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從會計學來說,加盟和連鎖還有子公司分公司這四個的區別~加盟可以算是分公司嗎連鎖可以算是子公司嗎
只是交加盟費,日常運營加盟商自已獨立負責,不算分公司
連鎖中有獨立法人資格是子公司,否則是分公司
⑵ 分公司和連鎖公司的區別,誰有獨立法人資格就是自己去繳納稅款呀他們和總公司的聯系分別是怎麼樣
(1)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一般不具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所得稅可以合並到總公司統一繳交,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獨立繳交;
(2)連鎖經營,通常是指公司的經營模式,總公司對下屬分公司也可以採取連鎖經營模式,這種情況下與上述(1)相同;連鎖經營中,有一些是加盟企業,加盟企業除交加盟費用和按要求營運外,在稅收上是獨立的。
⑶ 加盟店與分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加盟店通常不是分公司形式,通常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經營主體,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⑷ 經銷商、連鎖店、分公司有什麼區別
打個比方啊:
你從IBM拿到了華南地區的銷售代理權,你就是經銷商;你要賣電腦,開了幾家經營品牌、店鋪品牌都一致的商店,這些商店叫連鎖店,你又開了一家電腦培訓公司A,A是你的總公司,因業務擴大又開了一家B公司,B公司就是分公司。
⑸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
⑹ 直營、聯盟、加盟的區別
直營、聯盟、加盟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_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聯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的國家或民族為了互相保衛通過正式協定(條約或合同)建立的集團,個人或多人與其他人或組織集合在一起的組織的統稱,當作為動詞時,意為結盟。
直營,就是指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經營,這種以一個品牌為主導,在各地投資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相對於特許加盟連鎖模式來說,稱為直營公司連鎖模式。
2、對象不同:
加盟的對象是團體_組織,聯盟的對象是國家和民族,直營的對象是公司總部。
3、特點不同:
加盟的特點是特許權擁有者,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聯盟的對象是新的規模、標准、機能或定位。
直營的主要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
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准化經營管理。
⑺ 分公司 代理商 運營中心 加盟的區別
分公司:是企業的分支機構,運營成本以及總體工作還是要受總公司管理的;
代理商:是總公司之外的另一家公司,代理公司的某些業務,同時獲得這部分業務的授權;
運營中心:是整個企業的一個部門,負責整體公司的業務運營;
加盟:具體是針對公司的業務加盟環節
⑻ 分公司和連鎖店的區別
分公司和連鎖店是兩種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是由總公司所設,負責在特定地宏拆攔區或國家開展業務,依法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分公司可以領取獨立的項目,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權,但是在管理、財務上都由總公司控制。
連鎖店指的是品牌企業與加盟商之間的合作關系,通過御友加盟形式將經營管理權下放給加盟商,擴大品牌影響力,實現利潤增長。連鎖店可以在不同城市、不同區域開設相同品牌的門店,但是各個門店之間的經營管理、財務都是由總部控制。
總的來說,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而連鎖蔽胡店則是品牌企業與加盟商之間的合作關系,實現經營、管理的共同發展。
⑼ 連鎖、分公司、分店有什麼區別
連鎖、分公司、分店從概念上、組織形式以及覆蓋范圍上各有不同,具體區別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連鎖是指投資創業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種商業模式。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設的同類店,在經濟上有附屬關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隸屬關系,在品牌和產品上有授權關系。
二、三者組織形式不同
分店與分公司實際上都屬於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但是兩者的區別主要是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許是合夥,獨資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另外,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連鎖商業模式分為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其中託管連鎖模式是經過驗證的當今連鎖企業最先進的商業模式,具有高穩定性,低風險,快擴張的特點。
三、三者的覆蓋范圍不同
連鎖有直營和加盟等多種形式,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所以連鎖的覆蓋范圍很廣,並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專業性。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分公司的覆蓋范圍次於連鎖。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是相當於母公司、子公司來劃分的概念。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店的覆蓋范圍最小,並且進入門檻低。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⑽ 加盟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加盟總部可向加盟商收取加盟金、保證金、權利金等。
分公司跟總公司是一家的。總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