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做代理還要向廠家交定金嗎 這樣合理嗎 急求回答
我看你八成被騙了!現在的招代理商的公司基本都以此賺錢為目的,除非非常有知名品牌的集團公司機構才可放心合作,我介意你試著要回押金,實在要不回來就當小堵了一場,否則會耗費更多的財力和精力!祝你好運!我現在就在做代理,公司不用交一分錢押金
㈡ 加盟定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㈢ 定金付百分之三十合法嗎
法律分析: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屬於定金,不適用法律關於定金罰則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㈣ 加盟合作定金交了可以退嗎合同沒簽
首先要明確,由於加盟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加盟者處於弱勢地位,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因此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因此遇到此類問題大家應當盡快委託律師起訴處理,具體可以直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
下面附本人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繳納加盟費14萬,最終在律師代理下退還12萬):
㈤ 奶茶品牌的加盟代理的定金能不能要求對方退還
加盟交付的定金是不可退還的。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交付定金之時法律生效。之後反悔不可退還。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㈥ 加盟品牌交了定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1、建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交定金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簽訂正式的合同,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2、加盟商在沒有實際使用特許人的經營資源之前,加盟商可以行使單方解除權,合同解除後,是否能返還定金視雙方過錯程度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㈦ 加盟合作定金交了可以退嗎合同沒簽
首先要明確,由於加盟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加盟者處於弱勢地位,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因此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因此遇到此類問題大家應當盡快委託律師起訴處理,具體可以直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
下面附本人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繳納加盟費14萬,最終在律師代理下退還12萬):
㈧ 加盟店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九)違約責任;(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㈨ 口頭協議約定代理商交定金後過兩天申請取消訂單定金能扣百分之三十嗎
如果雙方有過約定,並且確實是定金的話,那麼定金主要有如下一些規則:
1、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成立。
2、如果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收取定金一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3、因不可抗力等非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無法履約,一般可以退定金。
4、定金的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因此:
1、如果對方要扣除定金,需要先證明收取的這個是定金,比方說收款收條上註明了。
2、如果是訂金,那麼訂金是可以退的。
3、如果是對方願意退定金,但要扣除定金中的30%,那麼一般來說是合理的。
4、如果對方要扣除的是合同總標的額的30%,那麼一般來說是不合理的,因為定金最多隻能是合同總標的額的20%。
《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如下: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