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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對加盟商提供的服務

發布時間: 2022-02-16 21:14:57

『壹』 總部對加盟商的培訓都包含哪些服務

總部對加盟商進行開業前培訓,培訓考核通過後方能回去。一般正常的話,培訓時間是15-20天,直到加盟商學會通過公司考核為止。加盟商培訓期間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總部為每個加盟商提供2個培訓名額)。

『貳』 汽車廠商提供服務都有哪些

汽車廠上主要針對三電汽車車主才會對接3點

『叄』 企業的發展對加盟商的重要性大嗎

不管是經營多年的老品牌還是剛剛成立的初創品牌,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難免都會受到同行競爭對手的壓制,如果企業具備良好的招商能力,可以加速擴大企業經營面積,企業抗風險能力也會隨之加強,能夠更有優勢的面對同行的競爭。
企業的品牌、產品或服務除了靠線上媒體渠道推廣之外,還需要線下人員的銷售宣傳帶動傳播自己的產品或服.務,通過招商的營銷店來擴散自己的品牌產品或服務,是非常有利的宣傳途徑,其實招商的本身也是在宣傳自己的品牌和項目。
企業招商,在收取加盟費或代理費的同時,可以將企業的產品流通給中間渠道,這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業銷量,且能夠幫助企業迅速資回籠,通過招商可以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增加收益。
對於很多中小型企業的創業者來說,想要靠自營模式做到全國市場可以說非常困難,不光是很難有資金支持,更重要的是沒有渠道,而通過有效招商能夠招攬到很多加盟商,集合多方力量經營宣傳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形成穩固的推廣網路快速把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推向市場。
招商對於企業來說有著重要意義,前提是一定要有專業的招商能力,對於沒有招商經驗的中小企業,更多的企業主會選擇專業的招商策劃服務公負責,這樣企業可以把全部精力放在產品或服務等自身業務的提升,而相對於自己招商,交給專業的招商服務公司能夠很大程度上降低招商失敗的幾率。

『肆』 對加盟商的管理包括哪些

1、明確加盟商是否有權在授權區域內授權其他人作為加盟商;
2、對於加盟商的資質需要作出明確要求,要求加盟商具有加盟經營內容的合法經營資格,未設立取得的需設立取得;
3、對於銷售類加盟需防止竄貨、低價競爭等;
4、對於食品類加盟需要明確各個食品管理的要求或製作流程,及相關廢料的處理;
5、需要保護我方的知識產權,防止加盟商自行偽造商品或採用非我方提供的原材料;
6、指定相應的處罰規則;
7、其他根據業務需要對加盟商的規制。

『伍』 廠商可為經銷商提供哪些信用服務如何降低信用風險

摘要 親,客戶,訂單

『陸』 生產廠商要給經銷商或代理商提供什麼服務呢

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
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經銷可以分為一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一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代理與經銷在合同關系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銷售區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對不正當競爭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處,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有的人會錯誤地將代理與經銷混為一談。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經銷與代理的區別

具體來說,代理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一)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二)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四)從法律關繫上講,代理行為即委託人行為,代理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於委託人(供貨商),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其自己承擔。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主要在有沒有涉及商品所有權上。代理只是在買賣雙方之間起到媒介作用,組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而經銷指對所經營的商品有產權的獨立經營。

例如你在北京賣白菜。

我給你0.1元一斤,市場零售0.8元一斤。和你簽100000斤的采購合同並且交給我10萬保證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貨,但是你必須在3個月內向我提夠100000斤的白菜,否則保證金歸我。我給你提供15天價保。怎麼把這100000斤賣掉,怎麼宣傳,怎麼做廣告是你的事。賣得好了,下一個新品種也交給你賣。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給你0.5元一斤,劃定海淀區是你的銷售區域,一個月提夠5000斤給你0.1元返利,降價了我給你價保。我還給你提供宣傳支持。你盡量去賣吧。如此,你是經銷商了。

經銷商與代理商除了對商品擁有的所有權不同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後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二是兩者的經營許可權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後者經營品類較少,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三是廠商的對兩者控制的難易程度不同;對兩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
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經銷可以分為一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一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代理與經銷在合同關系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銷售區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對不正當競爭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處,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有的人會錯誤地將代理與經銷混為一談。

經銷商與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間商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經銷與代理的區別

具體來說,代理與經銷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一)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二)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四)從法律關繫上講,代理行為即委託人行為,代理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於委託人(供貨商),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其自己承擔。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主要在有沒有涉及商品所有權上。代理只是在買賣雙方之間起到媒介作用,組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而經銷指對所經營的商品有產權的獨立經營。

例如你在北京賣白菜。

我給你0.1元一斤,市場零售0.8元一斤。和你簽100000斤的采購合同並且交給我10萬保證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貨,但是你必須在3個月內向我提夠100000斤的白菜,否則保證金歸我。我給你提供15天價保。怎麼把這100000斤賣掉,怎麼宣傳,怎麼做廣告是你的事。賣得好了,下一個新品種也交給你賣。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給你0.5元一斤,劃定海淀區是你的銷售區域,一個月提夠5000斤給你0.1元返利,降價了我給你價保。我還給你提供宣傳支持。你盡量去賣吧。如此,你是經銷商了。

經銷商與代理商除了對商品擁有的所有權不同之外,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後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二是兩者的經營許可權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後者經營品類較少,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三是廠商的對兩者控制的難易程度不同;對兩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柒』 連鎖企業要為加盟的公司提供哪些服務和東西

第一條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員開展特許經營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 會員企業開展特許經營須遵循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三條 會員不得以任何可能欺騙或誤導潛在加盟者的明示或暗示的陳述銷售或推廣特許經營權;

第四條 會員不得抄襲或模仿他人的商標、商號、廣告或其他識別符號以欺騙或誤導潛在加盟者和消費者;

第五條 特許合同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並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特許者和加盟者須盡一切努力,以誠信友好態度解決爭議。必要時可考慮通過調解、仲裁甚至訴訟解決爭議。

第二章 特許者(總部)

第一條 特許者在招募加盟者的過程中,應以書面方式向潛在加盟者提供盡量充分的信息,包括特許者的基本情況、合同基本內容、已開店鋪的運營情況、加盟所需投資額、收益預測等,但不僅限於這些信息;

第二條 向潛在加盟者提供的信息,包括廣告等宣傳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凡直接或間接含有歷史或預期的投資收益、經營業績的數字或資料,應明確來源和依據;加盟者的投資額及其構成應詳盡說明;

第三條 特許者應鼓勵潛在加盟者和現有的加盟者接觸,使其更深入地了解將要從事的特許業務;

第四條 特許者在選擇加盟者時,應重點考察其能力、性格、資金實力、事業心等,不應因性別、民族等原因而予以歧視;

第五條 為保證加盟店所銷售的產品和服務保持良好品質,特許者應不斷對加盟店進行督導;

第六條 為使加盟者不斷獲得適當的收益,特許者應不斷改進產品、服務和營銷, 並向加盟者提供指導、援助和合理的培訓;

第七條 特許者須根據合同規定向加盟者提供優質的材料、產品和服務;

第八條 特許者應能及時收到來自加盟者的信息並給予解答,應建立一種增進雙方溝通、理解和合作制度的機制。

第三章 加盟者

第一條 加盟者在經營特許業務時,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 加盟者須詳盡、坦白地披露所有被視為在特許者挑選合適的加盟者時不可或缺的信息;

第三條 嚴格按照特許合同規定及手冊標准開展經營活動,接受一切需要的培訓及特許者的指導和監督,以維護體系的聲譽和統一形象;

第四條 加盟者須遵守與特許經營權有關的一切資料的保密原則,無論特許經營關系是否終止,除非得到特許者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披露或許可相關人員披露任何該類信息;

第五條 按時支付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第四章 相關專業機構

第一條 本著誠信和公平的原則行事,鼓勵客戶嚴格遵守本道德規范,無論客戶是否為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員。若客戶的委託或要求違反本道德規范,須立刻停止為該客戶提供的服務;

第二條 只接受自己能夠勝任的委託業務;

第三條 堅持獨立、客觀立場,以確保所提意見的公平和專業水準;

第四條 須遵守保密原則,在履行職責期間獲得的一切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披露或許可他人披露。

『捌』 企業對加盟商使用特許標識要求

什麼是加盟連鎖經營
加盟連鎖經營是指總部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加盟連鎖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合同規定,在總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總部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連鎖經營。

加盟經營被稱為商業形態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農業時代的雜貨店;第二次是工業時代的百貨超市;第三次是後工業時代的連鎖——加盟經營。有資料表明,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70%-80%的連鎖店是通過連鎖加盟經營方式建立的。國際上運用連鎖加盟經營模式比較成功的有「可口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家樂福」等。
這種意義下的加盟經營,一般適用於商業企業,「3K」正是借鑒這些著名跨國公司的成功經驗,實行了獨特的「特許加盟,連鎖經營」的經營模式。
加盟經營是一種新的現代商業運營組織方式。它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能夠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它利用知識產權的轉讓,充分調動了一切有利的資本並將其實現了最優化的組合。

什麼是品牌維護費?

品牌維護費是加盟商取得某一連鎖體系單店經營權的必要投資在簽約當時即必須給付,相對總部也要提供開店經營管理的支援與協助,加盟商從此被授予該店品牌的使用權。讓加盟商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商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經營方案…等經驗,教授給加盟商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商收取相應的費用。

特許經營連鎖模式對加盟者的好處

第一、可以降低創業風險,增加成功機會。在當今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里,市場機會對於小資本的獨立創業者來說已是越來越少。每年,全國幾萬家中小企業倒閉的事實告訴我們:一個資金有限,缺乏經驗的投資者要在高度飽和的市場環境中獨立開創一份自己的事業是困難重重,風險萬分的。而投資者若選擇一家業績良好、實力雄厚、信譽頗高的特許經營連鎖企業,加盟其連鎖網路,其成功的機會將大大提高。中國有名俗話:樹大好遮蔭。小投資者加盟特許經營網路,有個連鎖總部作「靠山」,又可以從總部那裡獲得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援助,這對於缺乏經驗的創業者來說,的確是一條通往成功的捷徑。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統的管理訓練和營業幫助
一家新店要獨自摸索出一套可行的管理辦法,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或許在這套管理方法成熟之前,該店就因為多走了彎路而無法維持下去。但如果投資者加入連鎖總部,他就不必一切從頭做起,盡管他完全沒有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他也可以立即得到總部的管理技巧,經營訣竅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而這些經驗是總部經過多年實踐,已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並形成了一套規范的管理系統,加盟商照搬這些標准化的經營管理方式極易獲得成功。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進貨,降低成本,保證貨源
連鎖經營最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集中進貨與配送上。由於加盟總部規模大,實力雄厚,可以獲得較低的進貨價格,從而降低進貨成本,取得價格競爭優勢。同時,由於加盟總部是有組織的,在進貨上克服了獨立店鋪那種盲目性,加上總部配送快捷,加盟者能將商品庫存壓到最低限度,從而使庫存成本相應降低。而加盟者卸下了采購重擔,只需將全部精力放在商品推銷上,這就加速了商品流轉,提高了利潤水平。
加盟者由總部集中統一進貨後,另一大優點是可以充分保證貨源,防止產品斷檔。補給不足,商品缺貨是一些個體零售商的常見現象。長此以往,勢必影響店鋪的信譽及客源。而加盟者則不需要擔心這一點,總部已經為其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產品配送服務。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和規范的服務
現代社會的消費者,關注的不僅僅是商品的價格。店鋪良好的形象與高質量的服務已成了消費者關注的首選。因此,對於一個初涉商海的創業者來說,最頭疼的問題就是不知如何提高自己的聲譽,吸引消費者,即所謂的「打響招牌」。當然他可以利用大量的廣告展開宣傳攻勢。但一般的個體經營者,資金有限,他想要創出自己的招牌可謂難上加難。
而絕大多數情況下,加盟總部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公眾形象和高品質的商品服務。若投資者加盟了連鎖企業,可以分享到企業無形資產,使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譽隨之提高。從消費者角度來說,一般也會把加盟者的分店看成是某大集團屬下的企業,從而增加信賴感。因此,加盟者可以「借他人之梯,登自己發展這樓」。利用這種優勢迅速穩固市場地位。
第五、加盟者可以減少廣告宣傳費用,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
個體經營者加盟連鎖組織以後,可以坐享已經建立起來的良好信譽和知名度,省去初創業時「打響招牌」的廣告宣傳費用,這是不言而喻的。
第六、加盟者較易獲得加盟總部的鋪貨支持
對於一個獨立經營者或初創業者,最關心和最棘手的莫過於資金的籌集,他們往往會因為資金沒著落或不足,而不能順利開業,喪失良好的市場機會,或者因為資金周轉不靈而陷入困境。如果他們一旦加入連鎖組織,資金的籌集就相對來說容易得多。連鎖總部對有良好經營能力的加盟者,但一部分資金又暫時不能到位的情況,會採取鋪貨支持的辦法,支援新店鋪的開業。而加盟者就可以在前期將店鋪順利運轉。
第七、加盟者可以獲得連鎖總部的經銷區保護,以避免同商鋪的惡性競爭,共同對付其他競爭者,保證雙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獲得更廣泛的信息來源
由於加盟連鎖總部將從各加盟店收集來的信息數據加工後及時反饋給加盟店,並隨時對周圍的各種環境作市場調查和分析,其中包括:消費水平的變動,消費傾向的改變等,使得各加盟者能及早採取應對措施。
當然,特許經營連鎖對加盟總部也是有好處的。首先,加盟總部可以迅速擴張規模。
總部指在加盟經營活動中,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及其它營業標志授予加盟商使用的事業者。
加盟經營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之間,無論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達成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合同或協議,據此:
(a)總部授予加盟商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雙方確定的加盟經營體系開展經營的權利;
(b)總部授予加盟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或與其有關的標識、商業秘密、機密信息資料或知識產權的權利,包括總部作為任何知識產權的登記使用者或經他人許可的使用者,將其擁有的該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授予加盟商;
&;總部有權在加盟連鎖經營協議期限內,按照經營體系的要求保持對加盟商業務活動的管理;
(d)總部有義務協助加盟商開展經營,包括提供資料、服務、培訓以及銷售、業務或技術上的支持;
(e)總部可要求加盟商支付一定費用或用其它形式對價,作為對授予權利的回報。
加盟總部看重的是加盟者在自己的區域內有一定的優勢,如銷售渠道及網路資源優勢,人際關系及公共關系等優勢。總部,作為一個外來者去開拓一個市場,很難在上述優勢上有本質的超越。因而,加盟連鎖總部可以在短時間內可以迅速擴張規模。
其次加盟總部在確保全國銷售網路的同時,集中精力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改善加盟店的經營狀況,開發新產品,挖掘新貨源,作好後勤工作,加快暢銷產品的培養;總部可以研究改進店鋪設計,廣告策劃,商品陳列,操作規程,技術管理等一系列問題,使各分店保持統一形象,形成新特色,更好地吸引消費者。
綜上所述,特許經營連鎖模式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作為一個小資本的創業者,選擇特許經營連鎖組織不失為是一個明智之舉!

『玖』 加盟商激勵共贏如何攻心為上

面對當今世界上最為成功的加盟營銷模式,在中國卻日益被蒙上愈加厚重的陰影,如何真正做好加盟營銷推廣策略工作,已形成了橫在國人面前一道難以逾越的經營代溝。在現今市場經濟形勢下,無論是市場競爭策略的制定,還是營銷管理及其激勵考核制度的設計,能夠少耗費資源直指人心,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不失為當今市場經濟下「攻心為上」。 兵法雲:攻心為上,攻城為下。這是在講兩軍對壘時,以不費一兵一卒而曲人之兵,是為與人與己與社會都有好處最高境界的制勝之道。在現今市場經濟形勢下,無論是市場競爭策略的制定,還是營銷管理及其激勵考核制度的設計,能夠少耗費資源直指人心,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不失為當今市場經濟下「攻心為上」。 面對當今世界上最為成功的加盟營銷模式,在中國卻日益被蒙上愈加厚重的陰影,如何真正做好加盟營銷推廣策略工作,已形成了橫在國人面前一道難以逾越的經營代溝。上海有高教育文化是專門為那些沒能順利走進大學的全國求學年齡段學生,提供上各種民辦大學、自學考試助教、到達上海接受培訓和就業輔助,直到出國留學等上大學、培訓和就業援助的全程服務。由於他們在推廣加盟營銷策略執行上,無論是盡心盡力考慮加盟商利益,還是想法設法幫助扶助加盟商經營發展,以及提供豐富系列的增值性教育培訓就業援助產品服務,都充分體現了「攻心為上」的經營內涵。上海有高教育文化所提供的教育培訓就業援助全程服務,在獲得學生喜愛、家長高興、加盟商樂意的同時,僅短短的一年時間里,已成功發展了近百家加盟商,獲得了喜人的社會與經營兩方面的雙收益,走出了一條值得細辨的與加盟商共同發展飛揚的營銷管理之路。 加盟營銷管理宗旨依然是對最終購買群體的服務傳普遍的加盟經營策略一直以發展加盟商的數,為成功與否的主要標准,殊不知真正能夠長期有效經營加盟方式的內在動因,更在於不斷創造讓加盟商生存發展空間的那些營銷制度與策略。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規模不大,營銷管理老套傳統的中小型企業,已不再有逍遙小康的風光日子了。隨著營銷管理不斷地向著更先進科學與創新的方向快速發展,曾經造就了這些企業屢試不爽的加盟商激勵策略,變得越來越不靈了。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因此正在走下歷史的舞台。 當今科學的營銷管理體系中,對企業合作夥伴的加盟商作為「人」的科學管理激勵與合作,應當從兩個方面來衡量:一是加盟商的期望與精神等,包括加盟商的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歸屬感、成就感、榮譽感等等精神層面的內容;二是為加盟商提供更豐富的價值,包括與企業共同的發展前景、自身經營素質提升、經營回報和待遇等方面。比如雅芳一直努力讓加盟商從事提升贏利的更多產品,並不斷加強產品品牌形象廣告傳播展示推廣,來幫助加盟商的業績提升。通過這些賦予加盟商更好經營前景的方式,來凝聚加盟商的向心力,提高加盟商的工作積極性。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在推出這項教育培訓產品,和設計產品線的時候,既考慮到了將目標客戶鎖定在有著迫切需求的全國求學年齡段學生群體,以及數千萬的學生家長身上,為加盟商創造了少有競爭有著極為龐大空間和真實需求的經營目標群體。同時,在具體的產品線方面,設計了為這些目標群體提供從上各種民辦大學、自學考試助教、到大上海接受培訓和就業輔助,直到出國留學等全程教育培訓服務,為其加盟商提供了豐富的產品經營拓展空間,使加盟商在啟動費用很少的情況下,能夠從事全程的教育培訓留學等中介服務。只要能夠捕捉到一部分商機,就可以做到基本贏利了。這樣的產品線設計,加盟商真是求之不得,盈利也在情理之中了。 缺乏對過程與結果的雙重管理是加盟營銷管理的最短板當代經營管理已經發展到過程與結果雙重管理的階段。目標管理實質就是對達成目標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首先,這一目標是指經過科學分析可行的目標,它有兩個要素——即能夠完成,但同時需要通過公司和加盟商共同努力,才能達到的營銷任務目標。通俗地講就是要加盟商在公司的幫助配合之下,跳起來完成的任務。 其次,目標管理應當是指在明確這一目標的前提下,對經過科學分析的營銷過程、物流過程的管理與考核,即對整個營銷過程進行指導幫助跟蹤與考核管理。道理非常簡單,沒有過程哪裡來結果。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在為加盟商提供的《加盟商經營指南》里,詳盡仔細地為不同級別、不同層次區域的加盟商,設計了從生源尋找途徑、招募方法、宣傳傳播策略方式方法、工作推進節奏和時間安排、人員組織薪酬制度等等方面,都進行了指導幫助。加盟商只要照著上面的計劃做,省時又高效,並通過上海有高教育這一平台,展示自身的形象讓學生家長們都放心。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加盟制度設計的是以很低的加盟費加上保證金方法,即讓加盟商付了很低的加盟費用,就可獲取一定區域內的代理資格;又通過保證金方法督促其想方設法完成經雙方共同設定的經營目標。同時,通過上海總部網站、加盟商網站的共同傳播配合、公司形象廣告宣傳、加盟商經營制度方法等多重的過程與目標管理指導下,加盟商紛紛如期輕松完成經營目標後,在自身盈利的同時,還能夠分享到上海有高教育文化返還的保證金!而反觀當今的一些經營加盟模式的廠商,不是把產品賣掉了事,就是天花亂墜地承諾巨額的廣告投入費用,到時候業績不佳不但廣告的影子度沒有,廠商本身都找不到了。 任何一家公司對於加盟商的營銷管理,必須具備了上述論及的從該過程到目標的現代管理內容,才有可能與加盟商保持共同的長期正常經營發展合作關系,才能與變化莫測的市場中面臨困難堅持共同克服。今天的對加盟商管理激勵核心已變成:賦予加盟商以更多的經營價值,即為加盟商提供除了經營回報之外的更多的綜合價值,比如隨著企業的發展,提供給加盟商更重要的經營職能、更多的經營產品線,並通過這樣達到讓加盟商更加受到企業與社會重視的目的。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通過市場群體的界定,以及面對同樣的群體所開發出的產品線擴張策略等方面,始終圍繞著為加盟商的利益著想,想法設法幫助扶助加盟商經營發展,淋漓盡致地演繹了一幕「攻心為上」的加盟經營小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