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雪花啤酒代理商簽了合同不履行。現在規劃了區域其他經銷商又不能送。
華潤雪花啤酒總公司都沒一點誠信,不賣也罷,買其他的啤酒也一樣。我現在賣哈啤,山城重慶啤酒也一樣好。不過買啥啤酒都要壓些錢,要不然就跟我一樣的教訓。
資陽市,雁江區,南津鎮肖雲建20016年1月份跟我簽訂合同,合同上簽訂的只許賣他的雪花啤酒,不許我賣別的啤酒,每個月給一件勇闖的成列,從簽合同到現在都還沒給一個成列。現在他卻說沒跟我簽合同了,合同上他叫我簽了名字,也按了手印的,是代理商拿著的。
我每個星期都在打電話給總公司叫經銷商來收瓶蓋和瓶子 ,每次都說會傳達和回復,我以打了十幾個電話,一次也沒給我回復,偌大的公司難道就是這么忽悠熱的嗎?
B. 我跟加盟商簽了合作協議書,如果我單方面不執行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讓協議書約定的責任。一般加盟商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違約責任在合同後面一般都有規定。
C. 簽了加盟合同是不是就不能解除了
要考慮有沒有解除權,沒有的就是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有解除權的,通知對方即可。
解除權存在以下幾種情況:1.在合同中找解除合同條款,符不符合該條件;2.和對方協商解除,建議可以訂立一個解除合同的協議;3.不可抗力;4.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會履行;5.對方遲延履行,催告後仍不履行;6.對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7.承攬合同中的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權。
D. 淘寶加盟簽合同但未付款,有法律效益嗎
合同成立時生效
附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成就時生效。因為你還未付款,所以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涉及合同解除問題:《合同法》規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種情形:其一,協議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其二,約定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三,法定解除,即出現《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五種情形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五種情形分別是:
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此種法定解除權合同雙方均享有。
第二,預期違約(明示違約)。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債務」。若以默示行為表示拒絕履行,對方應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不能徑直解除合同。
第三,根本違約,是指當事人的違法履行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另一方可徑直解除合同。
第四,遲延履行。因這種違約形態而產生的法定解除權可以分為兩種情況:①遲延履行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徑直解除合同。②遲延履行的是主要債務,但沒有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應當預先催告對方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只有經催告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未履行的,才發生解除權。
第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規定在《合同法》的其他條款中,概括如下:①第六十九條,不安抗辯權人的解除權;②第二百一十九條,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因過錯致使租賃物受損,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③第二百二十四條,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④第二百四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⑤第二百五十三條,承攬合同的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⑥第三百三十七條,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技術)已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⑦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合同的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⑧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合同的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康,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⑨第二百三十二條,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第二百六十八條,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第四百一十條,委託合同的委託人或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第三百零八條,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中止運輸、返還貨物。
因此需要看具體合同內容
E. 關於合同糾紛,代理商不再續約,還不換錢,怎麼辦,著急
你的情況是商業特許經營,國務院《商業特許經營條例》,今年五一開始生效,關於這部條例你可以看看:http://law.npc.gov.cn:87/home/begin1.cbs
http://xlacc.com/html/faguisudi/shuishoufagui/20070310/160.html
如果要是生效了就好辦,現在是關鍵你能不能等,現在對方明顯違約,按合同約定,你有優先約續權,而且他們已在你的經營范圍許可他人經營,這其實侵犯了你的續約權,也是違約的,你要搜集證據,可以贏的,對於你來說,續約成功的利益可以說非常豐厚,建議你請律師,看他結合你的情況,看採取什麼策略,是現在以違約起訴,還是等到五一之後依據上面的《條例》起訴。
祝你成功!
F. 違反代理商合作合同,怎麼維權
你好。
一般都是根據你所簽訂的代理合同來劃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首先,你要詳細、認真的看清楚代理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部分,
其次,你最好要拿到對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這是確定這是一家合法公司的有校辦法,不行的話你也要知道他們公司的注冊號;
最後,繳納費用的話,要找對方公司要收條,收條上要蓋對方公司的章,只有個人簽名是不夠的。
總是有不可預見的風險,只能謹慎嚴謹一點,不要怕麻煩。
對了,在合同如果約定爭議處理辦法的,你可以選擇受理的法院是離你家比較近的,到時候假如要訴訟的話你會很方便
G. 加盟代理合同簽後解約問題
當然可以解約啦!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必須對等,否則,就是不公正的合同,也就是您所說的「不合理的合同」,可以要求解除。
關鍵是要把損失降到最低,爭取把「預交款」什麼的,盡可能給要回來。
祝你好運!
H. 加盟代理合同沒到期;應該告他侵權嗎
請問一下,我代理商,簽的合同沒到期,公司又另簽加盟給別人,可以上法院告他嗚?他應該負什麼責任
I. 我乙方:加盟代理合同沒到期;甲方在我的地區放了新加盟代理商:合同上沒說甲方違約索賠多少錢:
沒有明確標注違約金的情況下:按照你的損失賠償,包括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