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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可家超市加盟

發布時間: 2022-02-27 14:44:49

① 易太便利店加盟費用多少錢

加盟費:30000--60000元,具體數額不是很清楚。不過你可以看看其他的便利店,比如懶貓社長,比如全家,7-11,羅森,喜士多,喜洋洋,美宜佳,世紀聯華等。

② 想開家超市或便利店,是加盟好還是自己開好

超市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再平常不過的東西了,畢竟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超市。隔三差五去超市逛一下,置辦一些家庭所需要的物品也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超市也=也有大小之分。我們常見的小超市大部分是個人自己開的,當然也有加盟的,商品種類以一般生活用品為主;而大型的商超一般都是加盟店或者直營店,幾乎涵蓋了大部分的日常用品,種類非常齊全。

如果自己想開超市,個人認為自己開店比較好一點。首先,自己開店投入小。與加盟的超市相比,個人自己開店畢竟更省錢,加盟的超市都有加盟費,再加上設備費用和品牌等各種費用,加盟開店成本比較大。其次,不受限制。加盟的超市除了進貨渠道的限制,還有售賣價格的限制,再加上各種合同約定的限制,限制性非常大,而個人開店可以自由發揮;最後,更有干勁。加盟開店感覺還是在給別人打工,而自己開店讓人感覺是自己當老闆,自己幹事業,所以會更有激情,也更加有動力。

三、自己開店有動力。

加盟品牌店給人的感覺受還是給被人打工,而自己好像就是一個店長。自己開店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決定,干多干少都是給自己干,所以會更有激情和動力。

你認為開超市有必要加盟嗎?

③ 開一家小型的連鎖超市加盟店需要多少錢

加盟個超市需要多少錢?一般來說,以加盟的方式開連鎖超市,至少需要投入20-50萬左右。由於每家超市所在的城市不同、選擇的商圈區域不同、面積規模不同,各項費用都不一樣,可以說個體差異還是很大的。下面就具體分析下開店期間所需的各項開支:

1、租賃費:開超市需要租賃店面,而且面積不能太小,畢竟品類比較多,都是需要佔據空間的。一般來說,小型超市需要在100-500平米左右,標准超市是500-1500平米,大型綜合超市都要在2500平米以上。預算租金時,要結合城市區域、地段面積等因素來分析。

2、手續費:超市在正式營業之前需要辦理的手續比較多,各個環節都是要花錢的,當然這個手續費在總投入費用中的佔比相對較小。

3、裝修費:裝修超市不需要太高的標准,一般都需要統一形象風格,由總部提供圖紙方案,規定標准即可。

4、進貨費:所有的貨物都是由總部統一配送,一般的品牌都有自己的供應鏈,廠家直供價格實惠很多。具體的進貨量及進貨品類,也要協商確定。

5、人工費:開超市是需要聘請員工的,售貨員、收銀員等都不能少,當然員工數量也要看店面大小和實際需求。

④ 一般小超市加盟店要多少錢

超市就不要加盟了吧,還是自己開利潤大一點。加盟的話費用都被人家掙走了。你跟掙個高薪差不多了。

⑤ 我想開個超市,加盟哪個品牌較好

利克隆不行了,加盟店都關了好幾家了,個人不同意二樓說的~,二樓的才是根本不懂行情,純屬放屁!

⑥ 目前有什麼好項目可以加盟的

連鎖超市便利店加盟店,如今,不少人都看好這個創業項目,如果你也准備創業,那麼來聽小編為你分析分析開超市便利店加盟店的前景,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看看好做嗎,希望助你創業成功。

一般來說,小型連鎖超市便利店加盟店的營業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經營商品在三千種左右。目前在深圳,廣州,東莞,惠州,河源,清遠,佛山,珠海,陽江等地區,開一家50-70平方米的便利店超市,一般需要15到20萬元的左右的資金,主要花費在店鋪的裝修、購買各種設備以及貨物等; 超市便利店加盟店房屋的租金因地段的不同各異, 平均來講,一般100元1平方米左右。

超市便利店加盟店相比於一般超市,便利店的利潤相對來說要高些。比如,廣東水公館連鎖超市的毛利通常能達到35%以上,遠遠超出了一般超市的水平。而加盟店一般的毛利都在20%-30%左右,這主要是因為便利店小型超市實行「小而精」的經營原則,價格比一般大型超市高10%左右。

而且它是由總部物流中心統一供貨,直接以出廠價分配送各加盟分店,給各分店留下巨大的利潤空間。依靠嚴格的質量管理和對市場的敏銳把握,使得產品質量上乘、種類齊全而又不乏特色,質量競爭力明顯更強。

然後上了貨架的商品,都是一些銷量比較大的商爆品。商品的周轉快,庫存也就相對減少,而且還可以根據銷量從供貨商那裡獲得一些返利。經營得好的每個月幾萬元的收入是可以保證的。所以開小型連鎖超市便利店加盟店好做嗎?相信大家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⑦ 便利店加盟哪個好,需要多少費用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⑧ 超市加盟的問題

其實單干就是百貨商店了,加盟就是做人家的下限,這兩種各有長短,具體情況應該根據你要開超市的地區零售業發展的水平來衡量的;比如,如果你是鄉鎮市場,有一些小的連鎖,那麼去加盟顯然沒有什麼必要,最好自己一家一家做做成自己的地域性連鎖,以後可以自己做主向各供應商要一些支持;如果是市縣級市場,連鎖超市比較成熟,那加盟無疑是個好的選擇,大樹底下好乘涼嘛;
加盟的模式無非就是一些企業標准化的東西,門招、陳列、裝修風格之類的東西,加盟之後對方會給你詳細的要求,或者你也可以去詢價,問問加盟費和具體的要求,每個連鎖企業都會有不同的要求,包括連鎖店執照;
創業確實不易,開門做生意要多跑跑當地各部門,做加盟也要多去總店學習了解,光在網上這么說其實也沒什麼能了解的;最後祝你創業成功;^-^

⑨ 我想開一家超市,急需進貨渠道!

大致有以下幾種:

1. 找商品區域代理

聯系品牌代理商采購日用百貨、食品飲料等超市快消商品,是較為常用的渠道。

通過代理商拿貨對單次進貨的數量沒有要求,是最方便、最容易的進貨方式。

2. 直接聯系生產廠家

選擇直接與商品廠家聯系,可以拿到價格更低的商品。

告知他們采購的意向並想與其長期合作,爭取讓廠家以廠價的價格給你供貨。但有些廠家會拒絕為采購數量不多的超市供貨,還需要多去爭取。

3. 去本地市場批發

這種渠道的優勢在於,種類齊全且可以貨比三家,在進貨數量上也不受限制,運輸費用也比較少,還可以通過談判得到更優惠的價格和送貨上門的服務。

4. 參加零售業相關展會

經營者們可以直接在展會上訂貨,收集廠家和代理商的聯系方式,與同業者交流超市經營的經驗。

例如日用百貨商品交易會、全國糖酒交易會、廣交會等。

5. 從網路渠道采購

如今網上可以找到各種商品的貨源,通過正規的電子商務網站或品牌官網,瞅准促銷時機訂貨,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正規的網站有阿里巴巴、京東超市、天貓超市、亞馬遜等。

(9)易可家超市加盟擴展閱讀

超市

超市即超級市場,一般是指商品開放陳列、顧客自我選購、排隊收銀結算,以經營生鮮食品、日雜用品為主的商店。一種消費者自助選購、統一收銀結算的零售企業。在中國,超級市場被引入於1978年,當時稱作自選商場。

超級市場一般經銷食品和日用品為主,其特點主要是:

1. 薄利多銷,基本上下設售貨員經營中低檔商品。

2. 商品採用小包裝、標明分量、規格和價格。

3. 備有小車或貨筐、顧客自選商品。

4. 出門一次結算付款。

參考資料

網路-超市



⑩ 想開家便利店,有人說易站不錯,有人又說不好,有沒有真正做過的朋友,請給點建議

呵呵,加盟誰都無所謂,現在加盟便利店的基本思路都是現在沒有經驗,加盟一家品牌用來學習,用不了半年,你學會了,都會跳出來單乾的,前期吃點虧無所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