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咨詢公司做理財業務簽訂的合同屬於合同詐騙嗎
在咨詢公司做理財業務簽訂的合同,不一定就屬於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❷ 投資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
1、做自己熟悉的行業
「不熟不做」幾乎適用於各種投資領域,加盟時也要選擇自己熟悉的領域,或者至少是自己感興趣的。加盟並不意味著投資後就不管了,而是要全身心投入。
2、選對加盟品牌
選品牌很重要:人們對加盟品牌的依賴度一直很高,就是圖個放心。對洋品牌不妨小心觀望:尤其是剛進入中國市場的國外品牌,往往需要幾年的本土化適應,甚至水土不服,不妨先小心觀望。
3、審視你自己
做過管理或有過成功經歷者優先:商家也會篩選加盟商,開店需要管理技巧,所以擔任過管理者有優勢;自己原來的事業成功,做其他事情的成功率也會相對高一些,很多經驗都可以借鑒過來。
4、維護好雙方關系
加盟協議越厚越好:加盟意味著雙方要維持長久的關系,需要有協議對經營的各方面進行詳盡約定,一般來說協議越厚越好,因為可以對各種可能情況加以明確,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
5、注意合法小心騙局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❸ 請問此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代理證券投資理財協議書
非常合理,這是每個證券公司開戶協議都必須有的,需要你不簽字,你確定的話,不能通過證券公司操作股票。
因為自然人不能自己通過交易所買賣股票,必須通過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購買股票,購買的股票屬客戶所有,客戶有一切權利。
又:不好意思,沒看清題目,以為是代理客戶以自己名義買賣股票,呵呵,還是樓下的清楚,看的仔細,我沒有見過這個協議。
❹ 連鎖加盟協議書
連鎖加盟,也叫特許經營,一般進行特許經營活動需要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合同樣本如下: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❺ 個人代理理財合同怎麼寫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 (證券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
第二條:期限:起始日期 年 月 日,截止日期 年 月 日,期初資產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第三條:交易對象:滬深A股
第四條:利潤定義:(甲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
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第五條:委託期滿後,如果利潤率為正,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50%作為傭金;如果利潤率為負,乙方付給甲方損失的50%作為賠償。
第六條:未到委託結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賬戶資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資金,若此時利潤為正數,甲方付給乙方利潤的50% 作為傭金;若此時利潤為負數,甲方承擔一切損失;然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七條: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元,不足元部分捨去不計,付款手續費由付款方支付。
第八條: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並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
第九條:甲乙雙方均有保護賬戶安全的責任,因某一方泄露賬戶信息導致的損失由該方承擔,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然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當利潤率小於負30%時,甲方有權按第五條結算方式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指紋:
乙方簽名: 指紋:
日期:
❻ 加盟店合同範本(通用版)
法律分析:只要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具體的範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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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代理商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本
法律分析:只要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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