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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對民事案件怎麼樣代理加盟

發布時間: 2021-06-19 10:56:24

Ⅰ 律師代理民事案件流程

一、接待當事人
1、當事人要求委託律師咨詢、代理時,由行政統一安排律師接待。
2、當事人指定律師的,由被指定律師接待;被指定律師不在律師事務所時,由行政統一安排。
3、承辦律師應提出妥善解決爭議的方法和途徑,詳盡的解答當事人的問題,直到當事人滿意為止。
4、承辦律師應當依照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規定,解答當事人提出的咨詢;
5、解答形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6、接待結束後,當事人不委託律師的,接待律師應當告知當事人按法律咨詢業務辦理:
7、當事人應當按照律師事務所收費標准繳納法律咨詢費,律師事務所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二、建立委託關系
1、若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理案件,接待律師應當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的代理范圍、代理內容、代理許可權、代理費用、代理期限等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簽訂我所統一定製的委託代理合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前,承辦律師提交應顧問事務部審查是否存在利益沖突,只有在委託人之間沒有存在利益沖突的情況下才可以建立委託代理關系。
2、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由委託人本人填寫委託書,並簽字或蓋章。委託人是單位時,應在委託書上加蓋委託人印章,委託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簽字或蓋章。
第八條 承辦律師應當謹慎、客觀、誠實地告知委託人擬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不應為了建立委託代理關系對委託人進行誤導。
3、 委託人應按照律師事務所收費標准繳納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出具正式發票。律師辦案需要的其它費用應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案件辦結後經律師事務所審核,與委託人結算。
4、律師事務所應發放律師服務質量監督卡。
5、 承辦律師不得作虛假承諾。
6、承辦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三、律師出庭前的准備工作
1、初始起訴的,應全面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起草起訴書,辦理立案等手續。
需要訴前保全的,應當起草申請書,告知當事人提供擔保等法律義務。
2、已經起訴的,應當審查起訴時提交的證據材料,對證據不足的,應當及時取證,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需要訴前保全的,應起草申請書,告知當事人提供擔保等法律義務。
3、如需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鑒定人到庭接受詢問及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申請。
4、 接受被告當事人委託時,應開展下列工作:
(1)仔細閱讀原告的起訴書,審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證據和被告准備的證據,起草答辯狀,告知當事人或代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法院提交;
(2)提醒當事人或代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證據;
(3)如需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鑒定人到庭接受詢問及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申請;
(4)如須提起反訴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交反訴狀;
(5)審查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如沒有管轄權應徵求當事人意見是否提出管轄權異議,如當事人要求提出管轄權異議時,應當在答辯期內代理當事人書寫管轄權異議書並提交法院。
(6)開庭前承辦律師一般應當進行閱卷,並做好閱卷筆錄。
(7)收集證據應當客觀求實,不得偽造證據,不得誘導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據。
(8) 重大、疑難、復雜、敏感的案件可在周五例會上討論。
(9)撰寫代理詞。
(10)對委託人的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委託人的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承辦律師對獲知的委託人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有法律規定或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律師對委託人了解委託事項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12)律師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如需特別授權應當事先取得當事人的書面確認。
四、承辦律師出庭的要求:
1、應當遵守出庭時間、舉證期限、提交法律文書期限及其它程序性規定。
2、庭審發言用詞文明、得體、規范。發言時應當舉止莊重大方。
3、承辦律師應當尊重法庭,依法依紀和司法工作人員溝通。
4、承辦律師應當製作出庭筆錄。
五、案卷歸檔
1、在接到法院裁決書、判決書後一個月內建立卷宗並歸檔;
2、卷宗材料應當齊全;
2、卷內不得裝訂證據原件;
3、承辦律師卷宗裝訂後要及時移交給檔案管理人員並辦理檔案交接手續。

Ⅱ 民事案件 什麼叫律師特別代理

律師在受到當事人委託代理民事案件時,必須要和委託人簽定授權委託書,在授權委託書中的代理許可權中必須要寫明委託的許可權,這種情況分為兩種:一、是一般的訴訟許可權,如起訴權、應訴答辯權、申請迴避權、提供證據權、辯論權等;二、是與實體權利聯系密切的特別權利,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你在授權委託書中明確寫明了受委託人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這些權利,那麼受委託的律師就有權撤案。

Ⅲ 民事訴訟起訴可以代理嗎

民事訴訟起訴可以代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3)律師對民事案件怎麼樣代理加盟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Ⅳ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流程

一、請問是要先找律師調查呢還是要先立案再找律師調查?
這個要看你案件的復雜度,一般建議先找律師調查,這樣把握性更大一些。立案後再找,時間比較緊迫,對你案件的調查有可能存在不全面的可能性。

二、一般律師的代理費用是多少?
代理費一般是根據案子的標的額度來計算的。即,你的遺產案件所涉及的金額來計算的。

三、查遺產的銀行賬戶需要些什麼手續?
有繼承確認法律性文件可以申請查詢。

四、我朋友說一般立完案就要在年底辦完是不是有這么一回事?如果有是按陰歷年算呢還是按陽歷年算?
1、你朋友的是按照怎麼算,這要問你的朋友。
2、我來簡要概括一下程序:你把起訴書交給法院的時候,法院要審查才立案。等待是否受理法院會在7天內通知,如果法院受理會給你受理通知書,通知你預交訴訟費,然後給被告發應訴通知書。
3、法律規定的時限:民事一審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再延長六個月。

順祝好運!

Ⅳ 律師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代理范圍

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Ⅵ 民事訴訟可以委託律師全權代理嗎

我個人認為:
第一、關於您提出的問題,適用《民事訴訟法》的第五章「訴訟參加人」的第二節「訴訟代理人」的第59條的相關規定。
第二、《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是: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三、在民事訴訟中,沒有「全權代理」的說法,「全權代理」並不是法律上的術語。類似的法律術語是「特別授權」,具體包括《民事訴訟法》第59條中規定的「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如果您想表達的意思是,您信任律師,全都由他辦理,您可以讓他(她)根據您的案情和要求起草授權委託書,您簽字就可以了。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Ⅶ 民事案件中一個律師能否代理兩個被告

民事案件中只要這個律師對這兩個被告沒有案件的利害沖突,是可以代理兩個被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九條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第四十七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的;

(四)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

(五)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

(7)律師對民事案件怎麼樣代理加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Ⅷ 律師能否作為民事執行案件代理人

當然可以了。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此均有明確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