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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代理加盟是傳銷騙局 2025-05-30 12:53:38

代理加盟和分支機構的區別

發布時間: 2021-07-08 00:22:01

❶ 企業分支機構與分店與分公司的區別

二者均屬於分支機構。
所謂的分支機構是整體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在經營業務、經營方針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總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機構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但通常是一個獨立的會計個體。

區別:
分支機構與銷售代理處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經營自主權上。銷售代理處通常不直接經銷商品,一切聽從總部安排,不具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而分支機構可以獨立從事商品購銷業務,比銷售代理處個有更多的經營自主權。但當分支機構只核算現金收支業務,而將銷售、購貨、收款等業務歸於總部統一核算時,它與銷售代理處就沒有多少差別

銷售代理處
1.銷售代理處通常只陳列樣品以供客戶挑選,其本身沒有商品存貨,也不經 營商品購銷業務。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廠商購進商品。
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
2.客戶來代理處看樣訂貨後,代理處即將購貨定單轉交公司總部,由公司總部決定客戶能否享受賒銷及其賒銷額度,並由公司總部直接向客戶交貨,應收帳款也由公司總部登記入帳並負責催收。
3.銷售代理處內需設置定額備用金,由公司總部撥款以應付日常開支,將近用完時向公司總部報銷補足,除此之外,代理處不經辦其他現金收支業務。

分支
1.分支機構通常擁有完備的商品存貨,除了向公司總部進貨之外, 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廠商購進商品。
2.客戶訂貨後,由分支機構自行決定客戶能否享受賒銷及其賒銷額度並由分支機構直接向客戶交貨,賒銷商品引起的應收帳款也由分支機構登記入帳並負責催收。
3.分支機構可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收到的銷貨款存入銀行,發生的營業費用由分支機構開具支票直接支付。

不同特點
由於分支機構與銷售代理處在組織上和管理上的不同特點,決定了它們在會計上的不同特點。

❷ 分公司和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

分公司,母公司(parent company)、子公司(subsidiary)和分公司(branch)劃分,主要依據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來確定,這種劃分直接影響到對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責任人的確定。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其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

2、結構不同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

代理: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4、范圍不同

分公司包括凈利潤扣除了非經常損益後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代理資產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資產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帶來的非經營性利潤。

❸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

❹ 1、分店和分支機構的區別是什麼

1、必須要分公司命名,因為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沒有法人資格,命名的時候要與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區別開來,比如說你的總公司就具有法人資格,你分支機構一切法律行為都要你的總公司承擔。
2、與你設不設賬沒有關系。

❺ 經銷商、連鎖店、分公司有什麼區別

打個比方啊:

你從IBM拿到了華南地區的銷售代理權,你就是經銷商;你要賣電腦,開了幾家經營品牌、店鋪品牌都一致的商店,這些商店叫連鎖店,你又開了一家電腦培訓公司A,A是你的總公司,因業務擴大又開了一家B公司,B公司就是分公司。

❻ 連鎖、分公司、分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分公司、分店從概念上、組織形式以及覆蓋范圍上各有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連鎖是指投資創業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種商業模式。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設的同類店,在經濟上有附屬關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隸屬關系,在品牌和產品上有授權關系。

二、三者組織形式不同

分店與分公司實際上都屬於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但是兩者的區別主要是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許是合夥,獨資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另外,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其中託管連鎖模式是經過驗證的當今連鎖企業最先進的商業模式,具有高穩定性,低風險,快擴張的特點。

三、三者的覆蓋范圍不同

連鎖有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所以連鎖的覆蓋范圍很廣,並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專業性。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分公司的覆蓋范圍次於連鎖。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是相當於母公司、子公司來劃分的概念。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店的覆蓋范圍最小,並且進入門檻低。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