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體商戶門頭和營業執照名字不一樣可以嗎
不可以。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舉例: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當當」,「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1)加盟店店名和門頭廣告不同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並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
第十條 企業可以選擇字型大小。字型大小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字組成。
企業有正當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異地地名作字型大小,但不得使用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作字型大小。
私營企業可以使用投資人姓名作字型大小。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准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
B. 您好,我店鋪是加盟店,門頭名字和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不一樣,已經按照要求提交變更申請了,請受理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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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主題:【申請更名】+現有商戶名稱
郵件正文:寫明現有名稱及更改後名稱
郵件附件:請商戶根據自身所屬類別提交相關資質:
1.餐飲行業:提供門頭照片或品牌加盟合作授權合同/協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
2.維修行業:品牌授權證明或雙方合作合同/協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
3.品牌商家:如更改後名稱與更改前名稱無相同欄位,需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的文件:
自有品牌:商標注冊證
加盟店:提供加盟品牌授權或加盟合同(第一頁和最後一頁)照片,要求最後一頁有雙方清晰的紅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