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的注意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加盟店是一種新起的行業,而要做好加盟行業哪應該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們來說說連鎖加盟幾個重要之處。
加盟店主要員工的聘用:有些特許經營體系對受許人及其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有特別要求,如果主要經營人員變動,應事先通知特許人,新的人員聘用要經過特許人的批准。
1、開業培訓:特許人一般都提供開業培訓。但在其規定的地方進行。培訓費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則需單獨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許人自己承擔的。
2、開業籌備:從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到新店開業,有時需要幾個月,有時則需要一年或更長的時間,通常特許經營人不僅僅是提供培訓,還應該派專人支持受許人籌備開業。支持人員的相關費用通常規定有特許人承擔。
3、開業儀式:比較隆重的開業儀式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方式,特許人都比較重視,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過分鋪張,以免引起不良反應。
4、經營過程培訓:經營中的培訓是特許人對受許人的一項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訓的名目過於繁多,這反而會影響經營。這種培訓的費用通常規定受許人自行承擔。
5、專訪加盟店:一般將定期訪問加盟店的人員稱為督導員,職責是監督和指導受許人的工作。 1、 公司的注冊時間並不長(可以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查詢,比如北京一些區域的工商部門,只要花費1元錢就可查詢),通常不僅在內地注冊,還在香港等地注冊了(在香港等地注冊公司的費用非常低廉),並提出連鎖加盟(專業名詞叫特許經營)特徵的業務。
2、 公司號稱是由韓國、香港甚至歐美等地的公司發展而來,或者是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這些公司產品的國內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證實,可以查詢國家商標庫,這些品牌要進入中國,就肯定會提前注冊商標)。
3、 這些公司經營的所謂品牌沒有商標權。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請不要把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當成商標申請成功的認證,這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該商標的注冊申請已經被收到了,後者是他真正擁有該商標。加盟騙子往往利用上當者對商標知識不了解,拿商標申請受理通知騙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兩年的公司,怎麼可能申請得下來商標呢?
4、 為了證明公司的真實性,該公司往往會出示一些國際品牌或公司給他們的品牌經營授權書(注意,該品牌根本沒通過商標注冊,壓根不存在),為了唬弄人,這些授權書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綻,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國人的簽章習慣,而外國相關文件認的是主管簽名。當然,幾年下來,這些連鎖加盟騙子也在不斷地升級,他們的明顯的漏洞也在不斷地被填補。
5、 他們經營的產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斷價格和質量的,比如服裝、禮品、保健品等,以利於詐騙。
6、 這樣的公司壽命長則2年,短則1年,當然,用壽命判斷一個公司是不是騙子,為時已晚。 還有一些其他的特徵,比如連鎖加盟騙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國中南部某省某市(為避免引起地域糾紛,在此略過)周邊,行騙地點集中於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寫字樓里有大量此類騙子。當然,這些特徵可能也在消失中,因為總會有冒仿者進入,另外,騙子的規模不斷變大,也會向其他區域發展。
❷ 招生網點加盟協議熱門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推廣_________的服務體系,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簽約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授權范圍: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區)行政規劃區內開設_________地區特許加盟店,店址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3.乙方所選店址須報甲方審御沖差批,店址一經確定鎮皮,不得隨意更改搬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店址,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搬遷店址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其它費用開支,全部由乙方負擔。如乙方擅自變更店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扣除保證金及加盟金。
4.本合同中的甲乙雙方均為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招生網點是經甲方授權在規定城市的經營者,但不是甲方的全權代表,甲乙雙方不存在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乙方及起招生網點無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雙方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以外的任何行為,特許加盟店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相關費用
1.本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權利金(即加盟判差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或資料,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在甲方收到款項後即與發貨。
4.乙方如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展示費、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的經營,財務狀況和服務質量。
2.甲方對招生網點執行統一的經營管理標准。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在招生網點內經營合同約定業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業務,如在店內增加其他的業務,須報甲方批准備案後方可經營。
2.乙方應對招生網點的經營活動保持完整,准確的帳簿,帳目和記錄,並接受甲方的核查。乙方於每月5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月營業明細表》,乙方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准確。
3.乙方在經營招生網點期間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獨立享有和承擔。
4.乙方應於該店開業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戶。
5.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服務的收費標准(經甲方特別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活動。
第五條合同的繼續、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合同的延續或終止申請。
(1)乙方提出續約申請,經甲方年度考核,達到所要求的標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前二個月仍無任何申請,則視乙方放棄續約,屆時甲方視情形在當地另尋合作夥伴。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開設招生網點。
(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招生網點。
(3)乙方違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以致不能繼續經營或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損害了甲方和其它甲方授權的招生網點的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其它招生網點的業務。
(5)乙方發生法人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並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等情況,而使乙方同甲方間的招生合作關系破裂。
(6)乙方向其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擔保,抵押。
(7)乙方店主或法人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事處罰。
(8)乙方因服務不善,導致消費者多次投訴,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
(9)乙方有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甲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甲方法人機構解散,或與他人合並造成甲方同乙方間的特許經營關系破裂。
(2)甲方違法經營受到有關部門處罰以致不能繼續經營或損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擅自變更營業地址,而未事先通報乙方,給乙方工作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4)甲方有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乙方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第六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立補充合同或附件,補充合同或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❸ 連鎖加盟合同協議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❹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現在越來越多人都是選擇自己創業,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很多人為了改變自身的生活質量,選擇自己創業,加盟方式比自營要簡單的多,下面看看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及相關資料。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1
一、 考察市場
不管加盟商想加盟什麼行業、都要先進行市場調查、根據市場上什麼行業項目經營、就可以選擇加盟經營的項目。另外加盟商還要考慮品牌加盟、看看這個品牌是否能夠經得起市場的考驗、以及同行施加的壓力。還要注意那些新興品牌、因為沒有市場經驗、很可能 「火」了一時、然後便消失了。至少選擇有5年以上的連鎖經營店。
二、 深入交流 明確事項
如果確認加盟這個品牌、首先要相信了解這個品牌的加盟事項、不可以只看一些宣傳資料、然後就草率的簽了加盟合同。因此、加盟商在簽訂加盟合同之前、必須要深入地了解合約內容。下面我在具體介紹簽訂合約時、需要注意什麼。
1、首先要求這個品牌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然後確認總部是否擁有實際品牌權。
2、總部要求加盟商支付權利金時、一定要開發票、寫清楚具體金額、另外標注、如果加盟商不開店了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
3、貨物渠道、總部提供貨物渠道時、加盟商可以要求貨物的價格、不可以高於市場價、或者高一點也可以接受。
4、加盟商簽訂的合同、加盟簽訂的合同上有針對加盟商違反條例的罰款、但是沒有總部違反條例的罰款、所以加盟商有權利提出要求。
三、 加盟以後避免沖突
加盟商加盟以後、就要有創業精神、配合總部工作、這樣才可以共創雙贏。由於各個城市和地區的消費水平和消費觀念相差巨大、所以總部制定的經營策略不一定適用於每一個加盟店、這個時候、不可以和總部發生沖突 、要細心的和總部進行溝通、從而商量出解決的法案。
以上就是介紹、 開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 ? 我具體的介紹了加盟需要注意的事項、一共分為三項、首先市場調查、然後加盟簽訂合同注意事項、後期經營 避免沖突 。所以 初次創業者 在加盟上一定要注意這三項、只要具體了解以後、相信你可以實現爭取進一步拓展市場的夢想。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2
一、行業選擇
現在全國上下加盟店數量眾多、幾乎各行各業都有成百上千的加盟店、加盟店數量的多少也逐漸成為判斷一個行業是否火熱的參考標准。從目前的創業投資市場情況來看、餐飲、母嬰以及教育等行業是創業者比較熱衷的投資項目、也是適合零基礎創業者入手的創業項目。花費一些時間選好一個風險較小、市場穩定的行業投資、能讓創業者少走許多彎路、真正做到一勞永逸。
二、實地考察
如今網路的發達也讓加盟方式變得方便快捷、創業者在各種創業商機網站上可以輕易找到自己喜歡的項目來投資。但投資畢竟伴有一定的風險、尤其是在形形色色的網路中找到合適的創業項目、這就需要創業者在前期做好實地考察、最好是去線下的加盟店觀察他們的實際經營情況、比如店鋪選址、店鋪規模、客流量等等、這樣自己開店才能有一個大概的預期效果。
三、權益明確
開加盟店與自由開店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創業者與總部雙方要簽加盟合同。加盟合同內包含了加盟費用、加盟支持、加盟服務等一系列的加盟事項、創業者在簽署加盟合同時、需要仔細閱讀總部給出的合同中各項加盟條款、如果發現存在對自己不利的條約、可以直接向總部方反饋並要求修改、盡量避免以後在權益方面吃虧。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介紹的幾個開加盟店的注意事項。當然、開加盟店要考慮的問題顯然不止這些、店鋪後續的經營管理還是需要創業者自行琢磨和思考。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創業者在經營過程中應同總部保持良好的溝通交流、尋找適合自己的經營策略。
加入加盟店開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3
1、備選擇加盟店前期,要留意適當的方式籌措資金,合理地投入資金。
加盟圈建議創業者不要由於急於創業開店,在為了籌措加盟金、保證金時,四處借債,甚至借高利息貸款。加盟店雖然有成熟的管理理念但是新店開張會有一段時間的冷淡期,利潤在短時間內還無法賺取的。但是每天還要為了籌錢償債,創業者是無法完全無意投入於事業的運營。
創業者假設資金有限,以為可以先選擇一些小型的加盟項目,漸漸積聚資金。同時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選擇適宜自己門檻的加盟費用。否則,創業者債台高築,整日憂心忡忡,對店面的運營形成很大的影響。
同時,加盟者要對整個資金的投入確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全體的規劃。不要等到風風景光的停業後,才發現已無資金停止店面前期的運作,豈不鬧了個天大的笑話。
2、好能與連鎖加盟店總部直接溝通。
如今連鎖企業很多,加上最近幾年開加盟店賺取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擬急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輕率地簽約加盟。
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基本沒有處置加盟項目效果的才乾和閱歷。因此,創業者要親身去調查總部以及去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這是十分必要。
3、業者要仔細審讀加盟合同,可以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合同是獨一具有約束力的一個重要憑據。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國際多為三年或五年,由於有的加盟商為了保險起見,思索到某些要素對加盟點的約束,所以合同年限設為較短。開展較為動搖的加盟企業合同年限一般比擬長,成熟的管理理念保證加盟者可以在該行業動搖開展。
其實,創業者在簽立加盟合同之前,就應深化了解合同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同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同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創業者不只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益要求修改內容。
4、業者要調整好資金運轉,規劃好運營戰略。
運營進程的本錢控制十分重要,把本錢緊縮在較低的范圍內是相對必要的。同時,創作者要規劃好進貨戰略,分配好資金周轉狀況,要保證運營進程匯中資金可以正常運轉。店面應盡能夠防止壓貨。
許多創業新手經常出現貨物嚴重的狀況,資金運作捉襟見肘,很快墮入困境,創業者在加盟時可以跟加盟商先協調益處置積壓貨品效果,這樣能保證資金正常運轉從而不影響運營進度。
5、會管理員工
加盟者一定要看法到合理管理員工是撫慰店外銷售的有效方法,而且是一定要做好的事。
首先,加盟者要充沛了解自己的員工。作為管理者,要能充沛地看法員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管理者假設能充沛了解自己的員工,任務展開起來會順利得多。「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每個員工在才幹、性情、態度、知識、修養等中央各有優點和缺陷。
有的任務起來拖拉迅速,有的慎重小心,有的擅優點置人際關系,有的卻喜歡埋頭在統計資料里默默任務。一個可以充沛了解自己員工的管理者,可以將依據員工的團體任務特點將他們分配在合理的崗位上,這樣無論是任務效率,還是人際關繫上你都將會是個一流的管理者。
其次,要多與員工交流,傾聽員工的心聲。員工總會有自己的建議和看法。因此,管理者需求經常與員工停止交流,咨詢員工的意見,傾聽員工提出的疑問。解開員工的心結,團隊才會愈加勾搭,他們的任務積極性才會更高。
同時,要允許員工犯錯誤,對表現好的員工要實時表揚。銷售環境中有很多不確定性,做事自然不能夠事事成功。作為一個管理者,若要求下屬不犯任何錯誤,就會抑制創新,使之任務起來畏手畏腳。當然,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要及時地給予獎勵和表揚,以鼓舞士氣。
6、會管理客戶檔案,樹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加盟創業者應學會管理客戶檔案,留住老客戶,開掘新客戶。客戶檔案包括顧客的基本資料、買賣狀況、消費才乾和消費喜好等,這也是加盟者停止管理、跟蹤的首要資料。仔細剖析客戶檔案,會發現他們各自的喜好、眼光、購置力,從而可以更有針對性地為他們引薦商品、提供效勞。
7、極積聚行業閱歷
行業閱歷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幹取得。所以,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聚。如,開某服裝品牌的加盟店,加盟者就應多看盛行雜志,多參與時興活動,以培育自己共同的時興理念和敏銳的時興覺得。
當走進店裡的每一位顧客,你都能以共同的眼光,提供適宜她的搭配,還愁加盟店的營業額不突飛猛進嗎? 創業者要成功,除了對加盟項目精挑細選之外,即使是優秀的加盟項目也要加上創業者對加盟店的用心運營,這樣才可以創業成功。
❺ 招商加盟類的客戶應該如何挖掘,網路營銷怎麼做
首先,不需要在阿里巴巴或者淘寶開店,因為那是給采購商或者C端消費者使用的,同理也不需要開微店或者網上商城;
其次,不需要做一個APP,因為大部分情況APP是給C端消費者下載使用的;
再次,不需要做一個微信小程序,微信公眾號倒是可以有一個,但在前期也不是那麼重要,因為根本沒那麼多加盟商粉絲供你去運營。
最後,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營銷型網站,通過搜索引擎來做互聯網營銷。因為作為加盟商要了解一個公司或者品牌,第一想到的是去公司的官方網站上去看一下,但加盟商是不知道公司網站的域名的,很自然的就想到在網路上搜索一下公司的名稱或者加盟的品牌信息。如果加盟商看到的搜索信息很少甚至沒有,第一反應是公司不靠譜,沒有品牌知名度,相反如果搜索到的信息量很大,而且挺高大上的,就能有較好的第一印象,為後續的商務談判奠定基礎。
說到搜索引擎營銷,很自然的想到了競價推廣。競價推廣非常直接,也很省事,可以快速做到搜索相關信息排名第一,但是也有預算過大、一旦停止就立即找不到公司品牌或產品相關信息的缺點。要做搜索引擎營銷,離不開網路。網路作為國內最大的搜索引擎,市場佔有率絕對領先。除了競價推廣,網路的熊掌號和官網認證服務,針對優質企業做品牌建設和信譽背書,為招商加盟行業的互聯網營銷提供了一套非常有效可行的方法和思路。
❻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項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特此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擴展內容
(1)法定開示事項基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應當作為開示事(本文來源:中國縣市經濟交流網http://www.xian4.com.cn)項的事前說明與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實際上是否相符。
(2)商圈調查、銷售預測總部應當進行店鋪定點調查、商圈調查,並提示包括銷售預測、盈利預測內容在內的選址調查報告和經營計劃書。加盟志願者應當確認的是,總部進行的有關該店鋪銷售預測,是單純作為參考呢,還是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該銷售額(保證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總部基於客觀且合理的資料進行了銷售預測,並且合同書中總部沒有保證最低銷售額約定,那麼,即使當該店鋪的銷售額達不到預測銷售水平,也不能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
(3)各種應付費用特許加盟涉及各種名目的費用。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加盟志願者應檢查各種名目費用的報償對象究竟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還,但保證金主要是擔保加盟店對總部的債務的,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時,如果加盟店沒有債務,則應當返還。因此,應當檢查確認支付的款項,哪些要返還,何時返還。
(4)違反合同時的損害賠償與中途解除合同時的違約金無論加盟店還是總部有違反合同行為時,對方均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有定額賠償制,比如,加盟店違反合同時,應支付30個月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這種約定如無特別例外,法院不會裁定為無效。因此,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檢查確認損害賠償額及違約金數額。
(5)競業禁止義務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間加盟店不得從事同種經營,並且合同終止後一定期間(一年至幾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從事同種經營等以保護經營專業技術、從前的商圈為目的的競業禁止規定。這樣,即使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想要轉換到其它特許連鎖系統,如果是同種行業,將受合同約定的限制不能進行經營。因此,在加盟新特許連鎖系統時應充分重視此項規定。
(6)區域特許(territory區域限定)鄰近既存加盟店,總部又開設新的直營店或允許開設其它加盟店,這將影響既存加盟店的經營業績。這種場合,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如規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區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對總部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動推動人員口頭承諾而合同實際上沒有相關約定,在訴訟中,加盟店以區域特許侵害為由向總部提出損害賠償是困難的
❼ 如何快速開展招商加盟
招商其實很簡單,我們通常將招商前提總結為三點:
成功的單店模式(樣板市場)
標准化體系(復制更精準)
人才復制商學院(人才蓄水池)
其次,明確加盟對象,越清晰就越能招到商,同時明確招商負責人,組建招商團隊。
然後,制定招商方案,招商前期策劃、中期成交、後期運營。例如招商的流程設計,到招商的推廣方式,形成招商手冊,最後舉辦招商會,這點在後面也會給大家分享到。
接著,把加盟商分類,持續跟進。
最後,給大家分享到如何辦好一場招商會?
即大綱如下:
一、明確招商目的
二、設置招商部門
三、制定招商方案
四、招商對象分類
五、辦好一場招商會
一、明確招商目的
我們看看招商的定義:
通過宣傳、談判等各種方式,說服和吸引投資者或客商參與共同經營的商業行為。
一個要長遠發展的企業,其招商目的應與那些只顧眼前或短線利益的企業、個人不同,其根本目的應該是打動和爭取消費者,從根基上啟動和佔領市場,把招商僅僅作為市場開發的手段和工具之一,而不是企業的終極目的。
。也就是說,我們招商是為了品牌,而不是單純為了圈錢和現金流。
專注產品,偉大產品成就企業根本。
專注客戶,偉大客戶成就偉大品牌。
也只有與加盟商利益相通、命運相連、風險共擔,進而形成真正意義上的、長久而穩固的戰略夥伴,才能為招商工作樹立牢固的操作準則和服務理念。真誠面對自己,坦誠面對客戶。
二、設置招商部門
由於招商模式在運作手法及技巧等方面與傳統渠道操作存在較大差異,甚至在人員素質、特長、經驗以及管理、激勵政策等方面,兩者都不盡相同。因此,一般來說在招商期間應將招商部門與其它業務部門獨立開來,並賦予其一定的職級高度、許可權,以及有別於一般銷售的激勵機制,使其盡量在整體企業組織框架中享有較為靈活的許可權。
❽ 餐飲加盟店協議書
一、合同各方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授權人:法定地址:被授權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其在特定區域內________經營甲方的「________」餐飲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三、加盟經營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區域內成為「________」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跡早________」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________」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________萬元。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5、甲方將「________」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________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________」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四、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________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裂基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五、促銷與廣告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_______」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2、甲方進行「________」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________」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3、乙方單獨進行「________」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六、培訓與指導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七、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2、甲方承諾在本合姿源雀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________」品牌或以「_______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八、競爭限制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________」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__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九、服務質量控制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准。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准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________」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准化管理。5、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十、保密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2、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十一、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3、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4、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十二、合同的終止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2、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為合作文本。3、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1)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2)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3)向甲方移交「________卡」會員登記名冊;(4)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________」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5)取消以「________」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6)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________」有聯系的跡象;(7)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8)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十三、違約責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十四、合同糾紛的解決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十五、其它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委託代表(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簽章):委託代表(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❾ 如何管理加盟商,有沒有一套完善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