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拿到日本投資經營者簽證
日本投資簽證更改為「經營管理簽證」
要取得這個簽證,需要3個條件:
1、在日成立公司並且注冊資金達到30萬人民幣以上。
2、必須有個專門辦公地點,辦公設備齊全。
3、事業規劃詳細(以上2項都比較好操作,事業規劃越詳細越好,包括未來從事行業的收支計劃也要具體規劃,比如運營成本,未來1到3年營業額,行業屬性,市場定位,貿易公司的話進貨渠到出貨渠道,營銷規劃等等)另外資金來源證明,以及創業的動機等加上一些身份資料附帶翻譯件。
❷ 怎麼辦理日本投資簽證
「日本投資經營簽證」已更名為「日本經營管理簽證」,外國人在日本開辦公司就可以申請經營管理簽證。
經營管理簽證的申請流程:
1、設立公司:
當申請人還未取得日本長期身份前,無法再日本開設銀行賬戶,因此也無法將資本金匯入日本設立公司,外國投資者須委託一名日本共同發起人或保證人以雙法人方式聯合登記日本公司。
2、准備經營規劃書:
外國投資者在公司設立完成之後,製作經營規劃書,經營規劃書的質量決定外國投資者公司發展方向以及在入國管理局評估是否真實、可信並有持續性。
3、向入國管理局遞交申請:
在此期間有很小幾率會接到入國管理局電話調查,平均審理周期在3-6個月,外國投資者可在此期間到入國管理局詢問辦理情況,如出現個人信息變動,可以隨時請行政書士遞交變更材料但需保證所有材料真實性。
4、領取在留資格認證證明書:
完成審核後入國管理局會通知外國投資者的行政書士前來領取,在留資格認證證明書有效期為一年。
5、辦理簽證入境日本:
外國投資者本人攜帶在留資格認證證明書原件到本國的日本使館申請簽證,並在簽證有效期內入境日本。
6、獲得經營管理簽證。
(2)日本加盟店簽證擴展閱讀
日本居留入籍的注意事項:
1、在日中長期居留(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須在確定住址後14日內向市政府登記,辦理住民票及在留卡。短期居留人員無需辦理登記。若居留事項發生變化、在留卡遺失或污損,須在14日之內向居住地的市町區政府申請補發。在海外旅行時丟失在留卡,須在回到日本後14日內申請補發。
2、在日本出生的外籍嬰兒,若想在日長期居留,須在出生後14日內向市政府登記出生信息,並在30日內向入管局申請居留許可。不打算在日長期居留的,可不向有關部門登記,但須60日內離開日本。
3、入管法規定在留外國人必須攜帶護照、在留卡、暫時上陸許可書或暫時庇護許可書等身份證件違者將受到以下處罰:
「特別永住者」之外的外國人違反攜帶在留卡義務處以2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違反攜帶護照義務處以10萬日元以下罰金。
「特別永住者」違反攜帶在留卡義務處以10萬日元以下罰金;違反攜帶護照義務處以10萬日均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