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第一亞洲商人金銀業是香港的黃金交易商么
是香港金銀業貿易場旗下會員平台
可以從香港金銀業貿易場公布的認可電子交易商名單查找:
http://www.cgse.com.hk/cn/member_03.php
❷ 王安石為什麼對米商送來的金銀來者不拒
你好:
王安石這樣的做法巧妙地解決當地因自然災害引起的飢荒,雖然收了金銀,卻依然平步青雲,成為一代名臣。具體故事如下:
1北宋慶歷七年,江南地區陰雨綿綿,從3月一直下到9月,田裡的莊稼顆粒無收,受災面積達127個縣。米價接連上漲,到了10月,米價就由原來的每石400文漲到了1500文,老百姓們苦不堪言。
江南各州府官員一面向朝廷請求援助,一面強力抑制米價懲辦奸商。一旦發現有人哄抬米價,輕則沒收家產發配充軍,重則就地斬首。靠著這種雷霆般的手段,江南地區的米價終於穩定下來,維持在每石500文左右
2其時,王安石正做鄞縣(今寧波)縣令,不但不抑制米價,反而發出公文,以政府的名義硬性規定:鄞縣境內米價每石3000文!
鄞縣境內民怨沸騰,尤其是一些普通百姓罵得最厲害。因為米價太貴,不少人家只好舉家食粥。米商們則歡呼雀躍。發了大財,他們紛紛知趣地給王安石送來金銀。對此,王安石來者不拒,一一收下。偶爾有外地的忘了敬獻金銀,王安石就讓師爺前去討要。
3時任杭州知府的呂向高,聽說了這事,怒不可遏。只因礙著王家世代為官,實力強大,而王安石本人又是海內名士文人領袖,這才暫時沒有追究。呂向高心想,等鬧得不可收拾,再發落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吧。
沒想到,由於陝西一帶連年大旱,朝廷賑濟多年。如今國庫空虛,對江南的雨災,一時無力救助。到了第二年3月,江南市面上幾乎已經無米可賣。黑市上。米價出到5000文一石,還常常有價無市。大量飢民涌現,不少人舉家外遷。每天都有許多人飢餓而死。昔日風景如畫的江南,一時哀鴻遍野凄涼一片。
4 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鄞縣境內卻米糧充足,人民安定。原來,全國各地的商人聽說鄞縣米價高昂,有利可圖,紛紛把米販到鄞縣。寧波的老百姓們,雖然一時間將多年的積蓄消耗殆盡,卻幾乎沒有出現飢民:對於無力買糧的人家,王安石就發給銀兩救助。
後來,鄞縣的米糧越積越多,漸漸供大於求。商人們已經把米運來,不好再運回去,只好就地降價銷售。米價竟然慢慢降回到了1500文一石。
5 原來,江南不同於陝甘等貧弱地區。這里歷來富庶,不僅魚米豐饒,而且商業十分發達。普通人家幾十年下來,也小有積蓄。因此,乍遇荒年,人們需要的只是糧食。就算米價高,也能承受一時。
呂向高這才發現,王安石真有一套,實在是高。他馬上嘉獎王安石,並通令江南各地提高糧價,每石3500文。
商人們一聽,大受振奮,紛紛竭盡所能,馬馱驢運水陸並行,從全國各地源源不斷把米販到江南來。江南民眾家財散盡,卻終於渡過了這一劫。
❸ 金銀潭文化廣場楚商大廈怎麼樣好不好值不值得買
爛尾幾年了,一直不能辦證,連房子都拖幾年不能交
❹ 商家違反(金銀飾品標識管理規定),消費者應該如何索賠。購買的品牌黃金飾品,沒有足金和商家品牌標識,
最簡單的方法,你做個大的標幅,簡單的幾個字說明他們賣殘殘次品,僱人去他們商家門口拉條幅,最好條幅標注是那家。在商家外面,有個三天,基本就會主動要求賠償了。
既然商 場不處理就在商場門口拉條幅。
如果商場找麻煩,就報警,反正你說准這事是被詐騙就好了,屬於消費性質的民事責任,如果上升到詐騙,就與公安有關系了。
❺ 北京最大的金銀幣商是誰
最大的金銀幣商 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西城區馬甸郵幣卡市場
算得上比較大的金銀幣交易場所
❻ 非法經營金銀期貨代理商是否犯罪
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是一定的,至於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情節輕重和具體的性質。
以下重點對地下黃金期貨交易欺詐行為所涉及的非法經營罪和詐騙類犯罪(包括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和集資詐騙罪)問題進行分析。
(一)有關非法經營罪的定性
根據《刑法》第225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行為,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那麼,地下黃金期貨交易的欺詐行為能否歸入「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范圍?從文義解釋的角度,並不能完全予以否定。首先,從犯罪客體上看,「地下炒金」之所以被稱之為「地下」,就在於其未經過有關部門批准,擅自開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違反了有關組織經營期貨交易的行政許可制度,侵犯了黃金期貨市場管理制度和管理秩序,其行為符合非法經營罪的客體要件,也符合《刑法》第225條規定的「違反國家規定」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罪狀表述。其次,從客觀行為來看,非法經營黃金期貨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採取各種欺詐方法騙取投資客戶資金,這種欺詐交易行為無疑也屬於非法經營活動,應屬於「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范圍。實踐中,多數地下黃金期貨交易市場以境外交易機構境內代理為幌子,要求投資者以外幣形式存入保證金或匯入資金,從而擔任「地下錢庄」的角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4條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因此,有人主張,對地下金融期貨交易案件的處理可以從違反國家對於外匯管理角度入手,認定地下金融期貨交易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⑶
不過,應當看到,《刑法》第225條對「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規定是立法機關追求大一統刑法典的無奈選擇。可以說,非法經營罪本來是為了瓦解投機倒把罪這一「口袋罪」而設立,結果卻變異為一個新的口袋罪。根據現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已有十幾種行為被認定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包括:非法買賣外匯,非法出版,非法經營電信業務,非法傳銷或變相傳銷,生產、銷售添加「瘦肉精」的飼料,非法經營食鹽業務,哄抬物價、牟取暴利行為,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經營業務,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等。一些地方的刑事判決更是在司法解釋之外擴張了非法經營罪的內涵。如果一個罪名被指斥為「口袋罪」,可以囊括違法性質不同的行為,那就意味著其與罪刑法定原則、尊重保障人權的沖突。由於各類行為方式差別往往較大,危害性也不同,將非法經營期貨業務與其它形態迥異的非法經營行為合用一個量刑標准,顯得罪刑不相適應,同時,刑法中非法經營罪無單位犯罪規定,但實踐中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多是單位,如果僅追究相關自然人的刑事責任,則顯然比較勉強,並使相關單位逃脫罪責。
從完善立法的角度,刑法宜將期貨交易欺詐行為從非法經營罪中獨立出來,單獨設置新的罪名加以規制。許多國家對期貨交易的刑事規制相當重視,所設定的期貨交易欺詐犯罪類型有很多種,包括場外交易、私下對沖、交叉交易、辦公室交易前台交易、連續交易和滾動交易、超量交易、不真實報告和記錄、欺詐性誤導交易、「強行平倉」騙取資金、巧禁止令、製造設施故障、虛擬交易等。⑷與國外刑事立法相比,我國刑法對諸如私下對沖等期貨交易欺詐行為都沒有規定為犯罪。借鑒國外刑事立法,建議在我國刑法中新增設一個「期貨交易欺詐」的罪名,其罪狀可表述為「在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中,欺詐期貨投資者,情節嚴重的行為」。同時,刪除《刑法》第181條規定的編造並傳播影響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期貨合約罪,將這些期貨交易欺詐行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71條所列的其他欺詐行為類型、以及私下對沖行為都歸列入本罪的范圍。設立期貨交易欺詐罪之後,就可以將「非法經營期貨業務」中的期貨交易欺詐行為從非法經營罪中分離出來,避免非法經營罪進一步「口袋化」。
(二)有關詐騙類犯罪的定性
實踐中,地下炒金公司或個人游離於政府監管之外,在其招攬客戶、業務開展中往往存在種種欺詐因素,如虛構己方系外盤代理的身份,隱瞞交易風險誇大收益等。盡管司法機關大多將黃金期貨交易欺詐行為以非法經營罪定性,但並不能否定將其認定為詐騙類犯罪的可能。如前所述,「非法經營期貨業務」包括期貨交易欺詐行為,其與詐騙類犯罪在行為手段上都是「欺騙」性質。然而,地下金融期貨交易存在欺詐因素與其行為構成詐騙犯罪屬於兩個層面的問題,不能僅僅因為行為具有欺詐因素就認定其構成詐騙犯罪。正如有學者指出,對生活、市場、投資和投機領域應分別適用不同的欺詐標准。在上述領域中,重點保護財產權的詐騙罪范圍呈現出不斷縮小的狀態,即「生活與刑法同在、市場進詐騙退、投資抵觸刑罰、有投機無詐騙」。⑸尤其是在投資領域,為了讓投資市場保持博弈本性,刑法對欺詐行為的容忍度較高,對財產權實行弱保護,詐騙罪的適用范圍相對萎縮;對於這種謀求超高回報的投機行為,法律更是不應注重保護其財產權,因為,既然參與者認識到了欺詐風險,在自身財產受損時,就不能成為詐騙罪的被害人。然而,這並不等於放棄交易秩序和市場規則的刑法保護,「地下炒金」屬於法外投機,參與者被騙,對組織者雖不宜認定為詐騙罪,但必須針對其對黃金期貨交易市場秩序的破壞予以刑事懲治。
因此,對於地下黃金期貨交易欺詐行為來說,認定其構成詐騙類犯罪或非法經營罪的關鍵並非在於其行為方式,而在於其侵害的客體性質。在詐騙類犯罪中,詐騙罪的單一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而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的客體屬於復雜客體,主要客體分別為金融市場秩序或金融管理制度,次要客體則為公私財產所有權;而非法經營罪的客體則為市場經濟秩序。究竟將非法經營黃金期貨行為認定為何罪,就要對刑法所重點保護的客體作出具體判斷:(1)如果行為人沒有擅自設立黃金期貨交易機構,只是個人假借投資黃金期貨的名義,騙取特定被害人的錢財,此種行為局限於生活領域,與黃金期貨市場交易並無直接或間接聯系,也未產生擾亂正常黃金期貨市場秩序的影響,則刑法所保護的只是被害人的財產權,因而應認定為詐騙罪。(2)如果行為人在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擅自設立黃金期貨交易機構,採取虛構網路交易平台等欺詐手段,騙取投資客戶的錢款,符合詐騙類犯罪的構成要件,則可認定為合同詐騙罪或集資詐騙罪,此時,行為人所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被害人的財產權和正常的黃金期貨交易市場秩序。(3)如果行為人以牟利為目的而非意圖非法佔有,利用虛假的期貨交易經紀人員、工作人員身份或虛構期貨交易網路平台,在正規期貨市場之外非法從事黃金期貨交易,而投資人對此欺詐手法和虛擬規則並非完全不知情,而是存在概括性認識,且抱著「炒一把」、「博一博」的投機意圖參與其中,與莊家對賭,形成互動。此時,刑法所要保護的客體不再是投資客戶的財產權,而是正常的黃金期貨交易市場秩序,對該類行為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而非詐騙類犯罪。
❼ 王老吉金銀花露撫州市東鄉縣有代理商嗎
條件要求?
❽ 金銀絲線供應商
1、全滌綸,或晴綸。再在紗線表面鍍上金屬色的的一層膜。
2/現在人們衣服上綉的金銀絲線,是用一種化學薄膜,在高溫下鍍上一些能發出光澤的合金,然後用機器切割成很細很細的絲做成的。
3、這種金銀絲分量輕,不怕水洗,能保持美麗的光澤。有的禮堂和屋子裡掛著閃閃發光的拉花,也是用這種方法做成的。
❾ 種植金銀花10畝需要多少錢苗木,加盟金銀花種植靠譜嗎
種植金銀花,當年栽植,當年見效,一次性投資,終身受益。綜合效益第一年畝產值可達5000元以上。第二年畝產值一萬元以上,第三年畝產值兩萬元以上。加盟種植也是靠譜的。
栽植方法
嫁接苗栽植
栽植時間有春、冬或晚秋直季,即11月份至翌年3月下旬之間,但以晚秋或早春栽植最好。栽植時,先將苗木在清水中浸泡8~10小時,然後將根系沾泥漿栽植。泥漿中最好放500~700倍甲基托布津或百菌清及50~100ppm生根粉,以提高苗木栽植成活率。苗木栽植時,挖30厘米×30厘米×30厘米的定植穴,每穴施入菜餅0.5~0.75kg或N、P、K復合肥0.25~0.5公斤,拌土均勻後,上面覆蓋2~3厘米的土,再將苗木根系舒展開,栽植在定植穴中,並踩緊土,澆透定根水(即使下雨天也澆水)。要求栽植穴定植苗後成小饅頭狀,苗木栽植深度以齊嫁介面為宜。為了提高苗木栽植成活率,苗木定栽前或栽好後,必須去掉2/3的葉片。成活後,通過整形修剪,使匍匐藤形成直立單株的矮小灌木。增加分枝,擴大樹冠,可大幅度提高產量。
非試管快繁營養缽苗栽植
一年四季均可栽植,但以春季及晚秋栽植為最好。栽植時,先將帶營養缽的苗木輕輕取出,去掉營養缽,將苗木連同營養土一並栽入土中。在取出苗木及栽植過程中盡量不要撬松苗木所帶營養土。栽完後澆透定根水,成活後每隔20天薄施一次尿素或復合肥,同時注意清除雜草及防治好食葉害蟲,連續管理兩個月後,可按常規苗管理。另外,根據老百姓的栽培管理習慣,也可將營養缽苗密植於用生石灰與呋喃丹消毒的菜園土中進行集中管理2—3個月,待長成大苗後再移植。
非試管快繁營養缽苗的主要特點
主要有如下特點(與當地嫁接苗對比):一是用非試管快繁苗改造老金銀花基地成活率達90%以上,明顯高於嫁接苗,(嫁接苗進行老基地改造成活率為30%左右);二是生長勢與生長量大大超過嫁接苗;三是根系與嫁接苗比,須根多5倍以上;四是通過組織培養,生理年齡幼化,預計盛花期將達15年以上(嫁接苗一般為3-5年);五是通過調查,當年栽植的小苗第2年有85%的可開花,品種性狀表現穩定一致,花針明顯加長與加粗;六是抗病蟲能力有一定提高。
整形修剪
金銀花自然更新的能力較強,新生分枝多,枝條自然生長時則甸甸於地,不利於立體開花。為使株型得以改善且保證成花的數量,需對金銀花進行合理的修剪。對金銀花進行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是一項提高產量、復壯更新、延長豐產年限的重要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