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想轉讓加盟權,我有一個奶茶店,加盟的,當初給了加盟總部2萬加盟費,自負盈虧的那種,用總部的牌子和
理論上是可以的,總部只認錢不認人,你要把技術、設備轉讓給第三方,只是不大有人接的。而且你也吃虧。
B. 有個奶茶店轉讓店鋪但其加盟權不能轉讓,接手後有何風險如何規避該
這樣的話他就是轉租了那個門面而已,那個奶茶的牌子你是不能用的
C. 我加盟了一奶茶店,我現在要轉讓
奶茶店加盟是指你覺得一個奶茶品牌不錯之後,向該品牌總部繳納一定的加盟費用,簽訂加盟合約,在後期你就可以使用該品牌的相關資源,比如說品牌logo、包裝、門店裝修風格等等商標的使用權。
你在與總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上都會常常註明,一切商標的使用權是僅限於本人的,所以如果你需要轉讓你加盟的店鋪的話,是需要提前想總部提出申請的
D. 加盟品牌怎麼轉讓
答:加盟品牌事實上應該可以轉讓。
轉讓比較麻煩,每一個證件都要轉讓一下,特別是加盟店的品牌授權證書。
你在與總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合同上都會常常註明,一切商標的使用權是僅限於本人的,所以如果你需要轉讓你加盟的店鋪的話,是需要提前向總部提出申請的。
E. 我想在深圳寶安開個奶茶店,轉讓費是什麼意思
名詞解釋: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徵得房東同意後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餘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並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白話解釋:租戶因為經營不善,或有事不想租這個門面了,但是按合同房東不會退特定時間的租金。租戶跟房東商量在把餘下時間的房租讓你來交,這段時間你就不用再付給房東錢了,這個錢就是轉讓費。
租的時候問清楚,把房東也要叫來,出示房產證明等等什麼的,別到時候被騙或者兩邊都要給錢。
F. 加盟店轉讓經營權可以嗎
法律分析:可以。加盟店的經營權屬於特許經營權,是不可以擅自轉讓的,但書面告知主管部門,並經其同意,是可以轉讓的。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G. 加盟的奶茶店可以轉讓合同嗎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是可以轉讓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H. 加盟店的商標權可以轉讓嗎
加盟店的商標權可以轉讓,商標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注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放過何種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I. 奶茶店轉讓協議有用嗎
加盟的奶茶店可以轉讓合同,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一方經另一方同意,與第三人約定一致的,可以將合同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存在因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等情況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