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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營代理和加盟都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1-08-16 16:14:23

㈠ "直營,代理,加盟"具體是什麼含義啊

  1. 直營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2. 代理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

  3. 加盟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加盟特許經營的經營形式種類有很多,依出資比例與經營方式大概可以分為自願加盟、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

㈡ 直營與連鎖加盟有什麼區別

加盟與直營連鎖的區別如下:

區別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直營連鎖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

區別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區別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是轉讓方,被特許人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

區別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直營

網路-連鎖加盟

㈢ 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1、特點不同

直營連鎖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

而加盟店是總公司和加盟者之間的持續關系。總公司賦予對方一項執照、特權,使其能經營生意,再加上對其組織、訓練、采購和管理的協助,相對的也要求加盟者付與相當的代價,作為報償。

2、法律關繫上不同

直營店的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而加盟店就是和總部相對獨立的企業組織,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3)直營代理和加盟都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1、直營店任務

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2、直營店形式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分為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

㈣ 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

連鎖店的基本概念
依照國際連鎖加盟協會(IFA)給連鎖加盟的定義是: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由於這個定義過於簡單和籠統,一位前IFA的總裁又補充如下:連鎖加盟是一種經濟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一種商品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投資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致成功,但是相對地必須放棄若乾的自由與選擇,如商業決策等。

根據以上定義,我們可以從如下幾點來把握連鎖加盟的本質:總公司和加盟店是基於契約關系,彼此都是獨立的事業體;加盟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從業員。總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標、商品(或勞務)、象徵該公司的整體設計及經營技術。加盟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加盟店相對於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包括加盟金、權利金、契約金在內的開辦資金。

加盟店除了相對資金外,還有相對義務,即必須遵守總公司的種種限制和規定。在契約存續期間,總公司必須給加盟店繼續的經營與協助。

特許加盟和直營連鎖與自願加盟

特許加盟FC(Franchise Chain)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轉移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的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直營連鎖RC(Regular Chain)就是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型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接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自願加盟VC(Voluntary Chain)即自願加入連鎖體系的商店。這種商店由於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開店伊始就由連鎖總公司輔導創立,所以在名稱上自應有別於加盟店。自願加盟體系中,商品所有權是屬於加盟主所有,而運作技術及商店品牌則歸總部持有。所以自願加盟體系的運作雖維系在各個加盟店對「命運共同體」認同所產生的團結力量上,但同時也兼顧「生命共同體」合作發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要同時保持對加盟店自主性的運作,所以,自願加盟實際可稱為「思想的產業」。意義即著重於二者間的溝通,以達到觀念一致為首要合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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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什麼叫直營店跟代理商、加盟商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就是由廠家自己分配員工、自己找店址,所有管理都是由廠家來管理的。

代理商:就是達到一定條件或級別,便可以成為代理商。比如說代理某品牌化妝品,代理商可直接從廠家進貨,享受代理相應的折扣、政策等活動。代理商可以發展加盟商。

加盟商:需要交一定的加盟費,從代理商那裡進貨,享受代理商給出的優惠、促銷、政策等活動。有的也可以從廠家進貨,但是優惠政策就沒有代理商好。這個要看各個廠家的要求了。

㈥ 招商 代理 加盟 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招商,即招攬商戶,它是指發包方將自己的服務、產品面向一定范圍進行發布,以招募商戶共同發展。
代理: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託,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
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它是一種經濟而簡便的經商之道,經由一種商品或服務以及行銷方法,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機會獲得成功。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㈦ 快遞的加盟和直營有什麼區別

加盟制與直營制的核心區別在於網路組織的開放和封閉,直營制自上而下統一負責,而加盟制體現了眾包、開放的特點。

直營制快遞,整個網路從總部到末端全部自行建設,包括人員、車輛、飛機、場站、設施、分撥中心全部自有,是封閉的。

加盟制快遞,採用了深度外包的模式,一單快遞從收件到派件,經過的收件端加盟商、總部干線、派件端加盟商三個部分之間沒有任何股權關系,而是通過線下的物流網路、後台系統組織起來。加盟制快遞的實際上就是一個開放的、龐大的社會化「線下網路」。

主要是四通一達的加盟制和順豐的直營制。

(7)直營代理和加盟都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外包漸進式發展理論,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物流供給和外包形式,企業物流的供給形式大約有以下幾種形態。

1.物流完全自營

企業的物流業務完全由企業物流部門來完成。完全自營物流運作模式有利於企業掌握對顧客的控制權,可靠性強。企業通過自營物流,可以直接支配物流資產,控制物流職能,保證供貨的准確、及時和顧客服務的質量,維護好企業和顧客間的長期關系。

尤其是企業自身組織物流配送,可以說是自己掌握了交易的最後環節,有利於企業掌握對顧客的控制權,有利於控制交易時間。採用完全自營物流運作模式的企業,其物流方面的投資規模會大大增加,特別是配送規模較小時,成本和費用會相對較高。目前,國內有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製造企業仍然採用這種物流自營的方式。這類企業是物流需求社會化釋放的重要主體。

2.物流業務部分外包

企業先把物流業務分類,一類是以高效率操作的關鍵業務,這類業務企業自營;另一類是企業不擅長的物流業務,企業把這類業務外包給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這其中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物流業務操作外包,將部分物流業務操作(如倉儲、運輸等)進行外包。

例如,沈陽北方交通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將采購及運輸業務委託給日本伊藤忠公司,伊藤忠公司為北方交通提供了「移庫銷售模式」的貼身物流服務。伊藤忠公司將所有客戶的貨物按發貨時間、種類、數量,就近存儲在他們已經簽訂倉儲協議的中國和世界各地的港1:3碼頭、鐵路運輸部門、港1:3運輸部門,確保產品采購及運輸,降低用戶的采購和運輸成本。

另一類是物流業務管理外包,企業擁有物流設施的產權,將管理職能外包出去。例如,海信集團實施海信電器的物流業務外包,將生產基地倉庫、全國各地設置的成品倉庫以及全國的配送業務,外包給中遠、中海、中外運三家專業的物流公司運作,三家公司占海信電器物流業務的份額分別為58%、32%和10%。物流業務外包以來,整體運行情況良好,中遠物流與海信集團合作的第一年,就為海信電器節約物流管理成本約1500萬元。

3.物流系統剝離

企業將物流部門從母公司分離出去,成立一個獨立的子公司,子公司主要為母公司服務,但同時又可以承擔外部企業委託的業務。如海爾集團將自己原來的采購、倉儲和運輸部門分離出來,成立獨立的海爾物流本部,這個物流本部不僅承擔海爾的物流業務,還為其他需要物流服務的企業提供物流服務。

4.物流戰略聯盟

企業與第三方物流公司或其他企業合資,企業保留物流設施部分產權,並在物流作業中保持參與。同時,物流合同商提供了部分資本和專業服務,企業也為合資者提供特色服務,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如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與招商局合作,成立了青島啤酒招商局物流公司,主要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務,其中青島啤酒公司擁有一定股份。

5.物流業務完全外包

將企業所有的物流業務外包給第三方物流供應商。這是最徹底的物流外包形式。如果企業不具備自營物流能力或企業雖具備自營物流能力,但操作成本較高、服務質量較低,則企業將放棄自營物流,將整個物流系統外包給外部第三方物流企業。

㈧ 區域代理,加盟,直營分別得含義和區別

區域代理:作為產品的代理商還是作為經銷商兩者存在重大差別。如果是作為代理,則對方就該成品所簽訂的買賣合同,都是由我方承擔法律責任,這需要我方與對方之間存在相當的信賴關系。如果是經銷性質,則只是我方將產品銷售給對方,由對方在約定的區域內再進行銷售,我方不承擔對方再進行銷售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產品責任除外)。
在這個區域內,你就是這個品牌的負責人

加盟: 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主要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直營: 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此連鎖形態並無加盟店的存在。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毫無疑問地必須完全接受總部的指揮。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從關繫上說:直營就是品牌商自己的事情,跟其他人無關!加盟者就是對這個品牌做投資的人中最下面那層的投資人!代理呢,其中的主要關系方都是投資人,是投資人之間的上下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