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合同和代理經銷合同有區別嗎
1、雙方關系不同:代銷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2、收入方式不一樣: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現在不少人開店,都是通過代理或者經銷的方式,同廠家簽署一份合同。作為經銷商,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銷售商品,而廠家則要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及退換貨政策。經銷和代理盡管運作模式相似,但是還是有一定區別。那麼,經銷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經銷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是什麼悉纖?
代理合睜叢仿同一般來說,經營風險要小,責任最終由對方承擔,但是經銷合同,也可能會有代理經銷情況,也可能會有自買自賣自行承擔全部風險的經銷。
具體來說,代銷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1、代銷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2、代銷是以委託人即廠鄭敏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3、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4、從法律關繫上講,代銷行為即委託人行為,代銷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於委託人(供貨商),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其自己承擔。
二、代理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獨斷代理行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3、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法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經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經銷是自己取得商品的經營權,自己進貨,銷售,賺取差價,而代理則主要賺取是傭金收入,在代理體制中,廠家會確定銷售價及各項銷售政策。這些不同之處也會體現在合同之中,經銷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區別主要表現為代理的風險較小,而經銷的話,經銷商要承擔較大風險。
2. 代理合同和銷售合同的區別
1、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2、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4、從法律關繫上講,代理行為即委託人行為,代理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於委託人(供貨商),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其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蔽如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飢宴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宏肢啟。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3. 請問加盟和代理有何區別
就加盟與代理而言,加盟的概念是加盟方投入貨款資金,公司提供品牌與貨源,以店面的形式來操作,面對的是消費群體是零售顧客;而代理由是以區域的形式來開展業務,代理商和總公司一樣,即在所劃分區域內誠招加盟商,代理商的服務對象是所在區域內的加盟商;
問:為什麼廠商直銷與代理商所出售的服裝價格會不一樣。那麼加盟商與代理商之間又有什麼區別??
答:正常是代理商與廠家的市場價是一樣的,但是有的代理商會要求在其代理的范圍內加點價格.所以就會有區域不同價格.
一般加盟的方法有以下四種.
1.代理:
有全球代理或是全國代理到全省或是某個市某個地區的代理.
當然若是代理的地方越大,它的條件也會越高,譬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業績.
2.加盟:
廠家一般都會設定每個城市或是某個區域設立幾個加盟商.
另外也有代理會在某個地區設立幾個加盟商.
所以可以說廠家與代理都可設立加盟商.
3.押款代賣:
顧名思義也就是押一筆錢在廠家,廠家拿你押款的金額服飾讓你銷售.
4.拿貨:
以上幾點就是大部分與廠家.品牌的合作方式
4. 單店加盟與代理加盟有何區別
一、定義不同。單店加盟是指加盟商在一定的區域內找一個合適的門面開專賣店。代理加盟通過合同約定在一定程度上讓加盟商可以自主招商。
二、自主開店許可權不同。單店加盟規定加盟商只能開一家店,如果需要開第二家店就得交納同等的加盟費。代理加盟允許加盟商在其代理范圍之內開多家店,而且規定不用再收取加盟費用。
三、權利不同。單店加盟的加盟商不可以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招商,因此只能直接加盟或者被代理加盟。代理加盟的加盟商有權在自己代理的區域內招商,從而通過單店加盟來收取相關費用。
5. 代理協議和合同的區別
法律分析:1、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並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源顫不涉及違約責任。
2、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尺裂敬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陵慎適用本編規定。
6. 加盟合同和合作協議的區別
法律分析:如果與加盟公司簽署的是《合作協議》,而不是《加盟協議》,那麼該《合作協議》實質就是《加盟協議》,也就是法律上定義的《特許經營合同》。
實踐中,一般加盟公司為了規避「加盟」或者「特許經營」的法律概念,有意將自己的合同版本名稱寫為《合作協議》。在加盟合同糾紛訴訟中,法院不會因為合同名稱是《合作協議》就被誤導。而是根據「特許經營」的法律定義來確定該《合作協議》是否為《加盟協議》或《特許經營合同》。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7. 請問經銷合同和代理合同有什麼區別
經銷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主要區別為:1、代銷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2、代銷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代銷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8. 代理合同與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跟代理合同的區別在於,合同的法律性質,合同的內容,適用的法律依據以及簽合同的主體都不一樣,比如代理合同屬於勞務合同,一般完成代理事項以後,代理關系就會終止,而勞動合同僅存在勞動關系中,受《勞動合同法》調整。一、正式勞動合同與代理合同區別有哪些?
1、主體不同,代理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勞動合同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上不平等。
2、調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民法典》調整,屬於民商事法律范圍,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屬於經濟法領域。
3、合同內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內容一般為具體授權委託事項,而勞動合同為與勞動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質不同,代理合同屬於勞務合同,以完成某項委託為內容。勞動合同是持續的工作狀態或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內容。
二、勞動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隱則(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並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亮爛食品費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敬攜漏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九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跟代理合同之間根本就沒有任何可比性,代理合同屬於一般的民事合同,跟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以後,員工跟用人單位之間不是代理關系,從始至終用人單位跟員工都不能簽訂所謂的代理合同,簽勞動合同主要是為了保障勞資雙方的合法利益。
9. 快遞加盟和代理有什麼區別我想做代理,具體程序是
快遞加盟和代理的區別:
加盟和代理僅僅是一個說法而已,關鍵是合作的條款,加盟一般要加盟費用金。
代理流程:
1、先確認想要申請的快遞品牌是否接受加盟(比如順豐就不允許加盟,圓通、申通、中通等公司就很歡迎加盟)。
2、再確認所在地有沒有已經存在的代理點。快遞公司為了保障加_盟商的利益,一個區域內,是不允許有多個加盟商經營的。
3、直接向快遞的總公司直接申請,總公司的申請的好處就是,所申請到的公司為獨立的網點,能享受其他網點一樣的待遇,比如買面單,派件費,包裹的中轉費用等等,壞處就是加盟費很貴,而且不容易加盟成功。
4、或向本地快遞公司申請承包區,好處就是加盟費便宜,容易承包到手,壞處就是成本貴了很多,面單,派件費,中轉費等等都要額外加錢。
5、快遞公司不是靠派件賺錢。主要是靠收件賺錢。如果收個包裹一公斤以內的話,到省外。分遠近,出了那些很遠的地方。成本基本在3-6之間。收來的價格也在10-15元之間。利潤還是很大的。
6、可選的快遞:申通、圓通、中通、宅急送、匯通、韻達、天天、國通、全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