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保证金不退向哪里维权
加盟店保证金不退向法院维权。
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维权”一词特指中国2000年代威权体制改革开放下形成的,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维权也包括对政治异见者的基本司法诉讼权利辩护及行使,中国维权律师也因此成为危险的职业,而维权运动也和中国能否及应该要司法独立的相关倡议有关。
维权律师指一群在中国以行政及法律诉讼来维护中国公民之公共利益、宪法及公民权利的法律职业者、法律学者、或法律行动者(包括有法学教育训练但未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者)。
维权绿卡是指发给进城务工农民的卡片,用于帮助农民工维权。绿卡是一张名片大小的绿色卡片,上面印着多个维权部门电话号码(电话附后)。绿卡给农民工指明了维权步骤:有困难找工会,比如确实没有回家路费等,可向市总工会帮扶中心求助;有疑问找法律援助,比如遇到合同纠纷等,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有投诉找劳动保障监察,比如工资拖欠等,可以根据属地管理权限,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需要维权找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比如决心要走司法途径,可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❷ 加盟店不做了,保证金可以退吗
如果确定不想做了,就要尽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时要明确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请解除,也不是申请退费,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签约后,明明已经知道公司或者项目存在一定问题,但心存侥幸,总觉得公司不会欺骗,对公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及时向公司提出解约,错过了维权的关键期。因为合同一直没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错过了冷静期,如果是区域代理了,那这段时间内占用了公司的区域代理名额,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退费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项目有问题,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约,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约,而是向公司申请解约,然后一直被公司以领导开会、领导出差等借口拖延时间,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写下了书面的退费申请,留下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2、必须保留提出解约的证据,可以是书面的解约通知书,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过口头或者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并没有保留这个沟通的证据,到后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时间后,才反应过来要维权,此时就缺乏证据证明曾经提出过解约,这个给维权增加了不少难度。最保险的方式,就是通过邮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递书面的解约通知书,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这个是某某解约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同时把解约通知书通过微信发送给公司的各个工作人员。
3、合同解除之后,就要积极跟公司洽谈退加盟费事宜(重点、重点、重点,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后,要积极联系公司洽谈退款事宜,谈的时候,不要说是因为资金不足、合伙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从公司及项目本身的问题出发,委婉表达对项目的前景、对公司的实力等了解不够,认为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误导等,再结合冷静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时间,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当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的拖延战术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借口说领导出差了,要下个星期或者下个月才回来,要等领导回来才能给回复;另一个就是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转让成功后再退回加盟费。其实细想,以上两个说辞漏洞百出。
首先,领导出差了,难道公司就不运转了吗?领导处理问题,就不能通过电话、微信等便捷沟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处理?不可能吧。所以说,加盟商过去公司谈退款,如果对方用这个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断该公司无任何和解的诚意,无非是拖延时间,拖到冷静期结束罢了。
其二,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额,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为什么要帮加盟商转让呢?猫腻就在这里。
(1)口头承诺帮忙转让名额,实际根本没有行动。很好理解,有加盟商过来洽谈,公司肯定是优先推荐空白市场,一是为了打开市场,能争取新客户肯定是优先争取新客户;二是原加盟商已经签了合同,费用也缴纳了,退费与否,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会跟加盟商补签一份委托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额,并由公司负责向第三人转让,转让后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剩余加盟费才退还给加盟商。这种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这份协议签订之后,加盟商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加盟资格没有了,加盟费也没拿到,公司转让成功后,还要扣一部分手续费,公司没转让成功的,公司什么责任都没有,拖到冷静期满,或者拖到合同期满后,公司轻飘飘一句“没人要,转不出去”,加盟商能怎么办呢?
把握时间,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时间,因为时间拖的越久,对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会让加盟商先写一份退加盟费的申请书,等领导审批;也可能说不能退加盟费,但是可以帮助转让,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会一直等下去,而错过起诉的最佳时间。
4、公司明确拒绝退款的,那么加盟商就要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盟费。
起诉需要的证据:
(1)起诉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加盟关系,并且支付了相关款项。
(2)如果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传册、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3)如果公司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需要提供商务部官网的备案查询截图。
(4)如果公司没有商标的,需要提供商标局官网的查询截图。
(5)如果有其他损失(如:房租、装修费、宣传费、雇员工资等),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
起诉维权的时间: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一般是六个月,二审审限一般是三个月,其中送达时间及鉴定等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且不同法院,由于案件数量差异较大,办案时间也不尽相同。就广州地区而言,从立案到开庭,再到拿到一审判决书,四五个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达的,那么时间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辩期/上诉期15天)。
❸ 瑞幸咖啡如果倒闭,加盟商怎么办
没事
我记得在瑞幸咖啡鼎盛时期的加盟费有,5万保证金,15万设备费,加上6-8万的装修费,将近三十万的费用,现在瑞幸咖啡的公司自曝虚假交易22亿元,但是这一系列事件导致的只是公司本身的市值蒸发,对加盟商们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影响。
瑞幸咖啡在当初爆出造价22亿的时候,我就在想瑞幸咖啡的加盟商怎么办,其实我觉得吧,瑞幸咖啡公司的倒闭只能间接影响品牌本身极小一部分的口碑,加盟商们的生意不会受太大的影响,当初加盟费要5万保证金,15万设备费,加上6-8万的装修费。
没事
❹ 国美破产加盟商的押金能退吗
国美破产加盟商的押金可以退,加盟商的押金可以向公司法人要回来,也可以进行申诉。
❺ 我加盟一个奶茶店,除了和公司签合同!其他利益我都没享受到,公司就倒闭了,加盟费可以退吗
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
你好,由于加盟关系中存在着加盟方与被加盟方地位的不对等性、信息的不对称性,我们国家的法律较为注重加盟者权益的维护,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主张退还加盟费
一般存在以下条件,可以主张加盟费退还:
1、是在合理期限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是未接受对方主要服务
3、合同的性质属于相应的加盟法律关系性质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主张退还,具体可以直接咨询合肥余律师处理
附:本人办理的相关案例
❻ 加盟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需要依据加盟合同的约定分析确定,应当按照当初加盟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损失也应当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一般在没有开店,没有实际享受服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❼ 国美电器破产加盟店保证金怎么退
1、首先打开手机,登录这个国美电器加盟的官网。
2、其次在破产以后点击这个店的保证金在客服的页面点击退款。
3、最后就可以很好的退这个钱了。
❽ 实体店保证金可以退吗加盟了一个鞋子品牌,交了10000元的保证金,现在这个品牌倒闭了,我想要回保
退保比例一般都是70%左右。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解除合同。
办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续:
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必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保险费应当退还给投保人。
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经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退保人提供的证明合同成立的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❾ 加盟保证金能退吗
法律分析:加盟后不想做的,已缴纳的加盟保证金的退还问题和具体加盟商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