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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加盟投資款算什麼

發布時間: 2021-11-03 04:37:30

⑴ 什麼是代理商和加盟商有啥區別

你好,代理商不一定有實體店,加盟商必須有實體店,區別就在這里。

⑵ 在招商的過程中收取了代理商加盟費,算不算商業詐騙

在招商的過程中收取了代理商加盟費,算不算商業詐騙,要看招商過程中,是否有約定。
如果沒有約定,那就構成商業欺詐。
情節嚴重者,將會被處罰。

⑶ 加盟商和代理商各是指什麼意思

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行業分為緊密型和鬆散型,所對應的責任也不同。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理念第一、眼光長遠;門當戶對、共同發展。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⑷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具體區別有哪些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而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
不過代理要考查信用度的...

代理商和加盟商雖然同為合作夥伴,但在性質上有很大的區別.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屬於廠家在當地的代言人,要一個銷量的要求,廠家會有廣告,技術,設備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僅是終端商的一種,是銷售點的一種,產品價格方面沒有優勢,不過銷售任務一般不會很重.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向下發展經銷商,進行分銷。代理有的時候會收取經營保證金,當然也會有銷售或提貨額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話,要承擔約定的賠償或損失。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銷量的一種經銷方式,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的要求,加盟一個正規的特別是有經驗和實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經營風險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還是經銷加盟就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權地區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營銷上擁有更多的自主權,與公司在授權地區平等;而加盟商要認同經營理念,遵守公司的規定,並接受公司監督。

⑸ 支付的加盟費應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這是特許經營權,計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按照我國稅法規定,無形資產可以按規定攤銷並在稅前列支。但目前我國企業的加盟費情況比較復雜,是否能按無形資產核算要看貴單位代理協議的約定情況。一般來說,代理的加盟費分幾種情況,現分述如下: 1、長期有效,不再退還。屬於特許經營權無形資產取得成本,按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和稅法規定辦理,可以在合同期內攤銷,沒有約定代理期限的攤銷期不少於5年; 2、長期有效,分批返還。屬於保證金性質,按長期應收款核算,不能作費用攤銷。 3、長期有效,部分返還,返還金額按加盟時間長短確定,符合一定條件時的全額返還。這樣具有保證金和或有支出性質。應該在支付時暫掛往來,確定不能收回的部分作費用處理。 4、當年/長期有效,抵頂貨款。支付時掛往來,待實際抵頂貨款時作相應處理。 附:《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有關內容包括:「特許權,又稱經營特許權、專營權,指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前者一般是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企業使用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業務的特權,如水、電、郵電通訊等專營權、煙草專賣權等;後者指企業間依照簽訂的合同,有限期或無限期使用另一家企業的某些權利,如連鎖店分店使用總店的名稱等

⑹ "直營,代理,加盟"具體是什麼含義啊

  1. 直營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2. 代理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3.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加盟特許經營的經營形式種類有很多,依出資比例與經營方式大概可以分為自願加盟、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

⑺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區別

按照現在的說法:代理商比加盟商的許可權要大;
代理商可以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也可以說成是某某區級代理、市級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財力和經營能力,公司授權給代理商在某一區域代理經營本公司的品牌,代理商可以發展自己的加盟商,不過需要報備總公司;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個品牌作為自己銷售的品牌,開個店,不過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級,也可以是二級;

總的說,比較大的公司集團會分華東區代理啊,華南區代理等等,小的公司就直接發展加盟商;

⑻ 代理商加盟項目是什麼意思

某企業組織,或者某集團連鎖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相互約定的合作關系。

根據約定,總部和加盟商履行相關義務和爭取相關權益,總部須向加盟商提供最少一項獨特商業經營特權,並附有員工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等協助和服務,而加盟商也須付出適當報償,合作期間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例,另一方可根據約定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權益。

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專項技術或者商業經營特權,並且有權進行授權或轉讓,總部選定代理項目須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總部須有相應的資本實力用以承擔項目虧損給加盟商帶來的經濟損失。

加盟商需根據自身條件選擇項目進行投資,包括自身擁有的人力、自然和其他資源,投資過程中需有經驗人士進行指導,切勿盲目投資。

加盟代理流程:

一、選定投資項目進行考察並作評估分析。

二、根據加盟商自身條件制定詳細投資計劃。

三、總部和加盟商根據自願簽訂加盟代理合同。

四、總部幫助加盟商完成經營環境配置(比如店面、設備)並提供產品說明和員工培訓。

五、在試營初期總部負責監督指導,直到加盟商經營走向正規。

六、加盟商和總部定時進行對話交流確保合作流暢。

⑼ 代理商投資加盟費被商家改成定金合法嗎

這個要看合同里的,如果合同里沒有說可以改為定金那應該是可以提出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