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代理加盟遇到的合同問題
你好:
一、你在未經上海方面同意和授權的情況下,私自收朋友5000元「所謂加盟費」的行為,是違反你和上海方面加盟合同的約定的。
二、你朋友不論什麼理由,在未經上海總店授權情況下,擅自使用上海品牌,其行為構成侵權且侵權行為持續中。起訴維權沒有問題。
三、你和朋友的合同都在你手裡,你就不要怕。通知上海方面直接起訴就行。將來法庭調查時,其它的一概不知,更不各情,相信你明白的。
四、想操作好,建議請專業律師介入。
五、可以再問。
② 加盟商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在加盟維權領域,加盟者退費的理由一般是多種多樣,退費的情形也是個案不同,但是對於退費的情況,基本上可以分為未開店經營和已經開店經營兩種情況。未開店經營前面已經討論過就很多次,那麼實務中,很多加盟者實際上是已經開店經營的,客觀上來說也只有實際開店經營才能具體了解到加盟企業的品牌資源、服務能力等情況,那麼很多加盟者困惑,特許加盟後已經開店了,還能夠主張退費么?
目前特許加盟在我國主要城市其實已經比較繁榮,因此也產生很多糾紛,筆者看到很多律師也在做這方面的業務,對退費問題往往持非常樂觀的態度,其實筆者作為較早從事這一領域辦案的律師,在辦理大量案件的基礎上,可以客觀的說:已經開經營的加盟者退費還是非常困難的,需要有基礎的法律事實,也需要有專業的訴訟經驗的律師才有可能成功退費。一般而言,筆者認為在開店經營後要想退費,一般有如下情形:
1、是根本違約。根本違約的認定是比較苛刻的,很多加盟者認為掌握了加盟企業的某些違約情形,就可以退費,這是錯誤的,一般而言根本違約,應當是違反主合同義務,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通過根本違約來主張退費,往往需要專業的合同催告和解除程序,否則很難主張,筆者在合肥辦理的三起特許加盟糾紛案件,就是利用根本違約來主張退費,最終訴請都得到法院支持。
2、是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且影響合同目的實現。這也是比較常見的理由,但是值得一提的是,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一般是在審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較多的城市的法院更傾向於適用,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有一些地域的法院裁判思路比較保守,是不輕易輕易適用的。這里也要糾正一個誤區,很多加盟者甚至筆者看到很多不負責任的律師宣傳,認為加盟公司只要存在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就可以退費,這也是錯誤的,這里有一個嚴格的限制,就是需要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才可以。比如筆者在天津辦理兩起的案件,就以加盟公司未能盡到信息披露義務導致加盟者產生錯誤判斷,影響合同履行從而支持解除合同的訴請。
3、出現和僵局的情形。主要是由於客觀現實情況導致合同履行出現了僵局,一般而言,這種情況的出現,適用於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比如余律師在 山東青島辦理的酒店類加盟案件,法院支持了合同僵局不利於經濟原則的觀點,從而判決解除合同,支持退費。
4、是存在欺詐等可撤銷的情形。
5、是不可抗力因素。
6、不具備成熟的經營資源,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因此,加盟後已經開店經營再主張退費,此類情況較為復雜,建議遇到此類情況,應當及時咨詢律師判斷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如果不具備上述情形,筆者一般不建議輕易提起訴訟。
合肥余智明律師在國內是較早一批代理加盟案件的律師,在全國各地代理過大量加盟案件,具有專業的辦案經驗,相關法律問題可以咨詢余律師處理。
③ 潤滑油代理加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選擇很多時候比努力更重要,建議代理商選擇廠家時候要慎重,代理商在選擇廠家的時候不要片面只聽銷售人員的講,或者僅看他們的宣傳冊,而是要切實的到廠家去看看考察,考察比如廠家實際的網路、團隊、資金、物流、經營思路等,還要看未來的成長空間和對自己的合作迫切性。
2、跟著潤滑油廠家的經營理念和促銷活動節拍走。作為代理商首先是廠家的客戶,其次也是合作夥伴,作為廠家在長期的經營過程中都有了一套比較成熟的市場宣傳操作體系,知道在何時進行市場資源宣傳投放以及促銷,作為代理商通過銷售廠家的產品和提供服務來獲取利益,同時也提高了自身的知名度。
3、許多代理商往往只著眼於從廠家那裡獲取更多的宣傳費用、返利、市場保護等,真正聰明的代理商會從廠家獲取更多的經營理念、管理思想、銷售方法、售後服務等方面的支持,廠商關系很多時候需要雙方的信任和支持,在合作的過程中通過不斷學習與實踐提高自己的實力,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把銷售量做起來,廠家才會更加信任與依靠自己,從而更能深化雙方的合作關系。
4、代理商要用積極的心態做好作好自身本分的工作,最為代理商,應該思考廠家為何選擇你為代理商,多數是看上你的優勢,你在當地有網路,有資金,有團隊,那你就要充分發揮好你的優勢,把銷售做上去,只有有了銷售有了規模,才能獲得更長久的支持和信賴,所以代理商要積極的配合廠家做好市場工作,在為市場開拓的時候同時也是在間接的掌握市場資源,從而獲取中贏砝碼。通過媒體、多媒體、平面廣告對外宣傳讓潛在客戶能充分使用潤滑油的必要性、了解認可你的產品。
5、經常保持與廠家的順暢溝通,准確的了解廠家的動態,要在廠家面前維護好自己的「不添亂」的形象。要認同廠家的市場方案又能合理利用廠家給予的協助保持同步發展,能得到廠家的信賴。廠家在推行活動和促銷宣傳時,代理商也正是建功出力的時候,一定要積極的發揮自身的實力和優勢,協同廠家一起在市場上攻城拔寨,共創大業的時候。這個時候肯定能夠獲得廠家的支持和信賴了。
6、廠商雙贏才能持久,一方對另一方的支持是暫時的,作為代理商也不能片面的要求廠家的無限制的給予支持,要知道合作只有雙贏才會走地更遠。 潤滑油代理商和廠家要建立共同目標體系,站在代理商的角度來想,代理商追求的是廠家給予最優惠的銷售政策,而廠家追求的是以代理商給予開拓市場的最大支持,來降低營銷成本。由此不難看出,代理商是廠家打開當地市場的鑰匙,是廠家與終端市場之間的橋梁。作為代理商與廠家的關系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辨證關系。那麼廠商雙方都要以長期合同為基礎,去建立一個契約式的營銷網路體系,認真地界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7、現在對於很多的廠家來說,都很願意做錦上添花的事情,而往往忽視了對代理商的雪中送炭的支持。作為代理商如果想獲得更多的廠家的支持,要踏踏實實的作好份內的工作,首先利用自己在當地的優勢把廠家的產品銷售好,有了一定量的規模,才有和廠家獲得談判更大的話語權,同時潤滑油代理商要有換位思考,要對廠家保持一定的忠誠,與廠家建立相互的信賴關系,廠商有著共同的市場目標體系,就必定會獲得廠家的支持和信賴的。
④ 商業加盟簽合同應注意什麼
以下是各類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發承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准則。為防範合同糾紛,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過程中,以下十個方面需要注意。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①資質情況;②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准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准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3、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4、合同第38條分包的工程項目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關於補充條款:
1、需要補充新條款或哪條、哪款需要細化、補充或修改,可在《補充條款》內盡量補充,按順序排列如49、50……。
2、補充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另行簽訂的有關書面協議應與主體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絕「陰陽合同」。
商務合同英譯應注意的問題
英譯商務合同貌似簡單,實則不然。商務合同是一種特殊的應用文體,重在記實,用詞行文的一大特點就是准確與嚴謹。
本文擬運用翻譯教學中所積累的英譯商務合同的實例,從三個方面論述如何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力求准確嚴謹英譯商務合同。
一、酌情使用公文語慣用副詞
商務合同屬於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譯時,有些詞語要用公文語詞語、特別是酌情使用英語慣用的一套公文語副詞,就會起到使譯文結構嚴謹、邏輯嚴密、言簡意賅的作用。但是從一些合同的英文譯本中發現,這種公文語副同常被普通詞語所代替,從而影響到譯文的質量。
實際上,這種公文語慣用副同為數並不多,而已構詞簡單易記。常用的這類副詞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詞分別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詞,構成一體化形式的公文語副詞。例如:
從此以後、今後:hereafter; 此後、以後:thereafter; 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 在其下:thereunder; 對於這個:hereto; 對於那個:whereto; 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 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 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 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
現用兩個實例,說明在英譯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詞。
例1: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and the Builder.
例2:下述簽署人同意在中國製造新產品,其品牌以此為合適。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謹慎選用極易混淆的詞語
英譯商務合同時,常常由於選同不當而尋致詞不達意或者意思模稜兩可,有時甚至表達的是完全不同的含義。因此了解與掌握極易混淆的詞語的區別是極為重要的,是提高英譯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現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對詞語,用典型實例論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 與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裝運通知」,是由出口商(賣主)發給進口商(買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則是「裝運須知」,是進口商(買主)發給出口商(賣主)的。另外要注意區分 vendor(賣主)與 vendee(買主),consignor(發貨人)與 consignee(收貨人)。上述這三對詞語在英譯時、極易發生筆誤。
2.2 abide by 與 comply with
abide by 與 comply with 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當主語是「人」時,英譯「遵守」須用 abide by。當主語是非人稱時,則用 comply with 英譯「遵守」。
例 3:雙方都應遵守/雙方的一切活動都應遵守合同規定。
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2.3 change A to B 與 change A into B
英譯「把 A 改為 B」用「change A to B」,英譯「把 A 摺合成/兌換成 B」用「change A into B」,兩者不可混淆。
例 4:交貨期改為 8 月並將美元摺合成人民幣。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
2.4 ex 與 per
源自拉丁語的介詞 ex 與 per 有各自不同的含義。英譯由某輪船「運來」的貨物時用 ex,由某輪船「運走」的貨物用 Per,而由某輪船「承運」用 by。
例 5:由「維多利亞」輪運走/運來/承運的最後一批貨將於 10 月 1 日抵達倫敦。
The last batch per/ex/by S.S. "Victoria" 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 (S.S. = Steamship)
2.5 in 與 after
當英譯「多少天之後」的時間時,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後」的確切的一天,所以必須用介詞 in,而不能用 after,因為介詞 after 指的是「多少天之後」的不確切的任何一天。
例 6:該貨於 11 月 10 日由「東風」輪運出,41 天後抵達鹿特丹港。
The good shall be shipped per M.V. "Dong Feng" on November 10 and are e to arrive at Rottedaml in 140 days. (M.V.= motor vessel)
2.6 on/upon 與 after
當英譯「……到後,就……」時,用介詞 on/upon,而不用 after,因為 after 表示「之後」的時間不明確。
例 7:發票貨值須貨到付給。
The invoice value is to be paid on/upon arrival of the goods.
2.7 by 與 before
當英譯終止時間時,比如「在某月某日之前」,如果包括所寫日期時,就用介詞 by;如果不包括所寫日期,即指到所寫日期的前一天為止,就要用介詞 before。
例 8:賣方須在 6 月 15 日前將貨交給買方。
The vendor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vendee by June 15.(or: before June 16,說明含 6 月 15 日在內。如果不含 6 月 15 日,就譯為 by June 14 或者 before June 15。)
三、慎重處理合同的關鍵細目
實踐證明,英譯合同中容易出現差錯的地方,一般來說,不是大的陳述性條款。而恰恰是一些關鍵的細目.比如:金錢、時間、數量等。為了避免出差錯,在英譯合同時,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結構來界定細目所指定的確切范圍。
3.1 限定責任
眾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為英譯出雙方責任的許可權與范圍,常常使用連詞和介詞的固定結構。現把最常用的此類結構舉例說明如下。
3.1.1 and/or
常用and/or英譯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內容,這樣就可避免漏譯其中的一部分。
例9:如果上述貨物對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貨物造成任何損害,托運人應負全責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3.1.2 by and between
常用by and between強調合同是由「雙方」簽訂的,因此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賦於的責任。
例10: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購買出售下列商品並簽訂本合同。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3.2 限定時間
英譯與時間有關的文字,都應非常嚴格慎重地處理,因為合同對時間的要求是准確無誤。所以英譯起止時間時,常用以下結構來限定準確的時間。
3.2.1 雙介詞
用雙介詞英譯含當天日期在內的起止時間。
例11;自9月2O日起,甲方已無權接受任何定單或收據。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 sort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September 20.
例12:我公司的條件是,3個月內,即不得晚於5月1日,支付現金。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 on or before May 1.
3.2.2not(no) later than
用「not(no) later than+日期」英譯「不遲於某月某日」。
例13:本合同簽字之日一個月內,即不遲於12月15日,你方須將貨物裝船。 Party B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i.e. not later than December 15.
3.2.3 include的相應形式
常用include的相應形式:inclusive、including和included,來限定含當日在內的時間。
例14:本證在北京議付,有效期至1月1日。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January1(inclusive)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 (or: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and including January1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如果不包括1月1日在內,英譯為till and not including January 1。
3.3 限定金額
為避免金額數量的差漏、偽造或塗改,英譯時常用以下措施嚴格把關。
3.3.1.大寫文字重復金額
英譯金額須在小寫之後,在括弧內用大寫文字重復該金額,即使原文合同中沒有大寫,英譯時也有必要加上大寫。在大寫文字前加上「SAY」,意為「大寫」;在最後加上「ONLY」.意思為「整」。必須注意:小寫與大寫的金額數量要一致。
例16:聘方須每月付給受聘方美元500元整。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monthly salary of US$500 (SAY FIVE HUNDRED US DOLLARS ONLY).
3.3.2.正確使用貨幣符號
英譯金額必須注意區分和正確使用各種不同的貨幣名稱符號。「$」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貨幣;而「£」不僅代表「英鎊」,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貨幣。
必須注意:當金額用數字書寫時,金額數字必須緊靠貨幣符號,例如:Can$891,568,不能寫成:Can$891,568。另外,翻譯的還要特別注意金額中是小數點(.)還是分節號(,),因為這兩個符號極易引起筆誤,稍有疏忽,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訂立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勞動關系是什麼時間建立的?
–簽定勞動合同
–到單位上班之日
–試用期結束
••2.勞動合同應該包括什麼內容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
–(六)勞動紀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3.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幾種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二)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時,勞動者連續工齡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5.試用期的時間有什麼規定?
– 6個月--15日
–1年--30日
–2年以上--不超過6個月
•6.試用期超過以上規定怎麼辦?
–改正試用期
–按照非試用期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7.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未約定合同期怎麼辦?
–協商約定
–協商不一致的,按試用期推算合同期
–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8. 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最長幾個月?
–6個月
–可以採取脫密措施
•9.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違約金是由個人與單位約定的
–違約金最多不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協商一致可不收
•10.勞動合同的生效時間有規定嗎?
–當事人的簽字
–蓋章的時間
–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
•11.哪些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
–(二)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內容顯失公平的;
–(四)有關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12. 有事實勞動關系,但未簽定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嗎?
–不能
–協商合同期限
–協商不一致的,至少簽定一年
•13.什麼是無效勞動合同?
–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 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勞動者已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提供相應的待遇。
訂立買賣合同須注意的事項
經濟合同的簽訂十分重要,最好熟讀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然後再行簽訂。現將簽訂合同須注意的事項羅列如下:
一. 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和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 買賣合同一般應規定的內容及注意要點:
(一).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准);
(二). 標的;(應寫全稱,寫具體,不能簡寫,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
(三). 數量;(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 價款或者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五). 質量;(產品的質量標准,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的要按企業標准簽訂,當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六).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有明確規定
(七). 違約責任;(按經濟合同法規定)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可寫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法院解決)
另外還可以規定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三. 買賣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 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並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 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 質量約定不明確;b. 履行地點不明確;c. 付款期限不明確;d. 違約責任不明確;e. 付款方式不明確;f. 履行方式不明確;g. 計量方法不明確;h.. 檢驗標准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 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並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 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 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 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 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塗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
對於電匯,一定要恪守款到生效的原則,不能憑傳真件作為已到帳的依據,因為近期已發現有搞假電匯騙取貨物的案例(辦電匯銀行一般不馬上查驗他的存款額度)。
四. 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範
對於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採取防範措施:
1. 訂立合同前應盡可能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 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 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
在合同訂立過程中許多漏洞的出現是由於經辦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所致,因此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印和保護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法律是否對該交易行為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合同可以讓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4. 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
我國《合同法》雖然允許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為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責任,也為免被人利用進行欺詐,訂立合同應盡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情況訂立。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範本可以進行參照。若有條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進行鑒證。一方面可以對內容進行把關,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強合同的嚴肅性和可信度。
5. 對惡意履行的防範。
對合同進行惡意履行的情況非常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範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如,對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盡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6. 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防止虛開支票的欺詐有兩個方法較有效,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後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較為緊俏。另一種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另外,應寫清合同的簽約地點,交貨地點(十分重要);出了糾紛由那裡的仲裁委員們仲裁,或由那裡的法院受理,這些可由雙方協商填寫。
⑤ 加盟需要注意什麼
一、資質查詢
01、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必不可少,我們可以關注一下注冊時間,因為據報道,很多商家的經營難過三年關,同時經營時間越長,也能單方面證明這個企業的適應市場能力,經營能力也是不錯的。
02、特許經營備案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申請審核嚴格,所以能拿到這個證書的品牌,至少是合法合規的品牌。
《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審核資格: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營業時間超過1年。
選項目不能單一依靠資質來判斷,還要考察其他重點,全都合格才能說明這個品牌是靠譜的!
二、考察細節重點
01、看承諾
所有保證盈利收益的項目都要理智拒絕
靠譜品牌:合作共贏,我們是合作關系
加盟店藉助品牌勢能獲得更好的效益,品牌把成功經驗復制給加盟店,提供運營服務,但是加盟一個品牌不是當甩手掌櫃,店鋪經營的好壞離不開加盟者的用心經營,這一份事業是需要品牌和加盟店共同用心經營的。
快招項目:百分百賺錢
百分百賺錢,你有多少錢投資,我們都有匹配投資金額的項目,只要你來了,就不會放你走,各種虛假承諾,必須要簽約一個項目才行。
02、看加盟店
不管做哪個項目都要實地考察加盟店
靠譜品牌:您可以就近去考察加盟店,嘗嘗味道,和老闆聊聊天,了解我們品牌,再做考慮。
快招項目:想方設法阻止你考察加盟店
03、看合作條件
毫無底線的讓你開店,需謹慎
靠譜品牌:單店加盟,考慮加盟商的經濟實力,開店決心,經營能力,溝通能力,執行能力等,畢竟靠譜的品牌也怕不靠譜的加盟商毀壞品牌名譽;區域代理,只有非常優秀的加盟商經過評估審核才能拿到區域代理
⑥ 加盟代理的注意事項
(1)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備
首先,加盟者應該在思想上、精神上做好充分的准備。選擇創業,就意味著為自己打拚事業,身上的責任與替別人打工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語的。開店是比較累的,首先要作好吃苦的打算,世界上沒有不付出就得到的好事。開店前要認真的思考自己的性格是否適合創業,自己的興趣愛好是否在此。
(2)謹慎選擇行業和品牌
選擇一個正確的加盟項目,無疑是加盟事業的一個好開端。首先你要做的是,問問自己的優勢是什麼,劣勢是什麼。就行業和品牌的選擇,一般來說,可以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一是注重市場調查、市場的分析預測。要仔細考察下當地同行業的店鋪生意狀況如何,在一個好的行業市場背景下順勢而為將會比逆勢而上更能輕松創業致富。
二是盡力選擇自己熟悉的行業和掌握相關知識的行業,作為投資目標,要充分發揮自身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把其作為選擇投資項目的一個有利條件。
三是如果不能選擇一個自己熟悉的行業進行創業,那麼選擇一個好的適合自己,能給予自己開店強大持續支持的加盟連鎖總部就變得非常重要。好品牌與差品牌往往有很大的差距。
(3)籌集資金
當你初步選定了加盟項目,接著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籌集資金。因為籌集資金不利,有很多人開店的念頭成為泡影。那麼,如何合理的籌集資金呢?首先,個人存款是主要的資金來源。因此,如果有開店的准備,平時就要注意節約,盡量多存一些開店啟動資金。其次是親朋借款。如果你有一些先富起來的朋友或親戚,他們就是最理想的借錢對象了。不過,跟他們借貸時,應該向他們詳細的介紹你的開店計劃,使他們對你今後的還款能力有信心。最好明確說好償還借款的期限和利息,寫好借據,否則也會出現矛盾,損害感情。如果開店所需資金比較多,也可以考慮銀行貸款。但是,一般來說,申請銀行貸款不是很容易,需要你有房產、地產等作為抵押。之外,選擇一些前期投入較少,行業前景較為景氣、開店之後能迅速得到資金回籠的項目也非常重要。
(4)店面選址
店址的選擇,是加盟者的一項長期投資,關系著加盟店未來的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兩個同行業同規模的商店,即使商品構成、服務水平、管理水平、促銷手段等方面大致相同,但僅僅由於所處的地址不同,經營效益就可能有很大的區別。
選址一定要注意因行制宜。營業地點的選擇與營業內容及潛在客戶群息息相關,各行各業均有不同的特性和消費對象,據喬伊絲飾品市場選址部門介紹,黃金地段並不就是他們開店選址唯一的選擇,他們通常為加盟商提供較多開創性的選址指導培訓。在加盟總部的指導下選擇最合適本行業本品牌的店址才是最重要的。有的店鋪開在鬧市區,生意還不如開在相對偏僻一些的特定區域。例如賣油鹽醬醋的小店,開在居民區內生意肯定要比開在鬧市區好;又如文具用品店,開在黃金地段也顯然不如開在文教區理想。
所以一定要根據不同的經營行業和項目來確定最佳的開店地點,要選擇合適的店面,並不是越熱鬧的地方越好,關鍵是要因行制宜。加盟者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顧客是屬於哪一類型,哪一地點能吸引哪些消費者,做到心中有數,才不會盲目選擇。
(5)人員招募、培訓
好的員工,對於一家加盟店來說有著如虎添翼的作用,因此人員的招募和培訓都非常重要。在人員招募時,最好能以最少的成本找到最合適的員工。加盟者可以通過在加盟店旁張貼招聘啟事,或者通過朋友熟人介紹。要與候選人進行詳談,觀察其言行舉止,找出最適合的員工。
同時,加盟者應該利用總部的資源,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培訓,讓他們了解連鎖加盟的基本概念,熟悉產品的特點和功效,掌握基本的銷售技巧。一個訓練有素的員工會是加盟者得力的助手,為加盟者減少很多的煩惱。
(6)前期宣傳
宣傳是現代商戰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同時也是加盟店先聲奪人的最有利武器。開店的宣傳活動是經營者根據營業方針的設定,並配合營業的具體策略,在開店前所展開的一系列活動。宣傳活動的內容包括宣傳主題、宣傳標語、媒體的運用、企劃活動的配合等等,針對消費者進行誘導,以塑造新店鋪的形象。
一般來說,加盟品牌自身會有一系列的宣傳活動,以保持其品牌的知名度。但是,每家加盟店開業前,仍然需要相應的前期宣傳,使加盟店開業後達到最好的營業效果。加盟者通常需要在開店前一段時間就展開加盟店的宣傳,以便將整個開店信息告知消費者,使開店當日就能有一個很好的銷售狀況。
⑦ 加盟店出問題總店有什麼責任
摘要 您好!這個問題不好絕對性回答,得看具體情況而定,一般雙方會簽訂加盟代理協議,約訂好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出問題按協議處理就行!最後再走法律流程
⑧ 加盟店如果合同上面沒寫什麼情況下退或什麼情況下不退,如果退盟的話,加盟費還會退嗎
簽了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款嗎
解除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費可以不予以退還
解除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費可不予退還
――――評避風塘公司訴唐某等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風塘茶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避風塘公司)與唐某訂立特許加盟合同,約定:避風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風塘茶樓」特許經營權、傳授加盟店知識等,期限為5年,唐某應支付加盟費15萬元(無論何種情況均不退還),特許保證金10萬元(非定金性質,在唐某違約等情況下避風塘公司有權沒收),並按月支付特許使用費、特許廣告費等。合同還約定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違約金為30萬元,唐某以該特許加盟合同參與設立的公司對唐某的上述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合同簽訂後,唐某繳納了加盟費15萬元及保證金3萬元。唐某與他人共同出資設立了海通餐飲公司,由海通餐飲公司作為主體經營「避風塘茶樓」加盟店。之後,因唐某長期拖欠特許使用費和特許廣告費等,避風塘公司經催討未果於提起訴訟,要求:(1)判令解除特許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許廣告費、特許使用費4171.28元、違約金30萬元、特許保證金3萬元;(3)海通餐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唐某反訴稱: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擔違約責任;因避風塘公司未履行員工培訓、廣告製作等合同義務,故延付相應款項;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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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繼續履行特許加盟合同,並由避風塘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唐某認為特許加盟合同中違約金過高,請求法院予以調整。海通餐飲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見,對承擔連帶責任沒有異議。
二、爭議焦點及判決結果
1. 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一審法院(上海市靜安區法院)認為,特許加盟費為5年15萬元,唐某僅經營一年有餘,故應當返還12萬元。
二審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認為,特許加盟費是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合同中關於特許加盟費不予退還的條款,符合特許經營加盟費的性質及行業慣例,判決特許加盟費不予退還。
2. 特許保證金是否應退還
一審法院認為,特許保證金不具有定金性質,雙方關於沒收保證金的條款無
效,應予以返還。二審法院也認為,特許保證金系用於抵充被特許人的債務,其實質是一種以金錢作為質押物的擔保形式,應予以返還。
3. 唐某應當支付多少違約金
一審法院認為,約定支付違約金30萬元,2倍於特許加盟費,有過高之嫌,判令支付違約金15萬元。
⑨ 電動車加盟代理需要注意些什麼
無錫歐派電動車給大家以下幾點建議:選擇歐派電動車加盟的公司時要非常注意,因為現在招歐派電動車加盟的騙子太多了。首先你要看一看歐派電動車加盟主自己有沒有直營店,如果有直營店的位置好不好等,如果沒有就是騙子。他們的伎倆是專門騙歐派電動車加盟費的,歐派電動車加盟前在展廳看到的東西你永遠也拿不到貨。因此在歐派電動車加盟某個品牌必須確定以下幾個基本問題:1、選擇品牌商標是注冊商標。2、歐派電動車加盟主是一個法人機構。3、歐派電動車加盟合同嚴謹、全面、公平。4、歐派此品牌已有500家以上成熟直營店,且經過多年經營其效益良好。5、歐派電動車加盟主有支持加盟商的全套支持手冊。6、歐派電動車加盟主對加盟商有全面的後續支持(如,全面的整店和專櫃培訓、市場督導等等)。 7、對其現有歐派電動車加盟商進行考查與分析(如,商圈、選址、人流、盈利測算等等)。 做連鎖不是以老闆為核心,也不是以總部為核心,連鎖其實是在圍繞品牌為核心進行規模化運做。這其中最大的風險不是拓展問題,而是企業管控能力的問題。若沒有完善的連鎖支持體系,擴張的越快就倒的越快。
⑩ 關於和代理商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幾點,有哪幾條重點
1、 審查對方的真實身份、誠信意願和履約能力。
2、保證合同簽訂形式的適當和重要條款的完備。
3、 審查合同訂立手段和內容是否合法。
4、約定信用監督條款。
5、約定爭議管轄權和准據法條款。
6、明確註明合同簽訂地。
7、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約定違約條款。
8、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
9、如有必要且有可能,約定擔保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