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4s店會計核算方法是進價核算還是售價核算 還是哪種都可以。 謝謝高人指點。
汽車4s店會計核算方法是進價核算還是售價核算?兩種方法都可以。一但選擇以後就不能改了,否則無法同比了。
付人員工資,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結轉利潤,借:商口銷售收入 貨:本年利潤
『貳』 在汽車4S店做會計有哪些規章制度之類的
雜詩(沈佺期)
『叄』 支付的加盟費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這是特許經營權,計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按照我國稅法規定,無形資產可以按規定攤銷並在稅前列支。但目前我國企業的加盟費情況比較復雜,是否能按無形資產核算要看貴單位代理協議的約定情況。一般來說,代理的加盟費分幾種情況,現分述如下: 1、長期有效,不再退還。屬於特許經營權無形資產取得成本,按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和稅法規定辦理,可以在合同期內攤銷,沒有約定代理期限的攤銷期不少於5年; 2、長期有效,分批返還。屬於保證金性質,按長期應收款核算,不能作費用攤銷。 3、長期有效,部分返還,返還金額按加盟時間長短確定,符合一定條件時的全額返還。這樣具有保證金和或有支出性質。應該在支付時暫掛往來,確定不能收回的部分作費用處理。 4、當年/長期有效,抵頂貨款。支付時掛往來,待實際抵頂貨款時作相應處理。 附:《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有關內容包括:「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前者一般是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企業使用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業務的特權,如水、電、郵電通訊等專營權、煙草專賣權等;後者指企業間依照簽訂的合同,有限期或無限期使用另一家企業的某些權利,如連鎖店分店使用總店的名稱等
『肆』 汽車貿易公司(經銷商)要用哪些會計分錄
更正一下:從購入到銷售的分錄多了,這里只列舉簡單的一點:
購入:
借:庫存商品-汽車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帳款(銀行存款)
銷售:
借:應收帳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結轉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教育附加費、城建稅等
繳納稅金
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 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結轉利潤: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伍』 汽車銷售公司適應什麼企業會計制度
其實大部分公司都是用的2007新會計准則
『陸』 代銷汽車的會計分錄問題
答:這種情況應該屬於採用售價核算(視同買斷)。 借:受託代銷商品 300000 (售價) 貸:代銷商品款 287600 (接收價) 商品進銷差價 12400 (售價與接收價之間的差額) 售出受託代銷商品 借:銀行存款 / 應收賬款 等 3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
『柒』 汽車行業屬於小型會計制度嗎
小型會計制度跟行業無關,只看企業的規模大小。一般的汽車行業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規模較大,適用於《企業會計制度》,而不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核算范圍:
一、總說明
(一)為了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
本制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准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並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四)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會計期末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當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摺合。
期末,小企業的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十)小企業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運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在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10.小企業的各項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性程度,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發生補價,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小企業,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2)收到補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
投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補價÷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確認的損益=補價×〔1-(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應交的稅金及教育費附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3.在非貨幣性交易中,如果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等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發生債務重組事項,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按取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按分配後的價值作為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1)作為債務人,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付金額,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如果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等於或小於將來應付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2)作為債權人,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將來應收金額,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收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如果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等於或小於將來應收金額,則不作賬務處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的備抵項目(如壞賬准備等);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後的金額。
(十五)小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1.在不影響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
2.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反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3.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應隨意打亂重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除應當包括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外,還應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本制度中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是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
小企業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不得違反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十七)執行本制度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應按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捌』 汽車銷售公司會計處理
一、購進汽車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
貸:銀行存款
(一)配件
1.配件購入
借:庫存商品----配件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配件銷售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配件銷售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保險理賠
1.一般保險公司理賠先掛賬
借: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維修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保險公司回款(含三者修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3.退三者修理費
借: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貸:現金
4.結轉維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維修成本
貸:庫存商品-配件
5.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三)贈送購置稅
1、汽車銷售公司贈送給客戶購置稅,其實是為促銷汽車而發生的一項銷售費用,賬務處理時,應將全部購車款(含贈送稅款)一起確認收入,贈送稅款作為銷售費用處理。
借:銀行存款
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玖』 汽車銷售行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具體點的
(一)汽車銷售行業
配件銷售
1.配件購入
借:庫存商品-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
2.配件銷售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配件銷售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保險理賠
1.一般保險公司理賠先掛賬
借: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維修收入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保險公司回款(含三者修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保險公司
貸: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3.退三者修理費
借:其他應付款-退三者修理費
貸:庫存現金
4.結轉維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維修成本
貸:庫存商品-配件
5.收到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三)贈送購置稅
1、汽車銷售公司贈送給客戶購置稅,其實是為促銷汽車而發生的一項銷售費用,賬務處理時,應將全部購車款(含贈送稅款)一起確認收入,贈送稅款作為銷售費用處理。
借:銀行存款
借: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企業所得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上述贈送客戶的稅款,可以理解作為業務宣傳費用在稅前限額扣除。
(9)汽車代理加盟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營改增處理
一、試點納稅人差額征稅的管帳處理懲罰
(一)一般納稅人的管帳處理懲罰
一般納稅人提供給稅處事,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因按劃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同時,「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相關科目應按經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接受應稅處事時,按劃定答允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懲罰的企業,期末,按劃定當期答允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二)小范圍納稅人的管帳處理懲罰
小范圍納稅人提供給稅處事,試點期間憑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有關劃定答允從銷售額中扣除其付出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的,按劃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企業接受應稅處事時,按劃定答允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付出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付出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付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懲罰的企業,期末,按劃定當期答允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