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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代理加盟是傳銷騙局 2025-05-30 12:53:38

電器加盟代理合同書

發布時間: 2021-07-24 09:14:02

㈠ 美的電器加盟條件有哪些

美的電器加盟條件:
1、加盟商需年滿十八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之個人
2、加盟商需認同美的電器品牌及企業文化,願意以美的電器作為一項長期的事業進行投資並用心經營
3、經濟條件良好,根據加盟模式,擁有一定的項目資金
4、加盟商需擁有合適的店面,以滿足加盟店的日常經營
5、加盟商需執行和遵守「美的」項目的各項經營管理體系
6、加盟商需具有較強的事業心、進取心,且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美的電器加盟流程
前期了解:加盟美的之前,要確保有一個詳細的了解,包括品牌信息、加盟政策等,可以通過網路了解,或致電咨詢,也可直接前往總部考察。
意向溝通:了解美的加盟代理所需要的條件、判斷、評估審核,判斷是否適合加盟或代理美的相關項目,這是一個相互選擇的過程。
評估審核:加盟商提交加盟申請解答加盟方案及合同,總部對投資人及當地市場進行評估和審核。
品牌授權:總部出具可行性方案,簽訂合同,授予特許經營證書及牌照。
店址選擇:加盟自主選擇合適的店鋪,總部提供建議及審核。
店面裝修:總部按照全國加盟店的建店標准,為加盟商出具裝修設計圖,加盟商進行裝修。
總部培訓:總部擁有資深的培訓專家,為加盟商提供所有產品實際操作店鋪經營及營銷技巧培訓。
開業籌備:總部將協助加盟商進行開業籌備,如各種物料訂購、開業計劃的制定等,助力加盟商順利開業。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正式開業:美的有成熟、完善的開業模式,將協助加盟門店在開業之初獲得一定知名度並聚集相關人氣,助力加盟商早日走上運營正規,並為今後的持續經營打好基礎。

㈡ 投資協議書

協議書的範本。

投 資 協 議 書

甲方:(投資人)

乙方:(操作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二、權利和義務

甲方必須把投資資金以及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干涉投資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況,不得隨意抽撤資金,不允許自行進行投資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賬戶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戶資金有保本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若甲方帳戶資金低於其存入本金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補齊。

三、結算方式

投資期限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協議到期截止日為結算日,計算收益情況;以甲方帳戶資金總額減去帳戶本金後的收益為凈收益;凈收益有盈利時由雙方按 : 的比例分配,凈收益出現虧損時,其虧損部分由乙方補齊;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資之前最基礎的就是你對投資項目的了解。

㈢ 國美電器連鎖加盟大楷需要多少費用

相比國美、蘇寧這種巨頭費用和資質要求太高了,可以考慮下易田連鎖,
投資少,風險小,可以去實地考察下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㈣ 我想開家專賣店,賣美的小家電,誰能告訴我如何申請加盟嗎

不知道你想開多大的店?還有你的銷量會有多大?不過感覺是大不過蘇寧國美吧,家電業銷售是有1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的,每個級別的銷售額都是有規定,達到量吃廠家的返利,達不到就別提了,你如果只是一個小店,就去找你附近的大商場,從他們那拿貨,這個是一般的原則;當然,如果美的銷售總監是你家親戚,你就不用走這條路了,如果錢多點,讓他給你弄個一級代理乾乾,錢少點,讓他給你介紹個一級代理拿貨;這個也有等級制度的,一般不跨級。就近找,然後談就可以了。我這邊的朋友都是這么乾的,一個月幾十萬的銷量只能算個散戶。

㈤ 如何加盟蘇寧電器

這是否意味著只要每年向蘇寧交納30—50萬元加盟費,就可以成為蘇寧的一員?

記者撥通遠在深圳的蘇寧電器副總裁孫為民的手機,孫為民說,在若干年前,一些地區的小加盟店,蘇寧是不收取加盟費的。現在在東北、西南等區域確實有特許加盟店,他們每年向公司交納30—50萬元的加盟費。但這並不意味著只要交納50萬元就可以加盟蘇寧,有意加盟蘇寧的企業或個人,需要經過蘇寧的考察和論證才能確定。

孫為民說,在加盟店的管理中,一方面公司在企業品牌、管理體系、采購政策、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另一方面,也會在服務規范、企業品牌維護等方面進行約束;在收益上,公司按照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按地區不同收取30—50萬加盟費。公司發展的加盟企業每年向公司交納的30—50萬元的加盟費,計入母公司報表利潤;而因為加盟企業與公司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系,所以加盟公司自身的利潤和盈利分紅不計入上市公司合並報表。

㈥ 簽了尊帥電器加盟的合同定金交了,現在因為個人原因不想開了,定金給退嗎

原則上,簽合同時收取的是「定」金,在不履行合同時,對方可不退還。
要注意「定」金要有書面約定,如果寫成「訂」金,則法院可判決返還。

㈦ 合作協議書範本~~急急

網上很多,你搜下吧。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㈧ 電器總代理協議怎麼寫

XX市XX電器有限公司區域銷售加盟代理合同 N O:
編號:
甲方:XX市XX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醞釀和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

地區的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為
地區銷售XXX系列XX機的總代理。
二、乙方全權代理甲方產品在代理期限內完成總銷售額為
萬元人民幣。

三、代理時間自


日至


日止。

四、為維護代理區域的市場秩序,保證在
地區范圍內合同產品規范經營,在本協議簽定後的最初三個月為本協議的試運行期。甲方承諾在試運行期間不向
地區任何第三方提供合同產品,乙方保證在試運行期內每月不少於
台的進貨量。試運行期滿,雙方對代理關系若無異議,乙方則正式確定為甲方合同產品在地區的獨家代理;如有異議即修正,達不成一致意見即終止本協議。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利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實際情況對乙方下達銷售目標計劃。
2、 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包括檢查庫存量、物流向、產品進駐商場情況、售前、售後服務等。
3、 甲方有權制定全國各級代理統一銷售價格,並作出價格調整。
4、 有權要求乙方對各類資料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反饋。
5、 乙方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對其給予警告,終止合同等處罰。
6、 有權對不執行或對抗公司政策及故意損害公司形象的乙方進行懲處,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7、 甲方須保證每次供貨的質量達到國家標准。
8、 甲方須保證對全國總代理實行統一價格。
9、 針對乙方的實際困難,甲方可協助乙方完善二、三級銷售網路的建設。
10、 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其營銷人員進行不定期的培訓督導。
11、 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產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在不違反甲方營銷政策的前提下,參照甲方建議,乙方有權決定所轄區域內二、三級代理商的選擇及具體的營銷事宜。
2、 對於甲方價格的統一下調,乙方有權要求定額補償。
3、 乙方有權對產品的設計開發向公司提出建議,以利產品的改進和市場份額的擴大。
4、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不向所轄區內的其它客戶直接供貨,如發生直接供貨現象,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其差價。
5、 乙方有義務建立完善的銷售網路,並將其具體情況,包括人員、網點分布等通知甲方。
6、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信息網路的建設,向甲方及時提供准確的市場信息及競爭對手信息。
7、 乙方有義務對各銷售網點的價格進行監控。
8、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及品牌形象。
9、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的各種促銷活動。

10、在甲方售後服務網路尚未健全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承擔本區域的售後服務工作。
七、違約責任:
1、 在代理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除按實際損失賠償外,受損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2、 在代理協議執行期間、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經濟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仲裁。
八、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續簽補充協議,其法律效力相同,合同期到,乙方有權延期合作。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 方:

名稱:

名稱: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XX市XX電器有限公司 NO:
200X年X月X日生效

㈨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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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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