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店加盟與代理加盟有何區別
一、定義不同。單店加盟是指加盟商在一定的區域內找一個合適的門面開專賣店。代理加盟通過合同約定在一定程度上讓加盟商可以自主招商。
二、自主開店許可權不同。單店加盟規定加盟商只能開一家店,如果需要開第二家店就得交納同等的加盟費。代理加盟允許加盟商在其代理范圍之內開多家店,而且規定不用再收取加盟費用。
三、權利不同。單店加盟的加盟商不可以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招商,因此只能直接加盟或者被代理加盟。代理加盟的加盟商有權在自己代理的區域內招商,從而通過單店加盟來收取相關費用。
Ⅱ 代理加盟什麼意思
代理加盟其實就是,公司或企業通過第三方的平台或中介加盟到一定產品或服務。
Ⅲ 連鎖加盟和單店代理有什麼區別嗎
2)提供連鎖機構的營業執照法人或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3)自願簽署拉卡拉連鎖加盟協議書並繳納加盟費;單店加盟:1)擁有固定經營場所,並提供該經營場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稅務登記證、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如無法提供上述文件,可與當地拉卡拉分公司聯系填寫並提交《拉卡拉加盟網點商圈調查表》;
2)提供該經營場所的營業執照法人或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Ⅳ 加盟是什麼意思
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加盟特許經營的經營形式種類有很多,依出資比例與經營方式大概可以分為自願加盟、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
(4)只招代理不做單店加盟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須選擇本身已有相當經驗的連鎖體系,包括經營時間的長短及店數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時間不長,店數又少的品牌,由於本身連鎖的經驗都還不充足,加盟者貿然加入,風險性自然較高。
要加盟的總部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Ⅳ 招商 代理 加盟 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招商,即招攬商戶,它是指發包方將自己的服務、產品面向一定范圍進行發布,以招募商戶共同發展。
代理: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託,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
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它是一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得成功。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Ⅵ 為什麼現在好多品牌店只做直營不做加盟和代理
都是受直銷影響,因為直營利潤更大,而且好管理,再加上現在微商的沖擊,微商都是直銷形式價格比較低,如果再做加盟和代理價格會比較高,及時加盟了也不好做,所以現在都做直營了
Ⅶ 什麼叫單店加盟
指的是你這一個店的,不附帶期他店,防止用一個店名字一筆費用,期他店面也用這個名字
Ⅷ 什麼叫不加盟,不代理,只作直營
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直營連鎖店的定義:本質上是處於同一流通階段,經營同類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務,並在同一經營資本及同一總部集權性管理機構統一領導下進行共同經營活動。 直營連鎖主要特點: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准化經營管理。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一般分為3個層次: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 這樣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其不利影響表現在: 1.成員店自主權小,積極性、創作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2.需要擁有一定規模的自有資本,發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規模的直營連鎖店管理系統龐雜,容易產生官僚化經營,使企業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