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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记加盟电话

发布时间: 2022-09-15 13: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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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儒家与法家

在中国哲学史上从子学时代到经学时代过渡期间,[1]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义决狱潮流在把礼与法这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的同时也把儒法这两个虽有师承渊源却又近乎势不两立的学派联系在一起。无论是“焚书坑儒” 还是“独尊儒术”均未使儒法两家真正不共戴天,而终于握手言和,这既是因为原本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因为彼此需要互补,共同完成治国平天下的大业。于是,为了永结同心,儒家传人一改先秦儒家的君臣关系相对论,由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等人继承了法家的君臣关系绝对论,以便使儒术能为“马上得天下”(汉高祖语)的霸主采纳,同时,汉儒把律学作为家学发扬光大,既使法家系统的法律得以实现儒家化的改造,又象梁治平所说的那样,使古代法的伦理结构得以重建。[2]可以说,汉儒既是儒家的传人,也是法家的传人。

本文拟讨论陈寅恪率先提出的“法律儒家化”、余英时提出的“儒学法家化”以及梁治平提出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进而发表本人对相关问题以及 “德治”与“法治”的浅见。

一、 关于“法律儒家化”

法律儒家化一说从陈寅恪开始,瞿同祖对这一命题进行了详尽的发挥。陈先生在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指出,“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造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统不祧之正统。”[3]不过,陈先生讲的儒家化是从晋而非从汉开始的。瞿同祖的主张大体相同,但他认为汉代已有端倪:“儒家化汉代已开其端……” “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完成于北魏、北齐,经历了三个半世纪,隋唐集其大成。”[4]他又说,“中国法律之儒家化经魏、晋南北朝已大体完成,不待隋唐始然。”[5]美国学者布迪与莫里斯在其合著的《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中也附和法律儒家化的观点,他们指出,虽然法家思想中可能有一些内容为中国法律所保留,但在整个帝国时代,真正体现法律特点的是法律的儒家化。[6]

关于汉律儒家化的原因,瞿同祖认为,在秦汉时代,中国法律是法家化的。在汉朝,法律本身是法家化的,因为法律不能被随意变化,从而采用了以经义决狱的方法。梁治平却认为,董仲舒的引经断狱往往不是因为当时缺少可资援用的法律规范,而是另有缘故。这缘故或者是法律秩序道德的不利,或者是人们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未能把握儒家的纯正精神,却很难归结为当时的法律是非儒学的乃至反儒学的。董仲舒援引经义都只是辨明事实,而不曾以经义否定成法。[7] 台湾学者徐道邻认为汉代引经决狱有三个原因,一、律令发展太快,人们来不及深入理解;二、汉王朝崇尚儒家经术,而儒家认为经书的权威高于法令;三、秦汉之际,儒家学者本来就很多。[8]

另外,汉代的大儒都写法律章句。儒家一直是法律的反对者,他们为什么对写法律章句感兴趣呢?这是大可寻味的。这是他们以此对法律的适用施加影响,用儒家的思想观点左右法律的实施的积极方式。[9]梁治平认为,古代的律学,不论所采取的形式为“大义微言”,为“章句训诂”,或者为“疏议”,为“讲义”,其要旨在于发掘律文的道德意蕴,其结果,一方面是保证更且深化了法律的道德化,另一方面是强化了古代法律的反系统倾向。[10]

关于法律儒家化的后果,季卫东认为,汉代 “以礼入法”改革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儒法合流形成了一个法制多元主义架构。[11]不过,他不无遗憾地指出,中国学者“对‘以礼入法’所引起的中国秩序原理的变化及其深远的意义似乎没有充分展开讨论。”[12]也许,武树臣的观点可以作为朝这一方向进行讨论的一个提示。武树臣在讨论董仲舒的法律思想和实践时指出,董仲舒以“春秋决狱”的方式恢复了古已有之的判例法,而且还由此形成了新的法律样式的雏形——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混合法”。[13]

二、 关于“儒学法家化”

余英时首先提出“儒学的法家化”这一与“法律儒家化”相对的观点。他解释道,“儒学的法家化”不是单纯地指儒家日益肯定刑法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远在先秦时代,荀子“王制”和“正论”两篇已给刑法在儒家的政治系统中安排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汉初儒学的法家化,其最具特色的表现乃在于君臣观念的根本改变。汉儒抛弃了孟子的“君轻”论、荀子的“从道不从君”论,而代之以法家的“尊君卑臣论”。[14]

身为儒家而发挥法家“尊君卑臣论”的代表人物有叔孙通、公孙弘、董仲舒。余英时把叔孙通算作汉代第一个法家化的“儒宗”。[15]他认为,叔孙通这位“与时变化”的“圣人”把“尊君卑臣”变成了儒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16]

可以说,如果不是叔孙通的礼仪,汉高祖即使拥有法家用法、术、势熔铸的绝对君权,也不容易感到自己当皇帝究竟有什么威风。仪式、程序使得君主的实权得以演练出来,使臣民在耳闻目睹中受到尊君的“教育”,从而在耳濡目染的熏陶中获得敬畏的心理,由此才能达到“大礼崇敬”的效果,使草民不敢犯上作乱。礼作为“教”,只有经过“仪(式)”的表达,方可达到目的。叔孙通制礼仪,使曾对秦王朝犯上作乱的逆臣刘帮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儒家的好处,为儒家得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切依法办事的秦始皇虽然仰仗法家的鼎力相助建立了天下统一的功业,却也因法律缺乏应有的弹性而给新生的政权树立了太多的敌人。汉朝之所以能有相对较长的国祚,是因为儒家的加盟为刻板的法律带来了古代经义中蕴含的道德变量,使得对罪的认定从过分强调客观行为,到“原心定罪”的主观考查同时进行,从而大大增加了定罪量刑的灵活性。儒家化的法律实现了刚柔相济。君主并未因法律的弹性而损失绝对的权力——因为灵活处理案件的最终权力仍然保留在作为首席法官的皇帝手里,倒是皇权有了德主刑辅这一阴阳并举的有效载体。

余英时还把公孙弘列为“儒学的法家化”代表人物,他指出,公孙弘真可以说是中国政治传统中“两面派”的开山大师。他的“人主广大,人臣俭节”的主张把“尊君卑臣” 的原则更进一步地推广到君与臣的生活方式之中;他不肯“面折庭争”便是要阉割先秦儒家的“谏诤”传统。总而言之,任何情况下他都不愿意损伤君主的尊严。[17]先秦儒家的君臣观在董仲舒手上也经过了一番彻底的法家化。[18]

清代的学者如何焯和沈钦韩都力辨公孙弘本是杂家或刑名(法)家,并非真儒者,余英时说这一点并非关键所在。他认为,公孙弘之所以能致身卿相,正是由于他打的是儒家的招牌。《史记·儒林传》说:“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学士靡然乡风矣。”大批的法家改头换面变成了儒生,更加速了儒学的法家化。[19]但是,如果这位公孙先生果然是法家而打出儒家的招牌,岂不正是法律儒家化的证据?至少,儒学的法家化一定程度上是法家自己的工作,甚至可以说,这是法家的法家化。

对于作为法律儒家化证据的“春秋决狱”,余英时却以其作为“儒学的法家化”的证据。戴震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与某书》)”又说:“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孟子字义疏证》)余英时指出,汉代的“经义断狱”比戴东原说的还要可怕,人不但死于法,而且同时又死于理。这才是“更无可救矣” !董仲舒著了一部“春秋断狱”(又叫“春秋决事比” ),把春秋完全化为一部法典,更是儒学法家化的典型例证。[20]余英时这样说,似乎《春秋》本与法律无关。其实,董仲舒潜心钻研的《公羊春秋》本来就崇尚法制。也许可以说,《公羊春秋》本来就是亦儒亦法的。董仲舒只是将其顺理成章地运用于司法实践罢了。[21]从这个角度来说,儒家在其与时俱进的嬗变中不断将其在荀子的著作中表达的“隆礼重法”倾向发扬光大,并不需要法家为其补充法制的思想。[22]可以说这是儒家的自我修正,而不一定是象余英时所说的那样属于“儒学的法家化”。

针对汉朝酷吏张汤以“腹诽”为罪,董仲舒通过“经义断狱”把刑罚对象直指人的内心,余英时进一步指出,两千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所遭到的无数“文字狱”不正是根据“诛心”、“腹诽”之类的内在罪状罗织而成的吗?追源溯始,这个“以理杀人”的独特传统是和汉儒的“春秋断狱”分不开的。换句话说,它是儒学法家化的一种必然的结果。[23]

董仲舒把“尊君卑臣”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社会关系方面,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三纲”之说,《春秋繁露》的“基义”篇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就是后世儒家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的教条。现代人攻击儒家,尤其攻击“三纲”说。但事实上,“三纲”说也是法家的东西。韩非“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余英时认为,儒家“三纲”之说渊源于此。由此可见,董仲舒所要建立的尊卑顺逆的绝对秩序根本上是儒学法家化的结果。[24]现代人都说中国君主专制的传统在精神上是靠儒家支持的。这话不知道算是恭维儒家还是侮辱儒家,至少韩非的“孤愤”之魂一定会委屈得痛哭的。现代人之所以读错了历史,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叔孙通之流“缘饰”的成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历代帝王中很少有人象汉宣帝、明太祖那样坦率可爱,肯公然地说:“决不施仁政” ![25]难怪朱熹说,到他那时为止的一千五百年之间,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26]

章太炎指出,明清两代儒法在政治上互为表里的历史事实,则是无可否认的。余英时进一步说,儒学的法家化不限于汉代,它几乎贯穿了全部中国政治史。[27]

三、 关于“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

在《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一书中,梁治平各以一章篇幅谈“道德的法律化” 和“法律的道德化”,使得法律与道德在中国法史上的双向渗透得以完整地揭示出来。这一过程也许可以说成是儒法两家思路的互补性平行推进,共同铺就封建制度的两条路轨,从而实现法律与道德、礼与法、法治与德治、儒家与法家、术与治、政教与刑罚、隆礼与重法的合题。

关于“道德的法律化”,梁治平首先强调秦汉法律中都有合乎儒家精神的内容,进而指出儒法两家共同参与了秦汉年间汉民族新的价值体系的重建。他根据沈家本《汉律摭遗》的考证,认定“不独汉律中多有合于儒家精神的内容,秦律也不纯是非儒或是反儒的。”[28]梁治平又根据云梦秦简“法律答问”以及“封珍式”的部分案例得出结论说,秦汉法律即使‘纯本于法家精神’(瞿同祖语),内中亦有许多基本上也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不但表明了儒法两种思想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而且表明了它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特别是表明了汉民族于秦汉两朝数百年间,为完成历史转变,共同建构新价值体系所作之努力的同一性与连续性。[29]

梁治平认为,在用法律执行道德方面,秦先于汉。他指出,虽然在秦代的法律里面,确实有些内容与儒家伦理相悖,我们却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秦法是在系统的反儒思想指导下制订的。因为事实上,我们不但发现儒、法两家思想在一些更为基本的问题上保持着一致(往往是无意识的),而且在秦、汉的法律里面,也可以发现不少一般说是合乎儒家伦理的信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秦人自觉地运用法律来执行道德,实际是走在了儒家的前面。早期儒家虽然没有完全地排斥法律的功用,毕竟由于过于热诚地推崇德治而表现出轻视刑政的倾向。从这一意义上讲,汉儒后来在法律中重建价值体系,确立以刑弼教的原则,虽然是远承三代之传统,却也是直接受秦制影响的。[30]陈寅恪甚至认为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他说,《中庸》之 “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于秦始皇之身得以实现。[31]

四、儒法两家的异同

(1)儒法两家的差异。关于儒家何以受欢迎,法家何以受抵制,李约瑟有很有趣的评论,他说,研究中国思想史的学者,如果对儒家不断的陈词说教感到厌烦,那末只要一读法家的著作,就会回头来对儒家表示热烈欢迎,并体会到儒家的某种抗拒暴政的深刻的人道主义了。[32]

侯外庐从如下几个方面讲到儒法的不同。他说,礼在于‘别’,而法在于‘齐’。[33] 礼和法是不同的统治阶级的工具,‘礼’是旧的贵族专政的法权形式,即区别贵贱尊卑上下的法度;‘法’是国民阶级(贵族、自由民、手工业者)的统治人民的政权形式。从礼到法的转变具有一系列的斗争,一方面,从晋铸刑鼎,郑作刑书以来,所谓弃礼用法就遭受公族的反对,说这样就破坏了上下之别,贵贱之度,长幼之序;另一方面,法家刑公族以为法,废公族以立威。[34]侯外庐认为,以氏族贵族与国民阶级的矛盾为时代的危机,是诸子的共同看法。但儒家把危机的责任委之于破坏礼乐的小人,而法家则以危机的罪过归之于亏法擅为的氏族贵族;儒家以礼乐为调和矛盾的平衡器,而法家则以法术为解决矛盾的手段。[35]

冯友兰解释了两家的不同功能。他说,法家是些现实的政治家,他们是能够针对新的政治状况提出新的统治法术的人。所以,随着中华帝国版图的扩展,统治者不能不依靠法家的理论和技术。这就使得汉朝以来的正统儒家,总是责备各朝的统治者是‘儒表法里’。但是在实际上,不论儒家学说、法家学说,各有其应用的适当范围。儒家学说的专用范围是社会组织,精神的和道德的文明,以及学术界。法家学说的专用范围则限于实际政治的理论和技术。[36]

(2)儒法两家趋同之处。汉儒在为儒家思想寻求行世机会时逐渐从原儒的君臣关系相对论过渡到君臣关系绝对论,于是就与法家殊途同归,都主张为了君主一统天下而厉行思想专制。有趣的是,法家发现,为了君主的一统,必须禁绝儒家;儒家发现,为了同样目的,必须根除法家。这一点可从比较李斯与董仲舒的两段话看出来,只是李斯的主张里多了对违禁者的严厉处罚: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在一份奏章中说,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之制,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引文中有删节)

据《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在上书中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引文中有删节)

另外,瞿同祖认为,在秦汉时代,中国法律是法家化的。陈寅恪却认为,秦之法制实儒家一派学说之所附系。也许,两位学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立论与其说是表明儒法两家的不同,不如说恰好证明两家有内在相通之处。个中原因,也许正象梁治平所言,儒法两家共同参与了秦汉年间汉民族新的价值体系的重建。

五、余论

陈寅恪、瞿同祖讲“法律儒家化”,是因为站在儒家立场上看汉、晋时代儒家对法家传下来的法律的改造,看到了“法为儒用”的一面;余英时讲“儒学的法家化”,是因为站在批判法家的立场上,看到了儒家思想中法家的一面。对诸如春秋决狱这样的史实的不同见解,恰好说明这一史实具有的丰富意义。正是通过不同的释义,丰富了我们对历史的理解,正象儒法两家可以互补一样,学者的不同解释也可以互补。在这一意义上,梁治平对法律与道德的互动作出的精彩分析,为我们深刻理解中国法文化史提供了恰当的框架。

也许,我们看到的儒法对立只是一场外行看热闹的误会,在时代变迁中两家为了使自己从理论化为现实社会的动力而有意无意形成的精神深处的契合,才是它们关系的真实写照。由于两家最终都采取为君主服务、又借君主实现自己的理想的策略,使得它们终于弥合了因分别强调道德自觉、法律强制而造成的分裂。

其实,无论是儒家强调的德治还是法家强调的法治,历史上都是君主的工具,其重心不在于“德”或“法”,而在于 “治”。德、法其实都是“术”,“治”才是目的。而传统中国的“治”是君主的治,是治民的“治”。民主即是民治,而不是治民。因此,民主时代必须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德治、法治。要实现从治民到民治,也许我们非得在儒法两家之外另辟蹊径,在传统意义上的德治、法治之外谋求另类思维。

㈢ 秦记老西安鸡丝凉皮怎么加盟,有人给个加盟热线

凉皮是陕西,河南,甘肃非常受欢迎的传统小吃。一些地区因方言发音不同而称“酿皮”,以陕西凉皮最为著名。口味有麻辣,酸甜,香辣等各种口味。 凉皮历史悠久,据说源于秦始皇时期,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冬天吃面皮你能保暖,夏天吃你能消暑,春天吃你能解乏,秋天吃你能凉皮,凉皮去湿,凉皮真可谓是四季皆宜、不可多得的天然绿色无公害食品。《本草纲目》上说:米能养脾,麦能补心。根据原料选用和制作方法的不同,各地叫法也不同。陕西凉皮为传统特色小吃之一,多使用小麦面粉制作,也有米粉或其他淀粉制作的。
一般凉拌食用(但在汉中地区,热食更为广泛),种类繁多,制作方法各异,调拌也各具特色,口味不同。主要有:麻酱凉皮、秦镇米皮、汉中面皮、岐山擀面皮、面筋凉皮等。
凉皮历史久远,凉皮传说源于秦始皇时期,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相传有一年陕西户县秦镇一带大旱,稻谷枯萎,百姓无法向朝廷纳供大米,有个叫李十二的用大米碾成面粉,蒸出面皮,献给秦始皇,秦始皇吃后大喜,命每天制作食用,形成了久负盛名的传统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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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史记对我们的帮助有哪些

《史记》是我国纪传体史学的奠基之作,同时也是我国传记文学的开端。中国古代史传文学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初具规模,记言为《尚书》,记事为《春秋》, 其后又有编年体的《左传》和国别体的《国语》、《战国策》。但是,以人物为 中心的纪传体史学著作,却是司马迁的首创。《史记》的出现,标志中国古代史 传文学的发展已经达到高峰。
《史记》是传记文学名著,但它具有诗的意蕴和魅力。《史记》指次古今, 出入风骚,对《诗经》和《楚辞》均有继承,同时,战国散文那种酣畅淋漓的风 格也为《史记》所借鉴,充分体现了大一统王朝中各种文学传统的融汇。
《史记》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它为后代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强 大的动力。
司马迁作为伟大的历史学家和文学家,在《史记》一书中大力弘扬人文精神, 为后代作家树立起一面光辉的旗帜。《史记》所渗透的人文精神是多方面的,主 要有:以立德、立功、立言为宗旨以求青史留名的积极入世精神,忍辱含垢、历 尽艰辛而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舍生取义、赴汤蹈火的勇于牺牲精神, 批判暴政酷刑、呼唤世间真情的人道主义精神,立志高远、义不受辱的人格自尊 精神。《史记》中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从不同侧面集中体现了上述精神, 许多人物成为后代作家仰慕和思索的对象,给他们以鼓舞和启迪。
《史记》是传记文学的典范,也是古代散文的楷模,它的写作技巧、文章风 格、语言特点,无不令后代散文家翕然宗之。从唐宋古文八大家,到明代前后七 子、清代的桐城派,都对《史记》推崇备至,他们的文章也深受司马迁的影响。 《史记》在语言上平易简洁而又富有表现力,把许多诘屈聱牙的古书词句译成汉 代书面语,还适当地引用口语、谚语,显得生动鲜活。《史记》语言多是单行奇 字,不刻意追求对仗工稳,亦不避讳重复用字,形式自由,不拘一格。正因为如 此,历史上的古文家在批评骈俪文的形式主义倾向和纠正艰涩古奥文风时,都要 标举《史记》,把它视为古文的典范。
《史记》的许多传记情节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为后代小说创作积累了 宝贵的经验。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许多基本手法,在《史记》中都已经开始运用, 如:使用符合人物身份、性格的语言,通过具体事件或生活琐事显示人物性格, 把人物置于矛盾冲突中加以表现。从唐传奇到明清小说,在人物塑造、情节安排、 场面描写等方面都可以见到《史记》的痕迹。同时,古代作家还从写法上探讨《 史记》与小说的关系,得出了许多精辟的结论。
《史记》的许多故事在古代广为流传,成为后代小说戏剧的取材对象。元代 出现的列国故事平话,明代出现的《列国志传》,以及流传至今的《东周列国志》 ,所叙人物和故事有相当一部分取自《史记》。明甄伟的《西汉通俗演义》,也 是大量利用《史记》中的材料。《史记》的许多人物故事相继被写入戏剧,搬上 舞台,据傅惜华《元代杂剧全目》所载,取材于《史记》的剧目就有180多种。 据李长之统计,在现存132种元杂剧中,有16种采自《史记》的故事。后来 的京剧也有不少剧目取材于《史记》。总之,《史记》成为中国古代小说、戏剧 的材料宝库,它作为高品位的艺术矿藏得到反复地开发利用。
儿子:“爸爸,《史记》是什么?”
爸爸:“笨蛋,死记就是死记硬背,不会灵活掌握,懂吗!”
史记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我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
据司马迁说,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中提到《史记》缺少十篇。三国魏张晏指出这十篇是《景帝本纪》、《武帝本纪》、《礼书》、《乐书》、《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后人大多数不同意张晏的说法,但《史记》残缺是确凿无疑的。
今本《史记》也是一百三十篇,有少数篇章显然不是司马迁的手笔,汉元帝、成帝时的博士褚少孙补写过《史记》,今本《史记》中“褚先生曰“就是他的补作。
《史记》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国策》、《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地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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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能让我们了解到什么?
读史使人明智,史记是一本不平凡的史书,第一遍读,你可以了解道中国上古到汉朝的很多历史事件,但我更觉得生活在其中每一篇章中的人物,他们或智慧,或技艺精湛,或辩才出众,或目光长远,或舍身取义。这是一副活着的巨大历史画卷,越看越让人着迷,越看越让人叹服: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与笨拙,古人的侠肝义胆与浩然正气。慢慢的,你对世界的看法也会改变,你对人生的领悟会不同,你会变得豁达,心胸变得宽广,看问题变得冷静客观全面。史家之绝唱,史记会让你的生活变得丰富,让你变得智慧
30 浏览67 2017-11-26
史记五帝本纪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虽然有点难懂,不过我觉得是给我们一种品格,精神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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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中的故事中可以作为论点的有哪些?
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人都会从《史记》中找到自己欣赏的侧面,而在共同的时代背景下,又总可以发现一些为大家所共同关心、共同赞赏的东西。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史记》的阅读、研究与各类学校中的《史记》教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可以说是盛况空前。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史记》中最鼓舞人心、最令人赞赏的有哪些方面呢?我在人民教育出版社所编的高中语文第六册的一篇题为《司马迁与〈史记〉》的小文中说到了四点:其一是它所表现的进步民族观,它认为我国境内各民族都是黄帝子孙、都应该地位平等、和睦相处,反对压迫、反对掠夺;其二是它所表现的进步经济思想,它认为决定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是经济,它反对片面的“重本抑末”,主张“工、农、商、虞”四者并重,它高度评价工商业者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为他们树碑立传;其三是它所表现的强烈的民主性与批判性,它批判统治集团内部的腐朽黑暗、钩心斗角,反对以扩张掠夺为目的的侵略战争,他重视下层人民,歌颂存在于下层人民之间的种种美德;其四是贯彻在《史记》全书中的那种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它歌颂积极豪迈地为国家、为黎民百姓建功立业、做出贡献的英雄,它歌颂百折不挠、慷慨奋进,为实现美好理想而忍辱奋斗的精神。
一个人有先进卓越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而一个人能够把这些思想如实地表达出来就更为难能可贵。生活在专制主义空前严重,儒家思想被御用、被神秘化的时代,司马迁敢于揭露、批判以汉武帝为首的统治集团,敢于痛斥以叔孙通、公孙弘为代表的汉代儒学、儒生,这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我们还是读一读《平准书》《封禅书》,看看汉武帝那些不伟大的一面;再比较一下《孔子世家》与《儒林列传》《平津侯列传》,看一看受司马迁所敬重的孔子的鲜活而富有人性的思想和他那种独立不羁、不媚权贵的人格是怎样的,而汉代那种被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起来的“儒学”与“儒生”又是怎样的,大概除了少量空洞的词语外,剩下的就只有讨好汉代皇权的奴颜婢膝了。这是司马迁与《史记》的一种整体倾向,我们首先应该予以把握。
《史记》共一百三十篇,分五个部分,但它是一个严密的整体,因此当讲到它其中某个单篇的思想观点时,必须与整部《史记》相联系,要注意它的统一性。例如,《陈涉世家》记述了陈涉首难反秦的全过程,表现了陈涉的果敢精神和农民起义军的强大威力,高度评价和热情歌颂了陈涉在灭秦过程中的历史作用。这是我国第一篇农民战争的历史文献,起义的原因,反秦的声势,以及早期农民战争的种种弱点和它失败的历史教训,无不包涵其中。能这样认识作品,我看大体是可以的,但还要进一步展开。生在汉代,一般地肯定陈涉,是当时的官方观点,并不说明司马迁有何出众之处。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竟把陈涉比做商汤、周武王、孔子这种古代的“大圣人”,其评价之高简直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司马迁怎么能够这个样子呢?这就需要联系司马迁与《史记》的整个思想体系了。其一是出于他的进步历史观,他同情下层人民,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而绝不迷信什么“君权神授”;其二是出于司马迁敬佩陈涉等在生死关头的勇敢抉择。当他们遇雨失期,密谋发动起义时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王可乎?”当他们杀掉将尉,号召徒众时又说:“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司马迁敬佩这一群“好汉子”,虽然几个月就失败而死,但是死得值,其意义重于泰山。
再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作品通过“完璧归赵”“渑池会”“将相和”三个激动人心的故事,赞颂了蔺相如在强大敌人面前,不顾个人安危,为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尊严而针锋相对,顽强斗争;而在对待廉颇的无理寻衅上则处处忍让,顾全大局的崇高品质;以及赞扬廉颇的知错改改,勇于公开承认错误等等。能对作品的主题理解到这一步,也大体可以了。但司马迁在本篇的“太史公曰”中说:“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方蔺相如引璧睨柱及叱秦王左右,势不过诛,然士或怯懦而不敢发。相如一奋其气,威信敌国;退而让颇,名重太山,其处智勇,可谓兼之矣!”后半截容易理解,但前半截的“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又是说什么呢?“处死”就是如何处理、如何对待“死”这件事情,于是一下子又回到了在生死关头如何作出抉择的问题。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所不勉焉”;他在《季布栾布列传》云:“贤者诚重其死,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栾布哭彭越,趋汤如归者,彼诚知所处,不自重其死。虽往古烈士,何以加哉!”这都和《陈涉世家》所说的“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云云一脉相通。
《魏公子列传》写侯嬴为信陵君出主意让如姬窃得兵符,魏公子携带兵符出发时,侯嬴出人意料地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向自刭,以送公子。”从古至今,有以自杀为朋友送别的么?侯嬴为什么要自杀?书中没有写,但我们必须讲清楚,不能让一个英雄人物死得不明不白。有人说:如姬盗兵符是侯嬴的主意,将来魏王一定能够查出,所以侯嬴不如早死。这样的死有何价值?符合司马迁的生死观么?明代徐中行对此解释说:“侯生度为公子窃符,计必杀晋鄙,鄙何辜哉?心必有不忍而不自安者,乃以死谢之耳。不然,报公子即死耳,何必数公子行至晋鄙军之日而后自刭耶?故程婴之死,世谓报宣孟,余谓谢杵臼也;侯生之死,世谓报公子,余谓谢晋鄙也。”徐说不为无理,但非关大节。侯生自杀乃为坚定魏公子杀晋鄙、夺兵权之决心。公子“为人仁爱”,晋鄙则“嚄唶宿将”,且又无辜。侯生初言之时,公子即已流泪,此危险之徵兆。倘见面后心稍一软,大事去矣。故侯生预告之曰:“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向自刭!”意思是那时我正在自杀,你可不能再动摇手软。《刺客列传》写田光推荐荆轲为燕太子丹入秦行刺。他嘴里说的是“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而司马迁则特别为之点明了田光自杀的原因是“欲自杀以激荆卿”。盖侯嬴之死与田光之死相同,都是以自己之死以坚定魏公子与荆轲这种当事人的信念与决心,这是佐成信陵君窃符救赵这一历史壮举的不可少的因素之一。只有这样解释才符合司马迁的生死观,才能突出侯嬴、田光他们自杀的积极意义。这也是《史记》叙事的一种互见法。姚苎田曰:“侯生一节,史公用二十分精神、二十分笔力,《史记》中如此文亦不多得也。”
三、对《史记》原文与后人的标点、注释不要盲从,要实事求是,敢于提出疑问。
今天我们所读的《史记》通行本,其原文与标点都有不少问题,我在作《史记笺证》的过程中校改了二百多处,下面举几个例子。《廉颇蔺相如列传》在讲完“完璧归赵”“渑池会”“将相和”三个故事后,接着写名将赵奢所进行的阏与之战。作品说:“秦伐韩,军于阏与。”在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弄清这“军于阏与”的到底是谁。若从上述本文看,“军于阏与”的自然是秦军;若从本文最后的“遂解阏与之围而归”,再结合《赵世家》所说的“秦韩相攻,而围阏与”,则可知晓阏与城内被围的是韩军,而对之实施包围的是秦军。如此说来,这开头的七个字应作“秦伐韩军于阏与”,中间不应该逗开。这是其一。接着进一步讨论,当时的阏与究竟属韩还是属赵?被围在阏与的是韩军,还是赵军?《史记·秦本纪》说:“(昭王)三十八年,中更胡阳攻赵阏与,不能取”;《御览》一六三引《史记》作“攻赵阏与”;《战国策·赵策三》作“秦王令卫胡阳伐赵,攻阏与”;《御览》二九二引《战国策》作“秦师围赵阏与”;《通鉴》赧王四十五年书此事作“秦伐赵,围阏与”;即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在叙述到秦将分析赵奢刚率军离开赵国都城的情形时也是说:“夫去国三十里而军不行,乃增垒,阏与非赵地也。”可见阏与分明属赵,只是司马迁在《史记》的不同篇章中记事有些混乱而已。故《廉颇蔺相如列传》这里只能作“秦攻赵军于阏与”。
《李将军列传》写李广因打败仗被罢官,在家中闲住了一段又被请出任右北平太守的时候说:“居无何,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败韩将军,后韩将军徙右北平。于是天子乃召拜广为右北平太守。”一般通行本都是这样写的。韩安国刚刚徙于右北平,汉武帝又拜李广为右北平太守,这右北平不是一下子就有两个太守了么?分明不合情理。而泷川资言《会注考证》本在“韩将军徙右北平”下有一“死”字。泷川曰:“‘平’下‘死’字各本脱,今依枫、三本,《汉书》。”按:泷川说是也。检《韩长孺列传》云:“(安国)将屯又为匈奴所欺,失亡多,甚自愧。幸得罢归,益东徙屯,意忽忽不乐。数月,病欧血死。”知此处“后韩将军徙右北平”下必须有一“死”字,没有是绝对不行的。
《高祖本纪》叙述刘邦与项羽在荥阳对峙已进入第三个年头时说:“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汉王、项羽相与临广武之间而语。项羽欲与汉王独身挑战。汉王数项羽曰:‘……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使刑馀罪人击杀项羽,何苦乃与公挑战!’”一般通行本都是这样写的。项羽在这里是当面向刘邦提出挑战,若刘邦回答项羽“何苦乃与公挑战”,则“公”字是称呼项羽,挑战者成了刘邦,彼此榫卯不合。依照当时问答的逻辑关系与刘邦其人的说话习惯,此处的“乃与公”应作“与乃公”。《项羽本纪》叙项羽向刘邦挑战时说:“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刘邦回答他:“我将打发囚徒去收拾你,你哪配向你老子叫阵!”乃公:犹言“你老子”“你爸爸”正是刘邦习用的骂人语。若作“乃与公”,则问答既不对碴,更谈不上表现刘邦的心理神情了。
四、讲《史记》文章,凡有新的考古发掘、出土文物可引为参证者,应尽量引入,以印证文字,以加深理解。
《廉颇蔺相如列传》写秦将白起大破赵军于长平时说:“赵括出锐卒自博战,秦军射杀赵括。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坑之。”《白起王翦列传》叙述此事说:“括军败,卒四十万降武安君。武安君曰:‘赵卒反复,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水经注》曰:“长平城西有秦垒,秦坑赵卒,收头颅筑台于垒中,迄今犹号‘白起台’。”《正义佚文》引《括地志》曰:“头颅山一名白起台,在泽州高平县西五里。”这些古代的说法可信不可信呢?今山西省高平县永禄乡已发现尸骨坑多个,靳生禾、谢鸿喜《长平古战场巡礼》认为“以韩王山麓为中心的三角地带”是当时秦国出动奇兵以分断赵军,和两军最后决战以及白起大规模屠杀战俘的地方。现今的考古发掘与实地勘探已经给出了有力的证据。
《秦始皇本纪》描述秦始皇的葬礼说:“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穿三泉”是写秦始皇地宫的深度,意即挖到三层泉水以下。但“三层泉水”究竟是多深?过去无法回答。近年来随着始皇陵排水工程的发现,秦俑博物馆馆长袁仲一认为,“三泉之深在二十三米至三十米之间”;同一博物馆的朱思红、王志友根据始皇陵东、南、西三侧的排水沟渠深度为三十九点四米,认为“秦陵地宫的深度要小于排水沟渠的深度,即小于三十九点四米。”
《南越列传》写南越王赵佗子孙的情况说:“至建元四年,佗孙胡为南越王。……胡薨,谥为文王。1988年在广州市象冈山发现了南越文王墓,墓主身着丝缕玉衣,身上有印章八枚,最大者为龙纽金印,阴刻篆书曰“文帝行玺”,是目前见到的最大的西汉金印。其他有“赵眜”覆斗纽玉印,“泰子”龟纽金印,“帝印”蟠龙纽玉印等等。据此处的“文帝行玺”与“赵眜”二印,知此墓的墓主为南越文帝,名为赵眜。《史记》两处称之曰“胡”,肯定是错的。
五、讲《史记》不应只讲文章、讲故事,应注意其历史价值和历史意义。
《史记》中有一部分作品文字浅显,故事生动,很有文学色彩,于是有些人遂以点概面,说《史记》是文学,是小说,其实这么说不合适。先不说《史记》中的多数“本纪”“世家”文字并不通俗,故事性也不怎么强,几乎是纯粹的历史;即使是文字浅显、故事性强的作品,我们也应该注意它们的历史价值和历史意义。例如,《孙子吴起列传》中最生动的描写无疑是马陵之战。作品先写了孙膑用“进兵减灶”的手段以麻痹庞涓,而后写道:“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陕,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于此树之下。’于是令齐军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曰:‘暮见火举而俱发。’庞涓果夜至斫木下,见白书,乃钻火烛之。读其书未毕,齐军万弩俱发,魏军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齐因乘胜尽破其军,虏魏太子申以归。”这里的描写完全是小说笔法,写庞涓临死前那种不认输、不服气,但又无可奈何的情景活灵活现。但这不过是局部的艺术加工而已,其中所包含的历史的重要性与深刻性是丝毫不能怀疑的。自战国初期魏、赵、韩三国分晋以来,魏国在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前期都是超级大国,强盛一时。孟子有所谓“晋国天下之莫强也”,就是指的魏国。可是到魏惠王中期,由于它的好战,先是被齐国大破于桂陵,十二年后又被齐国大破于马陵。从此魏国一蹶不振,降为二等国家,开始了齐威王称霸天下的局面。不仅如此,魏国的衰落还为秦国的雄起与东进让开了道路。武国卿、慕中岳《中国战争史》说:“马陵之战是战国初期齐、魏两国争霸中原的决定性战役,经此一役,魏国国力日渐衰退,从而结束了自己盛极一时的历史。由于整个三晋势力元气已伤,无力恢复,因而失去阻止秦军东进,屏蔽中原的可靠力量,为秦国势力侵入中原举行了奠基礼。”吴如嵩《中国军事通史》说:“魏、赵、韩之互斗而俱遭挫败,遂造成西方秦国东出中原之机会。”一般人都只看到孙膑的用兵之巧,而两部军事史都指出了齐之破魏乃为秦军东下扫清道路,的确高人一头。
《淮阴侯列传》写楚汉战争前夕韩信投归刘邦,开始不受刘邦重用,后被萧何苦苦推荐,刘邦始拜韩信为大将。韩信为刘邦分析天下形势、为刘邦确立战略方针说:“项王喑恶叱咤,千人皆废;然不能任属贤将,此特匹夫之勇耳。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项王虽霸天下而臣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有背义帝之约,而以亲爱王,诸侯不平。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天下多怨,百姓不亲附,特劫于威强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故曰其强易弱。”他建议刘邦“反其道”而行。他又说:“三秦王为秦将,将秦子弟数岁矣,所杀亡不可胜计;又欺其众降诸侯,至新安,项王诈坑秦降卒二十余万,惟独邯、欣、翳得脱。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今楚强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爱也。大王之入武关,秋毫无所害,除秦苛法,与秦民约,法三章耳,秦民无不欲得大王王秦者。于诸侯之约,大王当王关中,关中民咸知之。大王失职入汉中,秦民无不恨者。今大王举而东,三秦可传檄而定也。”元代杨维桢对此评论说:“韩信登坛之日,毕陈平生之画略,论楚之所以失,汉之所以得,此三秦还定之谋所以卒定于韩信之手也。”明代王世贞说:“淮阴之初说高帝也,高密(邓禹)之初说光武也,武乡(诸葛亮)之初说昭烈也,若悬券而责之,又若合券焉!噫,可谓才也已矣!”按:韩信在刘邦与项羽势力悬殊的情况下分析项羽的弱点,指出他“其强易弱”;又分析刘邦的优点,指出刘邦最后必将夺得天下。其分析问题的思路竟与两千年后毛泽东在1946年国共势力悬殊的情况下论证“帝国主义与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思路完全相同。毛泽东自然是战略天才,但谁又能断定毛泽东不是从《淮阴侯列传》受到分析问题的启发呢?
《廉颇蔺相如列传》写蔺相如在“完璧归赵”与“渑池会”两个事件中的表现夸张太过,近乎民间故事,但廉颇的某些作为很有深沉的历史感。当蔺相如陪同赵王到渑池与秦王相会时,“廉颇送至境,与王诀曰:‘王行,度道里会遇之礼毕,还,不过三十日。三十日不还,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王许之,遂与秦王会渑池。”姚苎田对这段评论说:“相如二事皆争胜于口舌之间,而于《相如传》中特将‘立太子,以绝秦望’一议属之廉颇,则廉将军之为社稷臣加于相如一等明矣。”由于赵国君臣预先有了这种安排,遂使秦国扣留赵王作为人质的企图成为泡影。也正因为有廉颇的这种安排,才使蔺相如可以在渑池会上没有后顾之忧地与秦王进行斗争。一千七百年后,明朝有一场“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蒙古人俘虏去了。这时幸亏于谦果断地另立了景泰帝,与蒙古人坚决斗争,才保证了明朝的不亡。前后印证,更见出廉颇这一安排的卓绝。
六、《史记》中有些作品的艺术性极高,对后代小说、后代戏剧的发展影响极大,对这些作品的文学成就应深刻体会。
《史记》是一道丰富多彩、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的画廊,其中具有一定性格特征,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总计一百多个。《史记》中的历史人物都有一种积极奋进、勇于建立事功的豪迈精神,同时又具有一种苍凉的悲剧气氛。这与《史记》反映的现实密不可分,也与司马迁个人的惨痛遭遇密不可分。《史记》人物尽管多数带有悲剧性,但它们给读者的影响却是壮烈而不消沉,这就又与司马迁的生死观、价值观密不可分了。我们可以引用《史记》人物如伍子胥、吴起、商鞅、赵武灵王、秦始皇、项羽、韩信、彭越等等来印证一下,看看是不是这样。
《史记》描写人物最深刻、最生动的是刘邦。刘邦既有高瞻远瞩、雄才大略、气势恢宏的英雄气,同时又有一舟身的痞子气。刘邦最大的长处是善于采纳意见,顺水推船地改变自己的缺失。其行动之快简直就像是条件反射。《留侯世家》写郦食其劝刘邦分封诸侯,刘邦开始觉得有理,于是说:“善。趣刻印,先生因行佩之矣。”待至张良进来,给刘邦详细地分析了其中的害处后,刘邦“辍食吐哺,骂曰:‘竖儒,几败而公事!’令趣销印。”《淮阴侯列传》写韩信破齐,占领齐地后,派人向刘邦请求封为“假齐王”时,“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张良、陈平蹑汉王足,因附耳语曰:‘汉方不利,宁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为守。不然,变生。’汉王亦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乃遣张良往立信为齐王,征其兵击楚。”《高祖本纪》写刘邦与项羽两军对峙时,被项羽的神箭手射中,“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汉王病创卧,张良强请汉王起行劳军,以安士卒,毋令楚乘胜于汉。汉王出行军,病甚,因驰入成皋。”宋代刘辰翁对此评论说:“伤胸要害,仓卒扪足,极未易矫,毋令楚乘胜于汉,语极有力。”泷川资言说:“变起仓促,而举止泰然如此,汉皇非徒木强人也。”这一切都表明刘邦之所以能成功,绝不是偶然的。
具体到某一个具体篇章,司马迁的组织安排、布局构思都有它的巧妙之处。例如屈原,由于找不到多少可用的生平材料,于是他就把仅有的一些传说和屈原的作品糅在一起,夹叙夹议,结果倒使《屈原列传》竟成了《史记》中最抒情、最动人的篇章。“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其文约,其辞微,其志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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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秦记老潼关肉夹馍吗?这个不好说,根据你开店的大小和地域。
秦记老潼关肉夹馍历史悠久,由于选料精,火功到家,因此所制的腊汁肉夹馍与众不同,具有肉香、馍脆、瓤松软、气味芬芳、肉质软糯,浓郁醇香的风味,有着中式汉堡的美誉,深受人们喜爱。秦记老潼关腊汁肉夹馍是陕西的风味食品。秦记腊汁肉夹馍实际是两种食物的组合:腊汁肉,白吉馍。肉夹馍合腊汁肉、白吉馍为一体,互为烘托,将各自滋味发挥到优。馍香肉酥,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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