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市「雛鷹計劃」申請條件及評分標准
杭州市「雛鷹計劃」的申請條件及評分標准如下:
申請條件:
- 企業注冊地點:企業必須注冊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且符合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導向。
- 企業成長潛力:企業需具有良好的成長潛力,上年度銷售額不超過5000萬元。
- 企業職工人數及研發人員比例:企業職工總數應不少於10人,且從事研發和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5%。
- 研發投入:企業應設立單獨的研發經費賬目,上年度研發投入不低於50萬元。具體比例根據企業上年度銷售額而定,如銷售額小於3000萬元,研發投入比例應不低於5%;銷售額在3000萬元至5000萬元之間,研發投入比例不低於4%。
- 知識產權:企業需具備創新能力,擁有至少一項Ⅱ類及以上知識產權,且這些知識產權應對其主要產品在技術上有所支持。
- 企業合規性:企業在過去一年內無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
評分標准:
基礎創新能力指標評審表:
- 知識產權:考察企業是否擁有至少一項Ⅱ類及以上知識產權成果或申請至少一項發明專利。
- 研發團隊:評估研發團隊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以及研發團隊的整體實力。
- 研發費用投入:根據研發投入占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或累計投入金額進行評分。
創新發展指標評審表:
- 技術創新性:根據技術的先進程度、知識產權數量、知識產權獲得方式來綜合評分。
- 公司團隊:考察核心團隊人員結構的合理性、研發團隊學歷結構、知識結構的互補性以及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的比例。
- 財務情況:主要評估上年度研發投入和企業營收狀況。
- 商業模式及成長性:涉及商業模式創新、市場成熟度、市場營銷計劃、市場容量及競爭對手分析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