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防騙大揭秘
加盟創業,很容易遇到騙子,主要識別方式有:
1、試著在網路里以項目名稱加騙子兩個字搜索一下,如果沒有發現投訴,基本上項目就可以相信,如果投訴多,大多是騙子了,適用於多個項目,這是一個基本的判斷;
2、去加盟商所在地進行考察,除了相應的資質之外,看看還有沒有實體店,如果沒有兩家以上的實體店,就要開始警惕了,無論對方如何解釋你都不要輕易相信;
3、騙子加盟公司一般多採用誘導式,比如風險較低,回報率過高,甚至遠遠高於同行業之類的,出現這種情況時一定要冷靜,不要被所謂大利益沖昏了頭腦;
4、考察之後,不要輕易下決定,多跟朋友或者了解這些項目的同行去了解情況,多方考察才行
2. 為什麼現在加盟公司考察如何防騙
去公司考察,要從公司規模、產品、服務、店面裝修形象、技術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進行多家對比。讓你去考察,只是想讓你進一步的了解公司情況。
3. 如何識破加盟騙局
要確認一個品牌的真實與否,需要進行初步的商標檢索,包括上網網路,看這名字是否已經被注冊。其實,還有更正規有效的方法,就是去商標注冊網進行商標查詢。怎樣查詢商標?網址是 www.sbj.saic.gov.cn/sbcx/。
1、進入以後,看到這樣的界面,點擊「我接受」,就可以進入下一個頁面。
4、35是廣告銷售商標,所有允許加盟的品牌都必須注冊廣告銷售商標,否則會承擔法律風險。因此,查完43餐飲分類後,還需要再在國際分類中輸入35,查詢這一品牌是否已被注冊廣告銷售商標。
5、低加盟費騙局:公司以賣設備為主要目的。明為加盟,實為高價傾X機器設備。許多加盟公司是以高價傾X機器設備這種變相加盟方式,來賺取加盟商高額利潤的。
6、返加盟費騙局:許多加盟公司打著「返加盟費」的幌子,吸引創業者加盟。在幫助創業者籌備開店的時候,公司會告訴你需要進貨量達到幾十萬之後,才返還加盟費。簽合同之前對你無B熱情,簽完合同之後,各種霸王條款,宰你沒商量。
7、誇大公司名頭:越是打著國際品牌或者國外背景的公司越有可能是騙子。現在想到台灣、香港、韓國、日本、法國等地去注冊一個公司很簡單,不要輕信這些所謂的國際連鎖機構。
8、請明星代言的圈錢公司:明星們有知名度有影響力,公眾人物可信度比較高,但是有些圈錢公司就是利用公眾的信任,讓明星說假話、做偽證、為垃圾產品做虛假廣告,讓消費者蒙受經濟與心理雙重損失,很多明星成為垃圾產品的幫凶,與造假賣假企業同流合污共同坑害消費者。
9、後續服務為零:當你在前期咨詢的時候,招商部門的人會說:我們提供全套的支持,包括員工培訓、宣傳策劃、銷售策劃、銷售培訓、產品知識培訓等等一系列的培訓。其實這一切的培訓都只是一紙空文,反正你的加盟金和首期貨款已經交了。
(3)加盟代理簽合同如何防騙擴展閱讀: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2)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3)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4)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5)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6)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7)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8)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9)違約責任;
(10)爭議的解決方式;
(1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然而, 在實際中,往往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1、品牌方拿著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幾乎沒有商量和迴旋的餘地。實際上,合同應由雙方協商達成,加盟者並不是僅有簽字同意的權利。
2、合同條款寫得不清不楚,加盟商投訴無門。
4. 關於和代理商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幾點,有哪幾條重點
(1)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尤其是交易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
(2)查閱國家對該交易有無特別規定,目的在於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師事務所、公司法律顧問咨詢相關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了解業務發生糾紛的概率和糾紛的起因、種類,以便在訂立合同時盡可能避免同樣缺憾的發生。
(4)可能的話,通過行政機關的公證、律師見證和公證,通過相關機構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內容盡可能完備。
(5)簽署合同時合同表面要字跡清楚,整潔,推薦使用合同專用紙張列印。
5. 簽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加盟之前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的內容,不妥之處有權利要求修改的。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6. 加盟合同屬於哪一類合同加盟被騙了幾萬怎麼辦總部在外地
現在加盟糾紛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點讓毫無法律知識的普通老百姓防不勝防,因加盟被騙的人比比皆是。北京豐台曾經被稱為加盟基地,北京朝陽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騙人。很多特許加盟總部專門靠大肆廣告虛假宣傳騙取不義之財,尤其是騙取外地人的錢財。因為這些特許加盟總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騙後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肆無忌憚的蒙騙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錢。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關和簽約關是防範被騙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騙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打贏加盟糾紛的官司索回血汗錢呢?北京合同律師給您做個簡單的解答。
首先要准備、搜集相關證據。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經銷合同都是必備的),加盟前後的宣傳資料、加盟或代理授權書、培訓手冊、來往信函(包括電子郵件)、繳納加盟費或代理費、貨款及保證金等的票據、視情況對網站資料進行公證,等等。
其次要根據現有證據資料制定訴訟方案並開始起草起訴書。這里需要提醒各位:這類加盟合同糾紛屬於一種特許經營的合同糾紛,不但要適用合同法而且還要適用特許經營管理法規以及一些法院的規定。這類糾紛案由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如果按照一般的買賣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訴書立案,基本是打不贏官司的。另外,這類糾紛雖然存在很多欺詐的情況,但是真正搜集有關欺詐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證據不是很容易,因此穩妥起見不建議按撤銷或無效合同理由起訴,否則敗訴的風險也比較大。
最後要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對法律要熟知於心,要對證據做證據目錄,要寫辯論意見,要分析對方可能的辯駁理由,等。
合同律師提示,加盟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內容一般都對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條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氣餒。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糾紛雖然比較復雜,但是有其一定的規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確、有一定的證據支持,勝訴率還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這類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發現被騙,請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合同到期想維權都幾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們大多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為了依法維權長途跋涉來北京維權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償失。對此,我們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經驗,就是加盟商與我們電話聯系溝通,交流案情,通過網路或特快專遞傳遞證據資料,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過程中,我們會及時與您溝通信息,拿到加盟費或貨款、保證金後再及時匯給您,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維權成本。而且考慮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們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後期再按照所獲得賠償金額的15%-30%(具體比例可以根據情況協商確定)的比例收取律師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加盟商前期的維權成本、大大降低了維權風險。
7. 加盟時如何防止被騙
琪居屋軟裝飾品網提示您:加盟時,首先要看加盟主自己有沒有直營店,如果有直營店的位置好不好等,如果沒有就是騙子。因此在加盟某個品牌必須確定以下幾個基本問題:1、此品牌商標是注冊商標。2、加盟主是一個法人機構。3、加盟合同嚴謹、全面、公平。4、此品牌已有3家以上成熟直營店,且經過多年經營其效益良好。5、盟主有支持加盟商的全套支持手冊。6、盟主對加盟商有全面的後續支持(如,培訓、督導等等)。 7、對其現有加盟商進行考查與分析(如,商圈、選址、人流、盈利測算等等)。 做連鎖不是以老闆為核心,也不是以總部為核心,連鎖其實是在圍繞品牌為核心進行規模化運做。這其中最大的風險不是拓展問題,而是企業管控能力的問題。若沒有完善的連鎖支持體系,擴張的越快就倒的越快。琪居屋的飾品加盟公司,我們的模式是實體加網店,您可以考慮一下。
8. 怎樣識破招商加盟的騙局
當你有意向一個加盟品牌時,在與客服交流過程中,有提到代簽合同。這個時候你就要注意了,首先我們要了解代簽合同:其實是電子合同,而且不是本人簽署的,基本沒有法律效力。責任無法追究。
第二就是客服說會返還加盟費用。也就是以銷售夠多少營業額返還所有加盟費為誘餌,誘騙加盟的。這種是堅決不可信,你要知道到別人腰包的錢是不會在掏出來的。
還有一種他有實際東西那就是在賣機器,他們喊著不收任何費用,就是只要你購買好多標準的機器或者其它東西,就可以獲得一級代理權,而實際上他們的那些東西的市場並不好,買回來就會砸手裡的。他們雖喊出了免收加盟費的口號,打的卻是購機加盟的主意。
想要知道這個品牌是否真實有效,我們首先要把它的商標進行檢索,檢索包括上網路搜,看看這名字是否被注冊,最正規有效的方法就是去商標注冊網進行查詢,商標注冊網址在網路就可以搜索得到的。
把你要想加盟的品牌試著在網路里以「項目名稱」+「騙子」兩個字搜索一下,如果沒有發現投訴,基本上項目就可以相信,如果投訴多,就是騙子了,適用於任何項目,這是最基本的對加盟店的判斷。
最好的就是花少量金錢去實地考查:考查他們的生產車間多大,工人多少,倉庫內容,實體店有多少,以及實體店的銷售情況,最後在網上或他們的客戶群了解一下,這樣就不會上當受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