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OEM加工模式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OEM生產,即代工生產。.品牌所有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託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之後將所訂產品低價買斷,並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託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簡稱OEM,承接加工任務的製造商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被稱為OEM產品。
當前OEM加工的品類多,如在服裝,酒類等行業普遍存在。
B. 什麼是OEM,OEM公司又是什麼意思
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縮寫,也稱為定點生產,俗稱代工(生產),基本含義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
C. 承接OEM訂單 招商 還有加盟這幾個詞有什麼區別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OEM訂單意思是按照對方的樣品或圖紙生產,就是定牌生產!我們做的產品貼別人的牌子和商標,轉到別人手裡,價格比我們賣給他們的高出好多。沒辦法,誰讓我們沒有自己的過硬品牌呢!
招商的意思就不用解釋了,都知道!
加盟的意思就是加入某個團體或組織,例如:加盟一家公司,代理其產品。也就是說你賣人家貨,自己掙了錢和他分
D. OEM貼牌代加工,OEM到底是什麼意思
OEM它是指一種「代工生產」方式,其含義是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交給別的企業去做的方式。
舉例來說:A方看中B方的生產能力,讓B方生產A方設計的產品,用A方商標。對B方來說,這叫OEM;A方的技術和設計,被B方看中,B方引進生產,貼上B方標簽。對A方來說,這叫ODM;A自行創立A品牌,B生產、銷售擁有A品牌的產品。對A來說,稱為OBM。
其實貼牌的本意就是所謂的代加工,我下訂單你來生產,然後貼我的品牌,就是我的產品。具體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合同加工,俗稱代加工。
OEM方式對買賣雙方而言,除了共享產品整體競爭優勢外,還具有一個最有特色的優勢,那就是買賣雙方進出市場的靈活性。只要買賣任何一方發現了更有利可圖的途徑,就可以隨時終止合同。從這個角度而言,OEM市場是高度有效的。
E. OEM合作需要什麼條件
產品只有備案流程全部完成並通過後才能進入市場銷售——先備案再生產,保證產品實際全成分與備案提交的資料完全一致(化妝品備案網可以查詢產品的基本情況)
其次因為備案需要周期,特殊情況下為了快速上市,如果選擇邊備案邊生產的話,則必須保證生產的產品能夠通過備案,而且產品實際全成分與備案完全一致,否則就不能銷售。最後產品合規宣傳,不得誇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
(5)招商加盟企業的OEM生產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OEM明顯的生產成本優勢在於供應商現有的生產能力、勞動力、能提高生產效率的廣博知識結構以及其他加工方面的專業細節。通過這種方式降低生產成本,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既可保持競爭力的價格優勢,同時增加企業經濟利潤。
而作為OEM需求方通過委託已經具備生產設備或負責提供生產設備的OEM供應商以及他們的勞動力,來生產自己所需的產品,就不必再進行生產的固定資產投入和支付高額的勞工費用。亦可通過OEM加工傳統產品獲得低成本優勢的同時,集中精力進行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保持自己的傳統優勢。
F. 生產廠商的ODM 與OEM是什麼意思
OEM一詞在電腦硬體產品中簡直實在是太普遍了,像OEM光碟機、OEM顯示器、OEM滑鼠什麼的。有些人甚至以為它是一個有質量保證的品牌。那麼,你對OEM又有多少認識呢?說一件產品是OEM產品是否就代表信得過呢?
其實,OEM與現代工業社會有著密切的關系。一些著名的品牌商品製造商,常常因為自己的廠房不能達到大批量生產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廠商求助。
這些伸出援手的廠商就被稱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設備生產商)。如將之引申到IT領域的話,則表示那些進行代工的生產商。例如CPU風扇,Intel或AMD公司本身並不生產,它們通常會找像日本三洋公司這樣的專業電機製造企業作風扇OEM生產。
ODM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某製造商設計出一種產品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另外一些品牌的製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後者的品牌名稱來進行生產,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設計(如按鍵位置)來生產。這樣做的最大好處是其他廠商減少了自己研製的時間。有些人也習慣性稱這些產品是OEM,實際上應該稱之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製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筆記本電腦實際上就是由台灣廠商代工生產的。事後,台灣筆記本電腦製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設計細節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稱進行批量生產。原因在於它們為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當然,我們可以說它們都是從同一條生產線生產出來。
OEM和ODM兩者最大的區別不單單是名稱而已。OEM產品是為品牌廠商度身訂造的,生產後也只能使用該品牌名稱,絕對不能冠上生產者自己的名稱再進行生產。而ODM則要看品牌企業有沒有買斷該產品的版權。如果沒有的話,製造商有權自己組織生產,只要沒有企業公司的設計識別即可。
在工業社會中,OEM和ODM可謂司空見慣。因為出於製造成本、運輸方便性、節省開發時間等方面的考慮,知名品牌企業一般都願意找其他廠商OEM或ODM。在找別的企業進行OEM或ODM時,知名品牌企業也要承擔不少責任。畢竟產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產品質量不佳的話,少則有顧客找上門投訴,重則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業在委託加工期間肯定會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但代工結束後,質量不敢保證。故此,當有的商家告訴你某件產品的生產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產品時,絕不要相信其質量就等同於該品牌。你唯一能夠相信的,是這家製造商有一定的生產能力。
另外,不知大家是否遇到過這樣的情形:到電腦城購買產品(如LCD顯示器)時,商家向你介紹某個台灣品牌的LCD顯示器的液晶面板是某某日本大廠OEM的。其實這種說法是一個頗為錯誤的概念。首先,為保障品牌的質量和信譽,ODM或OEM公司的名稱是保密的。如果說穿了A牌子筆記本電腦是B牌子生產的話,那人家還會買價格更貴的A牌子產品嗎?因此上述LCD顯示器的例子,實際上只是該台灣品牌購買了日本品牌的液晶面板配件來進行生產。質量好或不好,並不能完全相信。那我們該如何識別是否代工廠商採用了知名廠商的配件呢?以LCD顯示器為例,目前其核心技術仍然控制在日本和韓國幾家大廠商手中。消費者可以從技術指標來進行鑒別。如對比度為400:1的液晶顯示器只有日本的日立(Hitachi)和富士通(Fujitsu)等公司生產,而對比度為350:1的產品則主要由韓國三星公司和日本NEC公司生產。
其實對於消費者來說,最怕聽到的就是一些似是而非的簡稱,什麼OEM、ODM之類,有時真的聽得人一頭霧水。不過,只要我們多看多學一些新知識,遇到有銷售商家說OEM或ODM的問題,不要怕煩,先回家查清楚,那無論是OEM或ODM,問題都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