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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茶道加盟費多少 2025-06-07 06:12:02

加盟了奶茶店現在公司跑了

發布時間: 2023-08-16 04:42:18

A. 「套路加盟」奶茶店詐騙,有近百人被抓,該奶茶的品牌代言人是誰

該奶茶的品牌代言人是馬伊琍。一說起明星代言,可能許多人就覺得這個錢可真好掙啊,就跟躺賺一樣。而實際上這幾年,隨著市場競爭的愈發激烈,明星代言的風險也越來越大了。此前就出現過多起明星代言翻車的事故,比如馬伊琍代言的奶茶加盟品牌「茶芝蘭」就出事了。

「套路加盟」奶茶店詐騙,涉案金額高達7億元

我認為明星有義務對企業的背景、企業的合法性以及市場操作的規范性和信譽進行調查,不管怎麼說,出了這種事情,明星代言翻車,如果僅是損失點信譽就完事了,勢必會導致整個演藝行業的發展空間受到影響。所以,我建議行業協會應該有相關的約束規定,比如硬體規定接片的門檻,以及禁止參加相應的評選活動等,以達到懲戒的目的,從而凈化娛樂圈。

B. 加盟奶茶店,加盟總部違約,我該如何維權!

加盟被騙怎麼辦?招商的虛假宣傳證據保留.加盟招商的騙子,在宣傳上一定會有很多虛假之處,如誇大經營收益,經營承諾,合作0風險等,這些都應該用同步錄像記錄下來,做成光碟的形式保存.《廣告法》有規定,加盟招商的廣告中,是不允許出現收益數據,誤導加盟者等內容出現的.證據保留,可以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司法取證.為日後起訴留下有利的證據.

C. 奶茶加盟騙局

奶茶加盟騙局:對店面沒要求、免加盟費、店面選址沒要求,不限制開店數量、門店數量造假。

一、對店面沒要求

當你遇到聲稱多大面積都能開店的項目品牌時,要小心了!因為一個成熟的奶茶加盟品牌,必然有成熟的加盟模式,應該包括以下內容:產品定位、市場定位、價格定位、選址策略、經營策略等。所以對開店每個環節都會要求,沒有要求只知道要錢的加盟品牌,很有可能是騙子。

三、店面選址沒要求,不限制開店數量

選址對於奶茶加盟店來說有決定生死的作用,就是說選址成功的店基本不會賠錢,選址失敗,開店必然會賠錢。但是加盟騙子只要你有地方,他就告訴你可以開店。

因此創業者遇到這樣加盟品牌,一定要留個心眼,以免受騙。正規的奶茶加盟店至少需10平米以上,而且商家都會有區域保護,不可能不限制開店數量。

四、門店數量造假

成熟的奶茶品牌,在全國范圍內會有許多的加盟店,如果你問他加盟店都在哪裡,他含糊其辭,轉移話題吸引你的注意力,這肯定就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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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加盟注意

1、資金問題:根據自己的資金來規劃奶茶店的店面、奶茶材料、租金等問題,每一個部分都要合理分配資金,避免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

2、市場分析:開店之前要做好市場分析,確定好自己的市場目標,根據自己的不同的客戶制定不同的銷售價格;留意大眾的口味和社會潮流,好設計宣傳計劃。

3、店鋪位置:店鋪的選址非常重要,奶茶店選址要注意開在人流量密集,年輕人居多的地方,還要看看店鋪周圍有沒有同樣類型的店鋪競爭

D. 開店半年就倒閉,加盟奶茶店的坑為什麼這么大

開奶茶店是很多人的夢想,當他們看到商業街的奶茶店生意火爆時,很多人也會想著自己開一家。但是自己開的奶茶店可能生意沒有那麼好,很多人也會選擇加盟。網路上有一條新聞“開店半年就倒閉,虧損數十萬還背上了官司”。很多網友熱議加盟奶茶店的坑為何會這么大?生意不是會很好嗎?即使是加盟也能賺錢吧!下面小編來和大家說說吧!

當然,並不說所有加盟的奶茶店都虧本如果選的地段好,人流多,即使是薄利,那也不會虧很多,但是想要在短時間內回本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加盟奶茶店很坑,很多老闆也是抱怨“還不如出去上班,工資還更穩定,要不是還沒回本,我早就關了“。

那你們知道為什麼奶茶店這么多坑呢?歡迎留言!

E.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加盟費能不能要回來,取決於很多因素,一個是有沒有權利要,另一個是公司有沒有錢。

第一,要看簽約時氏飢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或者已經開店經營的,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扒核散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賠償損失,損失包括裝修費、設備費、物料費、租賃押金租金等及侵權賠償金額。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證據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費收據或者發票、商標侵權被判承擔責任的生效判決書、各項損失的證明材料等。
建議廣大加盟商在加盟前應當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標注冊證,做好相應的投資風險防控,避免投資損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來就是公司有沒有錢的問題了。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沒有財產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贏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徑也要講究策略,有幾個小竅門。
1、向法院起訴時,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東一並列為被告,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如果(1)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使用其個人賬戶收取加盟費、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資不抵債,已經有案件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3)公司被股東惡意注銷春氏的等情況,也可以把公司的股東列為被告,讓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在起訴時,建議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名下的財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房子、車輛等均可)進行凍結、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東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
4、如果經過法院查控未發現公司名下 有財產的,在終止本次執行後,可以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讓公司股東在未實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或者另案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F. 主持人李維嘉代言奶茶店爆雷,加盟商到底是如何被這家品牌坑害的

引言:說起李維嘉,人們都想到他是《快樂大本營》的主持人,是快樂家族的一員,但是李維嘉代言款奶茶店卻爆雷了,加盟商到底是怎樣被這家品牌坑害的呢?

三、加盟模式

實際上加盟商的模式是有一些風險的,因為一個品牌如果做出了品牌效應。那麼它會向加盟商賣出自己的品牌以及相關的原材料配方,這樣的話加盟商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品牌賺錢。只是在這個過程中品牌賺了的快錢,可以迅速的收益。但是加盟商的錢一定要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才能收回來,如果說那些品牌跑路了,那麼加盟商是很慘的,所以說在選擇加盟模式的時候一定要慎重。

G. 奶茶加盟店的各種騙局,如何避免奶茶店加盟騙局,奶茶

避免奶茶店加盟騙局方法:

1、先去奶茶加盟店購買他們的奶茶,自己親自品嘗他的味道,先確定加盟品牌的奶茶味道是否合適。

2、上網去查下公司的營業執照是否在工商部門注冊過,辦公地點是否跟注冊地點一致。如果都是正確的那說明不是騙子公司;如果信息不相符合,那麼就需要提高警惕了。

3、網上搜索下大家對該公司的一些觀點與言論,當然最重要的差事要加上自己的觀念判斷,不能全聽網友的言論。不過當一搜索該公司全是一些負面的消息的話,那麼該公司十有八九也是有問題了。

4、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可以去公司總部去考察下,看看公司的環境,看看公司的奶茶產品,公司的配置等等。一般只要是騙子公司都是不會讓你去公司實地考察的。遇到這種情況就要慎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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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誤入連鎖加盟騙局的方法:

第一,應該通過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查詢。

重點了解企業是否已經通過備案,查明以後應要求特許人出示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的權利證書。如出示其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業技術、經營模式等信息的書面資料,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核查上述證書、證照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二,繳納相關費用後應及時索要發票。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四種費用,分別是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貨款等。所謂的加盟費,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教育培訓、品牌許可所收取的費用。管理費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可能按月收取,也可能按季度收取。

第三,特許人供貨的質量、價格及方式問題。

一般的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都會要求被特許人一定要從特許人處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是特許人為保證其品牌的統一管理及服務質量所做的要求,本無可厚非,但這點往往是特許人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

第四,特許經營授權范圍、授權地區的權利保障問題。

特許人為保證其品牌的正常運營,同時也為其加盟商的運營利益,都會對其經營資源的授權范圍、授權區域等做出合理的劃分,從而有效地保護雙方的權利。

第五,對於被特許人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條款應盡可能詳細。

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這些事項的內容,在很多特許經營合同中這些條款作為合同的主要內容占據了主要篇幅,同時也是對被特許人利益保護的體現,但通常合同中,會有「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特許人的有關規章、管理規定辦理」。

第六,關於違約事項及罰則條款。

由於加盟合約多是由特許人所擬定的格式條款,所以會對特許人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事項及罰則上,通常會多列出針對被特許人的部分,而對特許人違反合約部分則只少量提及。被特許人在簽訂合同前,應充分了解特許人在相關條款中對其限制要求。

第七,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但總部往往會以各種理由,拒不返還保證金。實踐中,總部經常使用的理由是:進貨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額,或者合同簽訂後,加盟商未履行相關的合同義務,如沒有將開店地址、照片等發往總部處備案。

第八,在特許合約簽訂之前,應就合同的法律問題咨詢專業人員,在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

如特許人自己保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被特許人,一旦將來產生糾紛,被特許人很可能會因無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合同關系,而無法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H. 奶茶店跑路,代言人李維嘉無奈背鍋,他到底冤不冤

代言之前沒有做好品牌考察,李維嘉被罵不冤。對於李維嘉的聲明話里話外不少人也是覺得李維嘉是在推卸責任。尤其是最後一句:「對於網路上針對本人的不實言論和惡意詆毀,我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大家也是覺得李維嘉的道歉不夠誠懇,沒有拿出一個藝人該有的態度。甚至,有人覺得李維嘉把「聲明」兩個字改成「個人說明」似乎更為合理。畢竟,做錯了,那麼就需要一個態度,而不是高姿態的聲明。

結語

明星選擇代言,就是用自己的公共影響力去增加銷售量。粉絲可能會因為是該明星代言才選擇這款產品。產品有問題就是明星選擇錯了,判斷錯了,給公眾的導向錯了,才使買家利益受損。得到收益的同時,也要付出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