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股權變更,能不能兩個股東持股比例各佔50%
可以的。
公司股權比例、持股數額,由各股東協商確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中。公司股權變更的,也是由股東協商持股比例,可以各佔50%。法律對此沒有限制性規定。
《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1)加盟代理互相持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貳』 什麼是《委託持股協議》名義持股可以不用承擔相關的法律義務嗎
委託持股即持股人是名義股東,投資人是隱名股東,這是公司法允許的。名義持股關系是個受託代理關系,其最終民事責任由委託人承擔,但受託人未盡受託義務,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委託持股協議來行使權利的股東,其股東地位和權利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委託持股協議的效力不能對抗登記公示的效力。如果出現受託人將委託人的股權有償轉讓給善意第三人的情況,委託人不能主張善意第三人返還。受託股東的債權人主張執行受託股東的股權,委託人不能以委託持股協議對抗受託人的債權人。
受託人的繼承人能否將受託財產繼承,如果受託人或委託人破產,受託財產是否作為破產財產,都沒有法律相關的規定,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委託人的股東權利就存在著很大的爭議和風險。
『叄』 兩個公司互持對方股權是否能互相開票
正常的真實交易,按稅收法律法規規定開票就可以。
『肆』 加盟一家連鎖餐飲,請問股權是怎麼回事 總部持有分店股權51%,分紅佔30% 加盟商持有分店的股權
上市不會給你分紅。總部相當於公司,你們只是加盟而不是分公司。
『伍』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5)加盟代理互相持股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陸』 蒂蘭迪持股代理是什麼意思
蒂蘭迪的持股代理當然就是有公司股份的代理啦,所以對於拿貨要求就是會比較高的哦,當然享受到的優惠政策也是最好的哈。
『柒』 代持股本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代持股之後,股東名冊是否進行了變更?作為股東而言,只要完成了出資義務,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履行股東職責的話,不會有什麼刑事法律風險;在公司正常的經營過程中,未以其他手段侵佔公司財產 ,都不會有較大的民事法律風險。
若是你代為持股的實際持股方要求你做出一些對公司不利的決策,你可以拒絕的。
你所應當注意到是你們雙方之間的關於代持股份的協議,一般是代持股雙方因為履行代理協議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