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團充電寶代理加盟簽了合同不想做了怎麼辦
可以協商處理。
依據中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加盟合同後,如果加盟方想毀約的,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毀約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特許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滿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⑵ 加盟合同違約如何賠償
按照合同約定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依照法院判決進行賠償。1、可以協商終止,也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解除協議;合同因一方違約導致終止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2、可以依據相關規定要求對方承擔損失的賠償責任,合同中無約定違約金的,要求支付違約金則無依據。3、如合同中未約定管轄法院,本案則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根本違約的情形,則你方勝訴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⑶ 加盟店違約怎麼賠償
加盟合同違約的賠償如下:當事人可以請求對方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來承擔責任;如果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那麼雙方可以協商由違約方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假如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來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⑷ 加盟合同違約要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違約金在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金額計算。如果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損失的,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金額的30%或者高於實際損失金額的30%,當事人可以根據《民法典》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組織予以增加或減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⑸ 加盟後可以解除合同嗎
加盟合同解除協議有效的,但不滿足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的具備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等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⑹ 總公司違約,我是代理商
我個人認為:
第一、總公司與代理商關於簽約加盟的糾紛,屬於民商事法律行為性質,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一般來說,您在和總公司合作的時候,應該簽訂有書面的合同,合同中應當有關於在轄區內排他性開展經營,不允許再另行授權加盟的相關規定;如果有此類規定,但是總公司仍與他人簽約加盟,就構成違約;如果沒有簽訂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此類規定,是不能認定總公司違約的。
第三、關於違約的解決方式,一般應當在合同中有規定,通常採用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仲裁裁決,二是法院判決;其中以去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糾紛的約定居多。
第四、綜上,我的建議是:先和總公司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您和總公司之間有書面合同,合同中有不允許另行加盟的約定,您基本上會勝訴的。
第五、由於您和總公司的糾紛,會直接影響您的代理業務;無論去法院訴訟的結果如何,您和總公司都不大可能會友好合作下去了;我建議您在和總公司交涉代理加盟糾紛的時候,同時另行尋找其他加盟代理商的業務或者其他創業道路,避免自己的經濟損失。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⑺ 加盟合同違約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簽訂加盟合同後,如果加盟方想毀約的,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毀約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