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加盟奶茶店的
你的問題不好籠統地回答,跟每個公司的政策有關。總體上,加盟行業坑比較多,最好是做了充足的調查,再加盟某個品牌。或者說,你懂選址,懂運營的情況下,不加盟,打造自己的品牌也完全可以。加盟的好處是,總部如果真心做這個,會給你很多輔導,比如選址、運營、管理、營銷方面。缺點是受制於人,可能還要至少幾萬的加盟費。下面我一一回復你問題,回答不易,如果感覺有幫助,請及時採納哦。
加盟之後,公司如果不參股,你肯定就是老闆,在自己店裡說了算的。
加盟以後,一般總部會幫助你選址。當然前提是總部的人是認真負責的。
加盟費用最佳方案是不交,讓公司從你運營利潤裡面抽成。這樣你們雙方綁定在一起了,他們會積極讓你店活下來、運營好。第二方案是按年交。最差方案是一次性交齊。這樣萬一遇到比較坑的總部,收錢以後對你不管不顧,你就被坑了。
員工一般都是你自己請的,公司很少委派。
你們夫妻自己做,完全可以。當然也要看總部的政策,一般總部不會限制你們參與運營的。
收的錢盡量爭取進入你自己的賬戶,但加盟一般都會進總部賬戶,然後返一部分給你。這樣能控制你。發工資的情況,那就是你替總部打工了。這不叫加盟。加盟相當於合夥。
我是名牌大學畢業的,有十多年營銷管理經驗。如果你信任我,我可以象徵性收費去幫助你。
回答不易,如果感覺有幫助,請及時採納哦!
⑵ 加盟店承擔總部的法律責任嗎
總部與加盟店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根據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總部與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這種連帶責任,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或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取決於雙方的具體協議。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⑶ 上市公司,加盟店的營業收入算總部的嗎
算一半。
首先要明確你作為加盟店的性質,加盟店本質上屬於公司性質,有法人,有場所也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基本符合公司所具備的要求。其次你的加盟店要上市,那麼就需要上市所需條件,還需要得到總店的意見畢竟你們有關聯性。
⑷ 旗艦店和加盟店,連鎖店有何區別
旗艦店既總店或一地區的總店。
連鎖店,即是與總部的經營思路一致象肯德基那樣的分店。
加盟店是店主做老闆從總部進貨自主盈虧的那種店。
⑸ 什麼是加盟店和直營店的關系
連鎖店是指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連鎖店可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直營店:「直營」簡單從字面來理解,就是公司直接經營的門店,就是所謂的「總店」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屬於上下級的從屬關系,分店的工作安排基本是由總店指導安排。加盟店:「加盟」本質上就是一種合作的關系,指總部將連鎖品牌授予給加盟店,加盟店繳納一筆費用,總部與加盟店之間存在公平交易的關系。門店上的管理基本上是自行承擔,簡單的說除了品牌,其他都是各干各的,當然在門店經營上有一些問題,也是可以像加盟總部咨詢的,整體上雙方都是按照合同約束的辦事情。⑹ 分店和加盟店有啥區別
分店和加盟店區別就是受益人不同。分店屬於總店的分支,加盟店屬於總店的附庸。分店收益屬於總店老闆,加盟店收益屬於加盟店店主。
⑺ 總店、授權店、旗艦店、加盟店。有什麼區別嗎不是很懂
總店一般指的是品牌總部旗下經營的店鋪或者代理商開設的直營店;授權店一般指的是品牌授權開設的專賣店;旗艦店應該是店鋪的一種級別(通常指的是大店);加盟店跟授權店一樣及得到品牌總部授權加盟該品牌開設的專賣店。希望能夠幫到你
⑻ 連鎖店和加盟店有區別嗎
連鎖店
通俗來說,連鎖奶茶店擔任的是一個幕後老闆的角色,每個店鋪的生意都是關繫到老闆的利益的,所以連鎖店一般是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志、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自己投資,自己管理,會支付品牌方的品牌使用費,來使用門店的名稱銷售產品。
說到底,連鎖店和加盟店的區別也可以這樣理解:連鎖店是一個店發達了,又開了一堆店。加盟店是一個店發達了,想開連鎖但又怕麻煩,就請別人來加盟,幫著經營。
⑼ 連鎖店和加盟店各自是什麼意思
你好樓主,我來回答你的提問:先看下面的基本資料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路,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周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
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和特許加盟連鎖(通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後者是連鎖經營的高級形式。
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以下的行業,好像從批發、零售等,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以連鎖式策略經營。
在全球中,麥當勞、漢堡王、必勝客、吉野家等是全球知名的連鎖快餐店。另外7-11是全球最大的連鎖便利店。此外,家樂福、HMV、玩具反斗城等亦是全球較知名的連鎖銷售店。
在香港,一些較知名的連鎖式超級市場有百佳及惠康,屈臣氏及萬寧是香港知名的連鎖式保健及美容專門店。另外連鎖式百貨公司包括馬莎百貨、吉之島等。OK便利店是香港里知名的便利店。另外大家樂、大快活、美心快餐則為較為知名的本地連鎖快餐店。優の良品、零食物語等店鋪是在香港知名的零食連鎖專賣店。此外,在香港亦都有一些集團以連鎖式酒樓經營。
在2004年,全球最大的零售連鎖店沃爾瑪是世界上總銷售量最大的公司。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兩者都必須接受總部的管理,例如品牌統一、形象統一等等。
一般來說,連鎖店視為一個主體,由各個連鎖分店共同組成一個連鎖體系。而加盟店則是由總店與各加盟店之間共同構成的多個主體,但統一由總店進行管理。
實際上,在我國,兩者之間的區別並沒有非常清楚的界定,所以,我們常常會看到加盟連鎖店這樣的叫法。也有很多叫著連鎖店,但實質上是加盟店的做法。
這種區別並不會造成你做生意的困難。因為你如果打算加盟一個體系,是要與其簽訂詳細合同的,所以關鍵是合同的約定。
至於加盟條件,不同的體系區別很多,但其模式基本上都是你要每年交一定的費用,然後體系給你每年承諾某些條件,以便你的業務能順利展開!
以上回答希望令你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