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总部对加盟商的培训都包含哪些服务
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开业前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能回去。一般正常的话,培训时间是15-20天,直到加盟商学会通过公司考核为止。加盟商培训期间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总部为每个加盟商提供2个培训名额)。
『贰』 汽车厂商提供服务都有哪些
汽车厂上主要针对三电汽车车主才会对接3点
『叁』 企业的发展对加盟商的重要性大吗
不管是经营多年的老品牌还是刚刚成立的初创品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难免都会受到同行竞争对手的压制,如果企业具备良好的招商能力,可以加速扩大企业经营面积,企业抗风险能力也会随之加强,能够更有优势的面对同行的竞争。
企业的品牌、产品或服务除了靠线上媒体渠道推广之外,还需要线下人员的销售宣传带动传播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通过招商的营销店来扩散自己的品牌产品或服务,是非常有利的宣传途径,其实招商的本身也是在宣传自己的品牌和项目。
企业招商,在收取加盟费或代理费的同时,可以将企业的产品流通给中间渠道,这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销量,且能够帮助企业迅速资回笼,通过招商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收益。
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的创业者来说,想要靠自营模式做到全国市场可以说非常困难,不光是很难有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没有渠道,而通过有效招商能够招揽到很多加盟商,集合多方力量经营宣传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形成稳固的推广网络快速把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
招商对于企业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前提是一定要有专业的招商能力,对于没有招商经验的中小企业,更多的企业主会选择专业的招商策划服务公负责,这样企业可以把全部精力放在产品或服务等自身业务的提升,而相对于自己招商,交给专业的招商服务公司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招商失败的几率。
『肆』 对加盟商的管理包括哪些
1、明确加盟商是否有权在授权区域内授权其他人作为加盟商;
2、对于加盟商的资质需要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加盟商具有加盟经营内容的合法经营资格,未设立取得的需设立取得;
3、对于销售类加盟需防止窜货、低价竞争等;
4、对于食品类加盟需要明确各个食品管理的要求或制作流程,及相关废料的处理;
5、需要保护我方的知识产权,防止加盟商自行伪造商品或采用非我方提供的原材料;
6、指定相应的处罚规则;
7、其他根据业务需要对加盟商的规制。
『伍』 厂商可为经销商提供哪些信用服务如何降低信用风险
摘要 亲,客户,订单
『陆』 生产厂商要给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什么服务呢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经销与代理的区别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例如你在北京卖白菜。
我给你0.1元一斤,市场零售0.8元一斤。和你签100000斤的采购合同并且交给我10万保证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货,但是你必须在3个月内向我提够100000斤的白菜,否则保证金归我。我给你提供15天价保。怎么把这100000斤卖掉,怎么宣传,怎么做广告是你的事。卖得好了,下一个新品种也交给你卖。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给你0.5元一斤,划定海淀区是你的销售区域,一个月提够5000斤给你0.1元返利,降价了我给你价保。我还给你提供宣传支持。你尽量去卖吧。如此,你是经销商了。
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二是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
三是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
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与经销在合同关系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销售区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所以在实际业务中,有的人会错误地将代理与经销混为一谈。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商
★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经销与代理的区别
具体来说,代理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三)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从法律关系上讲,代理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理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供货商),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主要在有没有涉及商品所有权上。代理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媒介作用,组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而经销指对所经营的商品有产权的独立经营。
例如你在北京卖白菜。
我给你0.1元一斤,市场零售0.8元一斤。和你签100000斤的采购合同并且交给我10万保证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北京供货,但是你必须在3个月内向我提够100000斤的白菜,否则保证金归我。我给你提供15天价保。怎么把这100000斤卖掉,怎么宣传,怎么做广告是你的事。卖得好了,下一个新品种也交给你卖。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给你0.5元一斤,划定海淀区是你的销售区域,一个月提够5000斤给你0.1元返利,降价了我给你价保。我还给你提供宣传支持。你尽量去卖吧。如此,你是经销商了。
经销商与代理商除了对商品拥有的所有权不同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后者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二是两者的经营权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经营多品种——甚至经营竞品,后者经营品类较少,一般不经营竞争品牌;
三是厂商的对两者控制的难易程度不同;对两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柒』 连锁企业要为加盟的公司提供哪些服务和东西
第一条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开展特许经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会员企业开展特许经营须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可能欺骗或误导潜在加盟者的明示或暗示的陈述销售或推广特许经营权;
第四条 会员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的商标、商号、广告或其他识别符号以欺骗或误导潜在加盟者和消费者;
第五条 特许合同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特许者和加盟者须尽一切努力,以诚信友好态度解决争议。必要时可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甚至诉讼解决争议。
第二章 特许者(总部)
第一条 特许者在招募加盟者的过程中,应以书面方式向潜在加盟者提供尽量充分的信息,包括特许者的基本情况、合同基本内容、已开店铺的运营情况、加盟所需投资额、收益预测等,但不仅限于这些信息;
第二条 向潜在加盟者提供的信息,包括广告等宣传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直接或间接含有历史或预期的投资收益、经营业绩的数字或资料,应明确来源和依据;加盟者的投资额及其构成应详尽说明;
第三条 特许者应鼓励潜在加盟者和现有的加盟者接触,使其更深入地了解将要从事的特许业务;
第四条 特许者在选择加盟者时,应重点考察其能力、性格、资金实力、事业心等,不应因性别、民族等原因而予以歧视;
第五条 为保证加盟店所销售的产品和服务保持良好品质,特许者应不断对加盟店进行督导;
第六条 为使加盟者不断获得适当的收益,特许者应不断改进产品、服务和营销, 并向加盟者提供指导、援助和合理的培训;
第七条 特许者须根据合同规定向加盟者提供优质的材料、产品和服务;
第八条 特许者应能及时收到来自加盟者的信息并给予解答,应建立一种增进双方沟通、理解和合作制度的机制。
第三章 加盟者
第一条 加盟者在经营特许业务时,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加盟者须详尽、坦白地披露所有被视为在特许者挑选合适的加盟者时不可或缺的信息;
第三条 严格按照特许合同规定及手册标准开展经营活动,接受一切需要的培训及特许者的指导和监督,以维护体系的声誉和统一形象;
第四条 加盟者须遵守与特许经营权有关的一切资料的保密原则,无论特许经营关系是否终止,除非得到特许者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披露或许可相关人员披露任何该类信息;
第五条 按时支付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应缴费用。
第四章 相关专业机构
第一条 本着诚信和公平的原则行事,鼓励客户严格遵守本道德规范,无论客户是否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若客户的委托或要求违反本道德规范,须立刻停止为该客户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 只接受自己能够胜任的委托业务;
第三条 坚持独立、客观立场,以确保所提意见的公平和专业水准;
第四条 须遵守保密原则,在履行职责期间获得的一切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披露或许可他人披露。
『捌』 企业对加盟商使用特许标识要求
什么是加盟连锁经营
加盟连锁经营是指总部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合同规定,在总部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总部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总部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连锁经营。
加盟经营被称为商业形态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农业时代的杂货店;第二次是工业时代的百货超市;第三次是后工业时代的连锁——加盟经营。有资料表明,国际上著名的跨国公司,70%-80%的连锁店是通过连锁加盟经营方式建立的。国际上运用连锁加盟经营模式比较成功的有“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家乐福”等。
这种意义下的加盟经营,一般适用于商业企业,“3K”正是借鉴这些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实行了独特的“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经营模式。
加盟经营是一种新的现代商业运营组织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它利用知识产权的转让,充分调动了一切有利的资本并将其实现了最优化的组合。
什么是品牌维护费?
品牌维护费是加盟商取得某一连锁体系单店经营权的必要投资在签约当时即必须给付,相对总部也要提供开店经营管理的支援与协助,加盟商从此被授予该店品牌的使用权。让加盟商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商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经营方案…等经验,教授给加盟商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商收取相应的费用。
特许经营连锁模式对加盟者的好处
第一、可以降低创业风险,增加成功机会。在当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里,市场机会对于小资本的独立创业者来说已是越来越少。每年,全国几万家中小企业倒闭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资金有限,缺乏经验的投资者要在高度饱和的市场环境中独立开创一份自己的事业是困难重重,风险万分的。而投资者若选择一家业绩良好、实力雄厚、信誉颇高的特许经营连锁企业,加盟其连锁网络,其成功的机会将大大提高。中国有名俗话:树大好遮荫。小投资者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有个连锁总部作“靠山”,又可以从总部那里获得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援助,这对于缺乏经验的创业者来说,的确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业帮助
一家新店要独自摸索出一套可行的管理办法,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或许在这套管理方法成熟之前,该店就因为多走了弯路而无法维持下去。但如果投资者加入连锁总部,他就不必一切从头做起,尽管他完全没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他也可以立即得到总部的管理技巧,经营诀窍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而这些经验是总部经过多年实践,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形成了一套规范的管理系统,加盟商照搬这些标准化的经营管理方式极易获得成功。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进货,降低成本,保证货源
连锁经营最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集中进货与配送上。由于加盟总部规模大,实力雄厚,可以获得较低的进货价格,从而降低进货成本,取得价格竞争优势。同时,由于加盟总部是有组织的,在进货上克服了独立店铺那种盲目性,加上总部配送快捷,加盟者能将商品库存压到最低限度,从而使库存成本相应降低。而加盟者卸下了采购重担,只需将全部精力放在商品推销上,这就加速了商品流转,提高了利润水平。
加盟者由总部集中统一进货后,另一大优点是可以充分保证货源,防止产品断档。补给不足,商品缺货是一些个体零售商的常见现象。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店铺的信誉及客源。而加盟者则不需要担心这一点,总部已经为其提供了快捷方便的产品配送服务。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和规范的服务
现代社会的消费者,关注的不仅仅是商品的价格。店铺良好的形象与高质量的服务已成了消费者关注的首选。因此,对于一个初涉商海的创业者来说,最头疼的问题就是不知如何提高自己的声誉,吸引消费者,即所谓的“打响招牌”。当然他可以利用大量的广告展开宣传攻势。但一般的个体经营者,资金有限,他想要创出自己的招牌可谓难上加难。
而绝大多数情况下,加盟总部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高品质的商品服务。若投资者加盟了连锁企业,可以分享到企业无形资产,使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誉随之提高。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一般也会把加盟者的分店看成是某大集团属下的企业,从而增加信赖感。因此,加盟者可以“借他人之梯,登自己发展这楼”。利用这种优势迅速稳固市场地位。
第五、加盟者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个体经营者加盟连锁组织以后,可以坐享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省去初创业时“打响招牌”的广告宣传费用,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六、加盟者较易获得加盟总部的铺货支持
对于一个独立经营者或初创业者,最关心和最棘手的莫过于资金的筹集,他们往往会因为资金没着落或不足,而不能顺利开业,丧失良好的市场机会,或者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而陷入困境。如果他们一旦加入连锁组织,资金的筹集就相对来说容易得多。连锁总部对有良好经营能力的加盟者,但一部分资金又暂时不能到位的情况,会采取铺货支持的办法,支援新店铺的开业。而加盟者就可以在前期将店铺顺利运转。
第七、加盟者可以获得连锁总部的经销区保护,以避免同商铺的恶性竞争,共同对付其他竞争者,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由于加盟连锁总部将从各加盟店收集来的信息数据加工后及时反馈给加盟店,并随时对周围的各种环境作市场调查和分析,其中包括:消费水平的变动,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各加盟者能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当然,特许经营连锁对加盟总部也是有好处的。首先,加盟总部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总部指在加盟经营活动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营业标志授予加盟商使用的事业者。
加盟经营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之间,无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合同或协议,据此:
(a)总部授予加盟商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双方确定的加盟经营体系开展经营的权利;
(b)总部授予加盟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或与其有关的标识、商业秘密、机密信息资料或知识产权的权利,包括总部作为任何知识产权的登记使用者或经他人许可的使用者,将其拥有的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授予加盟商;
&;总部有权在加盟连锁经营协议期限内,按照经营体系的要求保持对加盟商业务活动的管理;
(d)总部有义务协助加盟商开展经营,包括提供资料、服务、培训以及销售、业务或技术上的支持;
(e)总部可要求加盟商支付一定费用或用其它形式对价,作为对授予权利的回报。
加盟总部看重的是加盟者在自己的区域内有一定的优势,如销售渠道及网络资源优势,人际关系及公共关系等优势。总部,作为一个外来者去开拓一个市场,很难在上述优势上有本质的超越。因而,加盟连锁总部可以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其次加盟总部在确保全国销售网络的同时,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改善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开发新产品,挖掘新货源,作好后勤工作,加快畅销产品的培养;总部可以研究改进店铺设计,广告策划,商品陈列,操作规程,技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各分店保持统一形象,形成新特色,更好地吸引消费者。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连锁模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一个小资本的创业者,选择特许经营连锁组织不失为是一个明智之举!
『玖』 加盟商激励共赢如何攻心为上
面对当今世界上最为成功的加盟营销模式,在中国却日益被蒙上愈加厚重的阴影,如何真正做好加盟营销推广策略工作,已形成了横在国人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经营代沟。在现今市场经济形势下,无论是市场竞争策略的制定,还是营销管理及其激励考核制度的设计,能够少耗费资源直指人心,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失为当今市场经济下“攻心为上”。 兵法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这是在讲两军对垒时,以不费一兵一卒而曲人之兵,是为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有好处最高境界的制胜之道。在现今市场经济形势下,无论是市场竞争策略的制定,还是营销管理及其激励考核制度的设计,能够少耗费资源直指人心,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失为当今市场经济下“攻心为上”。 面对当今世界上最为成功的加盟营销模式,在中国却日益被蒙上愈加厚重的阴影,如何真正做好加盟营销推广策略工作,已形成了横在国人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经营代沟。上海有高教育文化是专门为那些没能顺利走进大学的全国求学年龄段学生,提供上各种民办大学、自学考试助教、到达上海接受培训和就业辅助,直到出国留学等上大学、培训和就业援助的全程服务。由于他们在推广加盟营销策略执行上,无论是尽心尽力考虑加盟商利益,还是想法设法帮助扶助加盟商经营发展,以及提供丰富系列的增值性教育培训就业援助产品服务,都充分体现了“攻心为上”的经营内涵。上海有高教育文化所提供的教育培训就业援助全程服务,在获得学生喜爱、家长高兴、加盟商乐意的同时,仅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已成功发展了近百家加盟商,获得了喜人的社会与经营两方面的双收益,走出了一条值得细辨的与加盟商共同发展飞扬的营销管理之路。 加盟营销管理宗旨依然是对最终购买群体的服务传普遍的加盟经营策略一直以发展加盟商的数,为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殊不知真正能够长期有效经营加盟方式的内在动因,更在于不断创造让加盟商生存发展空间的那些营销制度与策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规模不大,营销管理老套传统的中小型企业,已不再有逍遥小康的风光日子了。随着营销管理不断地向着更先进科学与创新的方向快速发展,曾经造就了这些企业屡试不爽的加盟商激励策略,变得越来越不灵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因此正在走下历史的舞台。 当今科学的营销管理体系中,对企业合作伙伴的加盟商作为“人”的科学管理激励与合作,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衡量:一是加盟商的期望与精神等,包括加盟商的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归属感、成就感、荣誉感等等精神层面的内容;二是为加盟商提供更丰富的价值,包括与企业共同的发展前景、自身经营素质提升、经营回报和待遇等方面。比如雅芳一直努力让加盟商从事提升赢利的更多产品,并不断加强产品品牌形象广告传播展示推广,来帮助加盟商的业绩提升。通过这些赋予加盟商更好经营前景的方式,来凝聚加盟商的向心力,提高加盟商的工作积极性。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在推出这项教育培训产品,和设计产品线的时候,既考虑到了将目标客户锁定在有着迫切需求的全国求学年龄段学生群体,以及数千万的学生家长身上,为加盟商创造了少有竞争有着极为庞大空间和真实需求的经营目标群体。同时,在具体的产品线方面,设计了为这些目标群体提供从上各种民办大学、自学考试助教、到大上海接受培训和就业辅助,直到出国留学等全程教育培训服务,为其加盟商提供了丰富的产品经营拓展空间,使加盟商在启动费用很少的情况下,能够从事全程的教育培训留学等中介服务。只要能够捕捉到一部分商机,就可以做到基本赢利了。这样的产品线设计,加盟商真是求之不得,盈利也在情理之中了。 缺乏对过程与结果的双重管理是加盟营销管理的最短板当代经营管理已经发展到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的阶段。目标管理实质就是对达成目标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这一目标是指经过科学分析可行的目标,它有两个要素——即能够完成,但同时需要通过公司和加盟商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的营销任务目标。通俗地讲就是要加盟商在公司的帮助配合之下,跳起来完成的任务。 其次,目标管理应当是指在明确这一目标的前提下,对经过科学分析的营销过程、物流过程的管理与考核,即对整个营销过程进行指导帮助跟踪与考核管理。道理非常简单,没有过程哪里来结果。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在为加盟商提供的《加盟商经营指南》里,详尽仔细地为不同级别、不同层次区域的加盟商,设计了从生源寻找途径、招募方法、宣传传播策略方式方法、工作推进节奏和时间安排、人员组织薪酬制度等等方面,都进行了指导帮助。加盟商只要照着上面的计划做,省时又高效,并通过上海有高教育这一平台,展示自身的形象让学生家长们都放心。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加盟制度设计的是以很低的加盟费加上保证金方法,即让加盟商付了很低的加盟费用,就可获取一定区域内的代理资格;又通过保证金方法督促其想方设法完成经双方共同设定的经营目标。同时,通过上海总部网站、加盟商网站的共同传播配合、公司形象广告宣传、加盟商经营制度方法等多重的过程与目标管理指导下,加盟商纷纷如期轻松完成经营目标后,在自身盈利的同时,还能够分享到上海有高教育文化返还的保证金!而反观当今的一些经营加盟模式的厂商,不是把产品卖掉了事,就是天花乱坠地承诺巨额的广告投入费用,到时候业绩不佳不但广告的影子度没有,厂商本身都找不到了。 任何一家公司对于加盟商的营销管理,必须具备了上述论及的从该过程到目标的现代管理内容,才有可能与加盟商保持共同的长期正常经营发展合作关系,才能与变化莫测的市场中面临困难坚持共同克服。今天的对加盟商管理激励核心已变成:赋予加盟商以更多的经营价值,即为加盟商提供除了经营回报之外的更多的综合价值,比如随着企业的发展,提供给加盟商更重要的经营职能、更多的经营产品线,并通过这样达到让加盟商更加受到企业与社会重视的目的。 上海有高教育文化通过市场群体的界定,以及面对同样的群体所开发出的产品线扩张策略等方面,始终围绕着为加盟商的利益着想,想法设法帮助扶助加盟商经营发展,淋漓尽致地演绎了一幕“攻心为上”的加盟经营小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