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破解營銷軟體的創始站是哪個網站
說一句實話我也是做營銷網站的!你看到的很多網站都是別人的下線也就是注冊會員送網站源碼自己建的所以很便宜!其實真真的創始站沒幾家的,很多都是上線接上線就是說你加盟網站的上家如果沒及時更新軟體的話那他的下線也沒軟體更新了!你想加盟的話可以找我我幫你找個強大的網站加盟,騙不騙人是要你看了才知道的!很多人都說營銷網站都是騙人的,試問有的人都沒加盟過還談什麼好不好,騙不騙人的!
2. 我想在淘寶開店做虛擬產品,賣破解軟體,可以推薦一些好的加盟商嗎
現在做軟體還是很不錯的,現在很多行業都飽和了,只有最新興的,才不會太晚,給你推薦6688營銷軟體站吧,我現在是他們的會員,感覺他們的軟體獨一無二,很多軟體都是只有他們站才有,更新也快。而且我發現淘寶上很多人都在代理他們的軟體賣,而且都賣得不錯哦,我年後也准備加盟他們站的代理了,站長的服務很好。912
3. Abaqus 和Anybody分析軟體的報價誰知道啊如何聯系代理商
abaqus正版軟體報價30萬,不過一般情況下破解版本的分析結果也還不錯
4. 急需破解一商業軟體!!!重賞!!!
商業軟體都是時時網路連接的
本地破解?談何容易
而且因為其時時連接
你去弄了個破解版的
你的內部資料,資金資料等泄露了
你哭都沒地方哭去
如果不差那點錢還是建議使用正版
什麼軟體都即可以嘗試盜版
惟獨商業、金融軟體
務必使用正版
5. 破解的軟體能進行商業活嗎
絕對不可以!當然不被人發現就沒問題。。
6. 請問,代理商盜版了廠家了的軟體,怎麼辦
屬於著作權侵權的一種,你當然可以追究其責任了。
賠償一般是按他們的獲得收益來算,也可以拿你們的損失來算,還有就是在算不清情況下,一般不超過50萬元來確定賠償數額。
有關著作權侵權對於你有利的就是對於合理的調查費費是可以按損失讓對方承擔的。
有關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侵權數額超過3萬元就可以判刑了。
7. 600RMB求破解一款商業軟體
LZ, 破解軟體要麼憑著興趣愛好,別說 就你給這600RMB 就是給600USD別人也不一定願意給你破解。
因為這是違法的事情。
8. 不經授權,拿破解版的軟體用於商業用途侵權嗎,構成犯罪嗎
構成侵犯知識產權,如果你個人用的話沒事的,如果是企業做商業用途,肯定會召到起訴的,結果一般都是資金賠償
9. 營銷軟體站加盟是真的嗎
1、定義
營銷軟體站是指一種以出售網路營銷類軟體、招募網站加盟商為利潤來源的贏利性網站。
2、概述
營銷軟體站的初期投資很少,進入門檻較低,軟體資源豐富、針對性強,能迅速提高網路創業者對網路推廣的理解與認識,增強推廣能力。
3、適宜人群
(1)、網路商戶、網路創業者
(2)、立志創業又缺乏啟動資金者
4、加盟營銷軟體站應注意的事項
(1)、看對方網站軟體更新速度
營銷軟體站的軟體多數為破解軟體,有一定的時效性。如果不能及時更新,就會出現部分軟體無法使用的情況。
(2)、看對方網站是不是始發站
目前網路上有許多的營銷軟體站,版本和格局幾乎沒什麼區別,幾乎所有的站都宣稱自己是總站、是始發站。其實到現在已經分不清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始發站了。如果所加盟的站本身就是一個分站,由於分站的投資很小,站主的技術很可能存在不足,你的售後服務及技術支持就得不到保障。可參考的始發站有:快行人、破解聯盟、51破解等。
(3)、看售後服務及技術支持
技術支持是加盟營銷軟體站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你是一個門外漢,給你一個全新的網站,沒有一個有力的技術支持及完備的售後服務,你也不知道如何宣傳和維護網站。
以上是本人對營銷軟體站的理解及認識,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10. 我在淘寶發布侵權商品了!我賣的是破解版軟體!被官方代理公司投訴了!有多嚴重!我犯法了嗎會不會來抓我
這種行為是犯法的,淘寶會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你的店鋪監管,如果你通過賣破解版軟體所得數額巨大的,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淘寶規則》第六十六條規定:
出售假冒商品,是指用戶發生以下行為:
(一)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嚴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三)賣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四)賣家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每件扣兩分(三日內不超過十二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為了防止對公眾造成不利影響,保護消費者權益,對涉嫌違反上述情形的賣家,淘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店鋪監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以下規定:
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
以刊登收費廣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情形,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是指沒有得到著作權人授權或者偽造、塗改著作權人授權許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權許可范圍的情形。
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復制發行」。
(10)破解軟體代理加盟擴展閱讀:
案例:
劉某、蘇某與黃某均是90後大學畢業生,2011年至2012年期間,三人先後開了六家網店銷售盜版工程預算軟體,獲利共計26萬余元。近日,臨武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銷售侵權復製品罪案件,一審判處三人七個月至一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為90後的大學畢業生,劉某、蘇某與黃某三人大學畢業後因求職競爭激烈、就業壓力大,就動了開網店銷售盜版軟體賺錢的主意。
2011年初,黃某與蘇某商議注冊一個淘寶店鋪,在該店鋪上銷售盜版工程預算軟體,蘇某負責網店經營,黃某負責提供貨源及組織發貨給買家。黃某通過網路以每套70元至75元不等的價格向位於深圳的上線購入盜版工程預算軟體,網店銷售所得利潤按比例分成。
後來,黃某將其同學劉某找來,又另外注冊一家網店,同樣銷售盜版軟體。2012年6月間,為了方便網店經營,三人將網店整合統一運營,由蘇某、劉某負責三個網店的日常管理,黃某負責尋找貨源、組織發貨,所得利潤按4:3:3的比例分配。按照這種方式,三人銷售盜版軟體共計6700餘套,獲利共計26萬余元。
本案中,劉某、蘇某與黃某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權的計算機軟體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三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其行為理應得到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