果簽約時間較長且合同期已滿,難以適用「冷靜期」規定解除合同。此時,應從公司過錯方面入手,收集有利證據進行維權。

關鍵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司在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承諾誤導。

2. 公司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3. 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侵權風險。

具體案例中,一加盟商加盟某奶茶項目,開店後停業,委託律師團隊維權後成功退還加盟費17萬元,獲賠開店損失15萬元。

2021年4月3日,該加盟商與廣州某公司簽訂《xx區域代理及區域經營合同》(代理)、《附加協議書》,約定加盟「x」奶茶項目,加盟費用總額為人民幣242,000元。

加盟商開店後發現經營狀況與公司宣傳不符,每日虧損,不久停業。

律師團隊接手後,收集整理了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和根本違約的證據,成功獲得法院支持。

法院一審判決公司:

1. 向加盟商返還合同款17萬元;

2. 向加盟商賠償經濟損失152,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