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標實際未注冊,特許經營合同有效嗎
有效的。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中,最常見、最基礎的經營資源就是商標。商標,是特許人商業品牌的象徵,承載著特許人品牌的商業價值,正因為這樣,商標問題往往也是特許經營活動中法律糾紛的爭議焦點。
司法實踐中,特許人一般在自己的品牌良好的時候進行特許經營招商,也有加盟商願意盡快完成加盟,但是特許之前一直未將商標進行注冊,但是如果立即申請注冊,從申請到注冊成功得等上將近一年,要錯過很多商機。於是,很多特許人直接用未注冊的商標開展了特許經營活動。那麼,用未注冊的商標進行特許經營活動,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效力是否受影響?有沒有法律風險?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條規定了特許經營合同中的經營資源應為「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已經明確列舉了商標類經營資源為「注冊商標」,從立法上已不認為未注冊商標屬於經營資源;但是,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處理未注冊商標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時,只要上方轉讓的內容特許人擁有能夠體現特許人經營價值及競爭優勢的法院大部分都認可其屬於「經營資源」,如商業秘密、字型大小、具有自己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和這里提到的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
可見,法院因為特許人沒有注冊商標而認定特許經營合同無效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但是,使用未注冊商標會伴隨著法律風險。
1. 未注冊商標沒有專有使用權,所以無法阻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
2. 商標可能被他人搶注,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的是自願注冊制度,同時還堅持申請在先原則。這樣一來,如果特許人僅僅是持有或使用許可商標而未提出注冊申請,則其他人可以搶先注冊。而一旦別人搶注成功,特許人的救濟途徑異議撤銷或宣告無效程序。
3. 未注冊商標的在先使用權嚴格限制在「原使用范圍內」。特許人如果想拓寬市場走出原經營地域或開發其他類別的許可,面臨其他已注冊商標權人提起的侵權賠償訴訟的風險也會很高。
4. 如果發生訴訟,被特許人以特許人沒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屬於欺詐主張撤銷或者解除合同,特許人會面臨非常被動的局面,最終可能要承擔返還已收取的特許經營費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綜上,為了降低經營風險,建議別使用未注冊的商標開展特許經營活動。
⑵ 特許經營合同無效要怎麼認定
法律分析:1. 特許人因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如特許人是企業以外的主體、特許人未獲得批准、經營資源超過期限等,導致合同無效。
2. 特許人隱瞞重大變更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誇大經營資源,致使被特許人締約或給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造成實質影響的,被特許人可以請求撤銷或者依法解除該特許經營合同。
3. 存在法定情形,致使意思表示不真實,受害人可以請求撤銷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⑶ 特許經營合同無效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法律分析:特許經營企業需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的特許經營活動符合該條例,才能走出特許經營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區域,否則,可能面臨承擔特許經營合同被認定無效、返還加盟費等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⑷ 特許經營合同無效案例
法律分析:A訴B健美有限公司(簡稱B公司)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原告A訴稱:2004年7月2日,她與被告簽訂了《InchbyInchCHINA特許經營合同》(簡稱特許經營合同),並於7月6日向該公司交納了加盟費10萬元。尋找加盟店的經營場所期間,B公司沒有為我開辦加盟店給予明確的技術指導和經營指導。2004年12月,她突然接到B公司的律師函,聲稱要解除合同並沒收她所交的10萬元加盟費。她也隨後通知B公司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返還已收取的加盟費。
原告認為,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違反了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限制外資企業在中國內地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強制性規定,且B公司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超越了經營范圍,締約時不具有相應的合同能力,其締約過失導致特許經營合同無效,給原告造成重大損失和合同期待利益損失。故起訴,要求確認特許經營合同無效;B公司返還原告所繳納的加盟費10萬元,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律師代理費及調查取證費計6萬元。
被告B公司則辯稱其與A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合同沒有履行的過錯在於A,合同約定不能返還10萬元;A陳述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故不同意其訴訟請求。2003年2月18日,B公司經工商登記成立,企業類型為外商獨資經營,經營范圍為女子健美、美容服務、技能培訓及管理服務。2004年7月2日,A(乙方)與B公司(甲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合同約定:甲方授予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InchbyInch商品或服務之權,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給予積極的支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InchbyInch的商標、商號;乙方支付甲方加盟費10萬元,加盟費支付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甲方設備費344750元,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乙方支付剩餘設備費296500元;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行政區域范圍內甲方不得發展第二家加盟店,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履約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若乙方違約時,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歸屬於甲方;若甲方違約時,甲方應將已收到的款項全部退還給乙方。
庭審中,雙方均認可B公司授權給A特許經營的項目為:使用特定的儀器設備進行美體塑身。同年7月6日,A向B公司交納加盟費10萬元。2004年12月3日,B公司委託律師向A發出律師函,要求A在15日內履行支付貨款的義務,否則B公司將解除合同,並沒收A已支付的10萬元作為違約金。同月10日,A亦委託律師向B公司發出律師函,指出雙方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無效,要求返還其交納的加盟費。2005年3月28日,B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核定服務項目為第44類:保健;美容院;按摩;紋身;修指甲(商品截止)。另查,B公司至今未獲得我國相關審批部門批准其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上述事實,有特許經營合同、律師函、商標注冊證、收據、發票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等在案佐證。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⑸ 加盟合同無效是否有效
加盟合同無效有以下情況:
1、合同一方或雙方無訂立合同行為能力的;
2、合同內容或形式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4、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⑹ 沒有特許經營權加盟合同無效
法律分析:加盟商不能以特許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而主張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⑺ 代理合同出現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無效代理合同發生的原因有:1、無權代理人訂立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簽訂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3、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⑻ 特許加盟店協議合同轉讓有何效力
法律分析:特許加盟店協議合同轉讓未經特許人同意的,合同轉讓無效;特許人同意轉讓的,合同轉讓有效。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並轉讓給第三人。
⑼ 特許經營合同無效的原因和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一方面是加盟商加盟一個項目比較草率。一方面是特許經營企業違規操作。《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