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商代理 » 個人加盟代理合同
擴展閱讀
蒲城餓了么加盟電話 2025-06-21 00:20:57
印刷代理加盟 2025-06-21 00:12:26
上海受歡迎百合加盟 2025-06-21 00:10:45

個人加盟代理合同

發布時間: 2022-10-05 00:48:57

⑴ 加盟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首先,要對盟主進行特許經營資質審查。其次,對盟主的企業品牌知名度進行准確評估第三,考察盟主的發展歷史和發展階段第四,考察盟主的直營店、加盟店是否正常運行第五,盟主是否具備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結構體系第六,盟主是否提供開業全面支持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約和加盟手冊.....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⑵ 加盟合作合同

法律分析:1、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及授權人法人代表;2、合同期限;3、加盟經營;4、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5、促銷與廣告;六、培訓與指導;七、商標、服務標志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⑶ 代理商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本

法律分析:只要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具體的範文模板
鏈接:https://pan..com/s/1CRmyYqc5N3gnWZfSO63eVA?pwd=uhpv 提取碼: uhpv

⑷ 委託代理簡單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簡單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託代理簡單協議書1

協議編號: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許可權事項協商一致,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地區_______(演員、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藝術品,版權)代理業務,期限為_____年

二、具體要求

代理方以委託方及其網站代理商的名義展開業務活動,代理該地區_________業務。

三、雙方責權

委託方責任:

(一)委託方承諾在己方網站為代理方開通宣傳主頁,公布其聯系方式,並設計相關程序保證代理方與客戶的有效交流;

(二)委託方承諾在授權期內不會重復授權,並保證在授權期內委託方所接收的該地區_________業務由代理方辦理(客戶指定由第三方辦理的除外);

(三)委託方承諾通過各種宣傳途徑為加盟代理商作宣傳。

委託方權利:

(一)委託方有對代理業務及代理商進行監督的權利;對通過委託方代理的業務,委託方將公布在_________上,隨時了解代理進展並對代理結果進行公布;

(二)委託方有權取得合同約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違反約定,委託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保留訴諸法律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四)如因代理方責任而導致合同終止,所付代理加盟費用一概不退;對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糾紛,委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代理方責任:

(一)代理方承諾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合乎委託方對該類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諾以委託方及其網站名義開展該地區業務,不會超過區域或業務限制開展業務;

(三)代理方承諾遵守《經紀人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遵守委託方管理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會以委託方名義進行不正當競爭或欺詐、誘騙等非法活動;

(四)代理方有責任在授權期內積極宣傳委託方網站及業務,積極發展會員,代理方有提交市場發展計劃並隨時與委託方溝通的責任;

(五)代理方有責任對代理收入依法納稅。

代理方權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權利;

(二)代理方有權在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的前提下,自主開展業務的權利;

(三)代理方對委託方該地區類會員享有資料共享的權利;

(四)代理方有權依據具體情況,對委託方的代理合同、管理辦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四、費用分配及結算

(一)加盟費用:

1.國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3.大陸地區(如華北地區、華東地區)級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4.省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代理加盟費用;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5.市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代理費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費用者,在授權期內所接收的代理業務的所有代理收入均歸代理方所有。

(三)會員注冊費用:在授權期內該地區會員的注冊費用的%也歸代理方所有。

(四)結算:注冊費用款項到帳當月月底(25日--30日),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帳。

五、保密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資料均應保守秘密,未經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雙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經濟賠償或訴諸法律的權利。合同終止後,雙方也應對合同內容予以保密。

六、違約責任

如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的,後者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酌情要求前者賠償經濟損失。

七、有關續約或終止

合同授權期滿前一個月,委託方根據代理方代理業務開展情況及客戶反饋進行評估,對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續約;對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滿後,將終止合作。

八、爭端解決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簡單協議書2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范圍(委託許可權)

1、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之間。

3、所購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萬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每件______元計算報酬;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託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甲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乙方自己負擔。

五、貨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貨單,驗貨報告及正式發票,待甲方確認無誤後,在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貨款打入乙方公司賬戶,所需貨品托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有關甲方公司人員及客戶,如果前來做商務考察及采購,乙方有協助派車接送及派員參與商務活動,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項,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區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貨品,甲方不得自行聯系所在區域的廠商和代理商。如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需向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甲方。

4、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八、驗收標准及違約責任

1、在貨品出庫前,乙方必須提供成貨樣給甲方確認。待甲方確認無品質問題後方可安排出貨,同時甲方應具商品驗收合格書給乙方。若是商品成貨樣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責任承擔有二種情況:

(1)若是甲方因在采購單上品質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擔。

(2)若是因乙方在轉告交待工廠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發生的質量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采購驗貨時將須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業。做到嚴格產品檢驗,必要時需對產品做全檢的,甲方應提前支付相應的檢驗勞務費用。以完全保證產品的質量。如因乙方在采購及檢驗上的失職,而出現所交付的產品質量瑕疵,從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得追究違約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九、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應對雙方的合作資料及貨源渠道負保密責任,負保密責任。甲乙雙方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泄露雙方合作資料與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經濟損失,經甲方或乙方查實後並提供相關證據,泄露方需賠償給被泄露方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簡單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與因糾紛事宜(以下稱該案),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該案的階段代理人。但就該案件的輔助事宜,有權指派其它人員辦理。

如上述律師有其它事項不能出庭,則乙方與甲方協商指派其它律師出庭處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及時答復甲方詢問;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

(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三)甲方指定下列聯系人:

甲方聯系人:

電話:

郵編:

聯系地址:

上述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四)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一)經協商雙方同意代理費的收費方式為下列第種:

第一種:正常收費方式:

代理費共計¥元(大寫:圓)。其中每件元,共件。

該代理費僅為雙方約定的代理階段的費用,如進入下一階段,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第二種:風險代理方式

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按「前期律師費+後期律師費」收取:

1、前期律師費:收費數額為:¥元(大寫:圓)。

2、後期律師費:除前期律師費之外,如就本案甲方獲得索賠(無論系以何種方式獲得索賠,包括但不限於撤訴、和解、調解、判決、裁決等),則甲方應當按照最終實際得到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以補償金、賠償金、勞動報酬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賠償)的20%的比例,於獲得賠償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後期律師費。如賠償金額系分期支付,則後期律師費亦相應分期支付。前期律師費不計入後期律師費以內。

如本案需要進行法院階段的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則律師費仍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叄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干;

叄、免收辦案費用,但因辦案所需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發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准。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准備,原告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其它

1、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2、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⑸ 以個人名義簽訂加盟協議

法律分析:是可以以個人的名義來加盟的,但是需要和品牌方進行溝通,品牌方同意後雙方簽訂合同,合同訂立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⑹ 求一份加盟合同的範本,最好是美發行業

加盟合同文本(範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權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廈A座12A 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 區域內成為「******」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 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 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 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 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 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 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 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 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 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 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 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 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
4、 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 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 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 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 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准。
2、 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 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准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准化管理。
5、 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 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 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5、 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 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系的跡象;
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品牌加盟合同範本

法律分析: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⑻ 簽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加盟之前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的內容,不妥之處有權利要求修改的。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