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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裡的產品是獨家代理嗎

發布時間: 2021-06-19 07:45:18

『壹』 特約經銷商和獨家代理是怎麼定義的他們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

1、經銷商是指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2、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二、區別:

1、經銷商特點: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

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2、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經營活動

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供貨權力較大

(1)加盟店里的產品是獨家代理嗎擴展閱讀

獨家代理(sole agent)是指在指定地區和一定的期限內,由該獨家代理人單獨代表委託人從事有關的商業活動。委託人在該地區內不得再委派第二個代理人。在進出口業務中,採用獨家代理方式時,作為委託人的出口商即給予國外的代理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推銷指定商品的專營權。按照慣例,委託人在代理區域內達成的交易,凡屬獨家代理人專營的商品,不論其是否通過該獨家代理人,委託人都要向他支付約定比例的傭金。

特約經銷商是在某個行業中比較有實力和名氣的公司,被生產企業邀請代理自己的產品以便更快的在這一個地區打開自己的產品的銷路和提高產品的知名度,這一類代理商被稱為特約經銷商會享受到邀請方的各種優惠政策,代理商只是在某地區有代理企業產品的權利,也有相對的優惠政策只是沒有特約經銷商那麼多的優惠政策。

『貳』 獨家經銷權和獨家代理權有什麼區別 法律上承認經銷權么

獨家經銷又叫包銷,獨家經銷是指在一個區域里,除了該公司銷售這種產品外,不允許其他公司銷售這種產品。獨家經銷商也可以叫總代理商。

獨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購代銷指定商品專營權。由該獨家代理人單獨代表委託人從事有關的商業活動,委託人在該地區內不得再委派第二個代理人。

獨家代理與獨家經銷(即總代理商)區別

1.獨家代理商不一定是總代理商,它不一定具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權利。獨家代理商應當在一定時期內達到最低銷售額,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違約。

2.通常獨家代理的終端力量更強,而總代理商的資金能力、分銷能力更強。廠商對總代理商的掌控不如對獨家代理商強。

中國的法律不承認經銷權,只保護獨家代理權,對經銷權解釋尚未嚴格界定。

『叄』 微商加盟和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1、定義不同。

代理是指定區域的經營,一級代理可發展二級代理,二級代理由一級代理直接管轄。

加盟由公司直接管轄,同一城市可有不同加盟商

2、是否要付費的不同。

代理不用付加盟費或較少市場保證金。

加盟則一定要付一定額的加盟費和品牌保證金。

3、經營方式不同。

代理是把這個區域的經銷權全部授權給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區域性獨家品牌壟斷經營形式。

加盟是商家或廠家擴大品牌影響力度的一種經營方式,以服務性質為主,一般有統一門頭,統一裝修,統一著裝,統一服務形式的要求。

4、許可權不同。

代理商可以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也可以說成是某某區級代理、市級代理等 代理商需要是法人,有自己的公司,有符合公司要求的財力和經營能力。

加盟商就是加盟某一個品牌作為自己銷售的品牌。不過加盟商也可以是一級,也可以是二級。總的說,比較大的公司集團會分華東區代理啊,華南區代理等等。而小的公司就直接發展加盟商。

『肆』 代理和加盟有什麼區別

1.代理:

有全球代理、全國代理、全省代理或者某個市、某個地區的代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條件越高,比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業績等。
2.加盟:

廠家與代理都可設立加盟商。廠家一般都會在每個城市或者某個區域設立幾個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個地區設立幾個加盟商。
在自營店和加盟店問題上,企業通常以自營店連鎖打造企業品牌形象,以加盟店連鎖擴大市場佔有率,並加強連鎖網路的控制力。
通常來說加盟商需要具備相當的資金實力,而總部則提供和產品或經營項目相匹配的技術支持,管理、經營及督導體制,人員培訓,以及企業形象標示(CI),產品生產商或項目總部用連鎖的品牌優勢和競爭優勢來達到雙方互贏的目的。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伍』 獨家代理與總代理的區別

銷售代理與經銷的區別
從法律上來講,銷售代理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系屬於委託代理的關系。銷售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替委託人銷售商品,其所有權不屬於代理商,因此銷售收入歸委託人所有。而代理商只領取傭金。
而經銷商與廠家之間的關系從法律上來看是買斷關系,經銷商的收入不是傭金,而是商品銷售價格減去購入價格後的銷售收入。
因此,銷售代理與經銷從理論上來講有如下三點區別:
①經銷的雙方是買賣關系,銷售代理的雙方是一種委託一代理關系;
②經銷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而銷售代理商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銷售,簽訂銷售合同;
③經銷商的收入是買賣差價收入,而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

代理是指委託人授權代理人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攬生意、簽定合同或辦理與交易有
關的各項事宜,由此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代理人與委託
人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銷售代理商不墊資金,不擔風險,不負盈虧,只獲取
傭金。

代理的性質及其種類

代理的性質
國際貿易中的許多業務都是通過代理人進行的,其中包括采購,銷售,運輸保險,廣告等多方面的代理人,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委託人(Pringipal)授權代理人(Agent)代表他向第三者招攬生間,簽訂合同或辦理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按照國際上的一般解釋,代理人是作為委託人的國外代表,他和委託人的關秒是委託代理關系。

銷售代理的種類
按委託授權的大小,銷售代理可分為下列幾種:

(1)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又稱普通代理,即指不享有專營權利的傭金代理人,採用這種代理方式時,委託人在同一市場上可同時委託若干個代理人為其報務,在代理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按照協議規定和委託人提出的交易條件,代表委託人在指定地區開展各項代理業務,例如:物色,聯絡和介紹客戶,洽談生意,開展廣告宣傳和售後服務,提供市場信息和報導行情等,按照國際市場的一般慣例,銷售代理人自身不得購買委託人的商品謀利,但如果在委託人的同意下,代理人也可自行購進所代理的商品,在此情況下,代理人雖同時又是買主,但他仍有權取得一定的傭金。

(2)獨家代理

獨有代理是指在約定地區享有指定的商品的專營權利的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委託人之間的關系,不是買賣關系,而是委託代理關系,因為獨家工理人是以代理的身份出現的,他不負履行責任,也不負盈虧,而只是從中賺取傭金,根據國際市場的一般慣例,在獨家工理的情況下,凡是委託人在該約定的地區發生的交易,只要是屬獨家代理人所代理的商品,則不論其是否通過該獨家代理人之手,委託人都應給他約定的傭金。

(3)總代理

總代理是指代表委託人辦理各種事宜的全權代理人,他除有權代表委託人洽談交易,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和從事其它商務活動外,甚至還有權從事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代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這是代理協議的核心部分,一般協議中應包括下述內容:

(1)明確規定代理人的權利范圍,是僅限於拉訂單,介紹生意,還是有權代表委託人訂立合同,或從事其它有關事宜,另外,還應規定代理人有無專營權。

(2)對於在一定時期內代理人推銷商品的數量,應規定一個最低銷售額。

(3)代理人應在代理權行使的范圍內,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對於在代理區域內發生的侵犯委託人的工業產權等到不法行為,代理人有義務通知委託人,以便採取必要的措施。

(4)規定代理人承擔市場調研和廣告宣傳的義務,對於廣告宣傳的方式和要求,也應作出較為明確的規定。

『陸』 加盟商與代理商有什麼區別

1.代理:有全球代理、全國代理、全省代理或者某個市、某個地區的代理。 代理的地方越大條件越高,比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業績等。 2.加盟:廠家與代理都可設立加盟商。廠家一般都會在每個城市或者某個區域設立幾個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個地區設立幾個加盟商。 在自營店和加盟店問題上,企業通常以自營店連鎖打造企業品牌形象,以加盟店連鎖擴大市場佔有率,並加強連鎖網路的控制力。 通常來說加盟商需要具備相當的資金實力,而總部則提供和產品或經營項目相匹配的技術支持,管理、經營及督導體制,人員培訓,以及企業形象標示(CI),產品生產商或項目總部用連鎖的品牌優勢和競爭優勢來達到雙方互贏的目的。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柒』 「總代理」、「獨家代理」、「一般代理」有什麼區別呢

"總代理"就是全中國內某個產品的唯一代理。

"獨家代理"就是某個省,某個區的沒有相同產品的代理。

"一般代理"就是僅僅只能代理某樣產品。

上述三種代理按許可權大小不同劃分的。

1.獨家代理: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人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某種或某些制定商品專營權的代理。凡是在該區域和時間內進行的交易,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無論是由代理商完成,還是由委託人直接與買主達成的,代理商都可按成交額提取應有的傭金。

(1)獨家代理的優點:

①有利於調動代理商的積極性。代理商不負擔經營虧損風險,又有專營權,多干多得。

②委託人比較主動。委託人掌握商品的成交價格,一般不會出現代理商控制市場的情況。

③有利於集中推銷。代理商經營集中,便於集中推銷。

(2)獨家代理注意事項:

①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代理協議;

②詳細規定傭金支取辦法。

3.總代理(許可權最大):

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設立全權的代理。總代理,既享有專營權,又可以代表委託人從事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處理貨物等各種商務活動,還有權代理委託人從事一些非商業活動。總代理許可權最大。由於全權代表委託人,因此選擇要非常謹慎。在出口業務中,一般不宜採取總代理。

(7)加盟店裡的產品是獨家代理嗎擴展閱讀:

(一)商務代理概念

就是代理人為被代理人代理商業事務並收取傭金的商業活動。商務代理屬於委託代理,代理人一般被稱為代理商。

(二)商務代理特徵

  1. 代理商具有法人地位。獨立經營實體,不從屬於製造商。

  2. 主要是購銷代理。銷售代理和采購代理。

  3. 代理商的權利有一定的空間范圍。常見的某個地區的代理商,或者某個國家的:中國總代理。

4.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製造商的商品定價。不能隨意定價。

5.代理商按銷售額或采購額的固定比例提取傭金。傭金代理商不承擔市場風險,但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6.不允許進行代理業務之外的活動。傭金代理商不取得商品法律上的所有權,只能按照代理合同規定進行相關活動。

(三)代理的功能

1.開發新市場的功能。因為企業要進入一個新的市場,通常面臨著:對當地市場情況不熟悉;在當地建立營銷渠道,可能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營銷人員缺乏,或者不能勝任。尋找代理商,了解當地市場。

2.保持市場佔有率的功能。

3.避免、減少商業風險的功能。對製造商和代理商雙方來說,商務代理可以使風險分攤,而且降低了結算風險等。

4.降低流通費用的功能。生產者統一制定終端價格,由代理商實行銷售,中間環節少,流通成本低。

5.提供各種服務的功能。

6.分工效果所產生的代理收益的功能。商務代理使製造商和代理商能將各自的優勢集中在自己擅長的事務上,因此,可以分享分工帶來的好處。

代理按照其他功能還有如下分類:

(一)職責不同:銷售代理、采購代理、運送代理、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遊代理、投標代理與證券發行代理

1.銷售代理:也稱賣方代理,是根據合同銷售某一企業的全部產品,並為其提供有關服務的商務代理,起到企業銷售部門的作用。

2.采購代理:也稱購貨代理,是指代理商與被代理人有著長期的業務往來,代理其進行采購,同時也為其負責收貨、驗質、儲運等商務活動。起到廠商供應部門的作用。

3.運送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招攬貨物或客人,並為被代理人運送貨物或客人的商務代理。進一步分為:陸上運送代理、海上運送代理、航空運送代理。

4.保險代理:是指代理商根據代理合同的規定為保險人所經營的業務提供服務並向保險人收取傭金的商務代理。

5.廣告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並以被代理人名義為其策劃、創造、製作以及安排廣告業務的商務代理。是現代商務代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6.旅遊代理:是指代理商與旅遊企業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為其代理產品銷售服務的商務代理。

7.投標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廠商的名義代表廠商參加招標活動的商務代理。

8.證券發行代理:是指代理商接受證券發行公司的委託,代理該發行公司辦理一切證券發行業務的商務代理。一般都是證券公司。根據證券公司承擔責任不同,分為包銷發售、代銷發售、聯合發售三種。

(二)按法律行為不同:媒介代理和訂約代理

1.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僅有代理被代理人進行媒介行為的權利,而無權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商務代理。不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不能處理法律行為的業務。

2.訂約代理:是指代理商受被代理人委託,擁有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權利,是可以處理具有法律行為業務的商務代理。

(三)委託人不同:上級代理和次級代理

委託人不同,是指是直接受委託人委託,還是受代理人委託。

1

(二)職責不同:銷售代理、采購代理、運送代理、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遊代理、投標代理與證券發行代理

1.銷售代理:也稱賣方代理,是根據合同銷售某一企業的全部產品,並為其提供有關服務的商務代理,起到企業銷售部門的作用。

2.采購代理:也稱購貨代理,是指代理商與被代理人有著長期的業務往來,代理其進行采購,同時也為其負責收貨、驗質、儲運等商務活動。起到廠商供應部門的作用。

3.運送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招攬貨物或客人,並為被代理人運送貨物或客人的商務代理。進一步分為:陸上運送代理、海上運送代理、航空運送代理。

4.保險代理:是指代理商根據代理合同的規定為保險人所經營的業務提供服務並向保險人收取傭金的商務代理。

5.廣告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並以被代理人名義為其策劃、創造、製作以及安排廣告業務的商務代理。是現代商務代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6.旅遊代理:是指代理商與旅遊企業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為其代理產品銷售服務的商務代理。

7.投標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廠商的名義代表廠商參加招標活動的商務代理。

8.證券發行代理:是指代理商接受證券發行公司的委託,代理該發行公司辦理一切證券發行業務的商務代理。一般都是證券公司。根據證券公司承擔責任不同,分為包銷發售、代銷發售、聯合發售三種。

(三)按法律行為不同:媒介代理和訂約代理

1.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僅有代理被代理人進行媒介行為的權利,而無權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商務代理。

不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不能處理法律行為的業務。

2.訂約代理:是指代理商受被代理人委託,擁有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權利,是可以處理具有法律行為業務的商務代理。

(四)委託人不同:上級代理和次級代理

委託人不同,是指是直接受委託人委託,還是受代理人委託。

1.上級代理:是指受委託人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一般稱一級代理,直接受委託人委託,大部分商務活動中,都是上級代理。

2.次級代理: 是指受上級代理商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次代理商還可以繼續選擇代理商,因此可以形成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次代理商仍然是委託人的代理商,委託人即對次代理商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也享有其帶來的收益。

上級代理:是指受委託人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一般稱一級代理,直接受委託人委託,大部分商務活動中,都是上級代理。

2.次級代理: 是指受上級代理商委託進行代理活動的商務代理。

次代理商還可以繼續選擇代理商,因此可以形成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次代理商仍然是委託人的代理商,委託人即對次代理商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也享有其帶來的收益。

『捌』 一般代理和獨家代理在合同上的區別是什麼

按照你所寫的內容表述的意思,,是准備給代理商的許可權為一般代理,即你可以在同地區再尋找其他代理商。如果是獨家代理那在該地區或者你們的產品只能有其一家代理,不能再尋找其他代理商了。所以要看你們是如何洽談合作的了。如果是一般代理即你所說的普通代理,你就不要寫獨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