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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協議屬於什麼合同

發布時間: 2023-05-22 08:44:48

1. 分銷協議屬於加盟合同嗎

明確結論:分銷協議與加盟合同的性質不完全相同,雖然都屬於合同的范疇,但在法律上有區別。解釋原因:分銷協議是由生產廠商與銷售商之間簽訂的,目的是讓生產廠商的產品在銷售商的渠道下進行銷售。而加盟合同則是一個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企業通過加盟合同的方式將自己的經營理念和運營方式傳遞給加盟商,一起開展業務,共同分享利潤。內容延伸:分銷協議和加盟合同在形式上和內容上都有所不同。分銷協議的重點在於定價、交貨、銷售渠道、銷售數量等方面的具體細節問題,而加盟合同則不僅包含分銷協議方面宴源的內容,還包括品牌、經營管理、市場推廣、培訓支持等廣泛的內容。此外,在法律上,加盟合同和分銷協議的性質也不完全相同,加盟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需要進行備案,而分銷協議則不需要。綜上所述,雖然分銷協議和加盟合同升祥茄都是合同的一種,但是在性質吵察、形式、內容和法律上都有所不同。因此,在簽署合同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選擇,以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加盟合同和合作協議的區別

法律分析:如果與加盟公司簽署的是《合作協議》,而不是《加盟協議》,那麼該《合作協議》實質就是《加盟協議》,也就是法律上定義的《特許經營合同》。

實踐中,一般加盟公司為了規避「加盟」或者「特許經營」的法律概念,有意將自己的合同版本名稱寫為《合作協議》。在加盟合同糾紛訴訟中,法院不會因為合同名稱是《合作協議》就被誤導。而是根據「特許經營」的法律定義來確定該《合作協議》是否為《加盟協議》或《特許經營合同》。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3. 加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加盟合同也屬於一種合同,只要他能夠體現合同的相關要素,比如說合同體現了公平、合理、合法,那麼就是具有法律效應的的

4. 如何判斷一份合同是不是特許經營合同(加盟合同)

如何判斷一份合同是不是特許經營合同(加盟合同)?

在實踐中,律師發現大部分合同的名稱都跟加盟無關,主要是加盟公司為了模糊合同的加盟性質,限制加盟商在冷靜期內行使單方解除權。大部分的合同名稱是《培訓協議》、《隱薯畢服務協議書》、《城市運營合同》、《項目標識使用協議》、《代銷協議》等。

判斷一份合同的性質,不能只從合同的名稱來進行判斷,更要看合同條款,正所謂「實質大於形式」。

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1)公司是否將屬於手納其所擁有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許可給投資者使用;

(2)公司是否就投資項目向投資者提供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管理、市場運營等理論培訓、技術操作培訓;

(3)公司是否要求投資者統一管理理念、統一店鋪裝修風格、統一服裝、統一經營用品等;

(4)公司是否要求投資者必須遵守公司關於經營管理、操作流程、物品采購、設備使用等灶芹方面的指導標准和流程等;

(5)公司是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帶店指導、運營指導、督導、巡查等;

(6)公司是否向投資者收取了費用。

........

因此,無論簽訂的合同名稱如何改頭換面,只要合同內容符合特許經營合同的法律特徵,均可認定為特許經營合同(加盟合同),加盟商在冷靜期內均享有單方解除權。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5. 加盟合同屬於哪一類合同加盟被騙了幾萬怎麼辦總部在外地

現在加盟糾紛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點讓毫無法律知識的普通老百姓防不勝防,因加盟被騙的人比比皆是。北京豐台曾經被稱為加盟基地,北京朝陽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騙人。很多特許加盟總部專門靠大肆廣告虛假宣傳騙取不義之財,尤其是騙取外地人的錢財。因為這些特許加盟總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騙後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肆無忌憚的蒙騙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錢。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關和簽約關是防範被騙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騙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打贏加盟糾紛的官司索回血汗錢呢?北京合同律師給您做個簡單的解答。
首先要准備、搜集相關證據。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經銷合同都是必備的),加盟前後的宣傳資料、加盟或代理授權書、培訓手冊、來往信函(包括電子郵件)、繳納加盟費或代理費、貨款及保證金等的票據、視情況對網站資料進行公證,等等。
其次要根據現有證據資料制定訴訟方案並開始起草起訴書。這里需要提醒各位:這類加盟合同糾紛屬於一種特許經營的合同糾紛,不但要適用合同法而且還要適用特許經營管理法規以及一些法院的規定。這類糾紛案由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如果按照一般的買賣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訴書立案,基本是打不贏官司的。另外,這類糾紛雖然存在很多欺詐的情況,但是真正搜集有關欺詐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證據不是很容易,因此穩妥起見不建議按撤銷或無效合同理由起訴,否則敗訴的風險也比較大。
最後要做好開庭前的准備工作。包括對法律要熟知於心,要對證據做證據目錄,要寫辯論意見,要分析對方可能的辯駁理由,等。
合同律師提示,加盟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內容一般都對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條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氣餒。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糾紛雖然比較復雜,但是有其一定的規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確、有一定的證據支持,勝訴率還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別引起注意的是,這類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發現被騙,請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合同到期想維權都幾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們大多來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為了依法維權長途跋涉來北京維權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償失。對此,我們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經驗,就是加盟商與我們電話聯系溝通,交流案情,通過網路或特快專遞傳遞證據資料,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訴訟過程中,我們會及時與您溝通信息,拿到加盟費或貨款、保證金後再及時匯給您,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維權成本。而且考慮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騙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們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後期再按照所獲得賠償金額的15%-30%(具體比例可以根據情況協商確定)的比例收取律師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加盟商前期的維權成本、大大降低了維權風險。

6. 加盟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法律分析:要根據合同標的和約定的具體權利義務內容來認定合同的性質與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悉談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顫拿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茄陸搭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 合作協議屬於什麼合同

合作協議書不是合同。協議的定義: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相互之間為了某個經濟問題,或者合作辦理某項事情,經過共同協商後,訂立的共同遵守和執行的條文。
與合同的區別是:
1、合同有違約責任的規定,協議書沒有。
2、經濟合同有「合用法」作為依據,協議書暫時沒有具體法規規定。
3、協議書比合同應用范圍廣,項目往往比合同項目要大,內容不如合同具體。因此,協議書簽訂以後,往往還要分項簽訂一些專門合同。
合作協議是指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建立的的一種勞務合同關系;勞動者與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單位不承擔勞動者的保險、工資、福利等各種待遇。只是把這一部分工作承包給勞動者完成。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單位猜轎之間建立的一種聘用關系。找法網提醒您,單位負責勞動者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各種待遇,同時勞動者要服從單位的領導和工作分配。
法律依據穗罩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范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悶帶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8. 餐飲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主題:甲方授權乙方以__________品牌開設火鍋店。

第二條:雙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雙方為各自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關系。

2、乙方以自身名義依法申請獲准經營,作為獨立的經營者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並承擔一定風險和獲取相應的利潤,乙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__________總部)無關。

3、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進行任何活動,甲方不對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義務以及任何費用。

4、雙方鄭重承諾期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第三條:甲方授予乙方的權利

1、使用甲方的國家工商局注冊的商標、標識的權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字樣及標識作為乙方店面招牌及標識的權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專用標識物的權利。

4、有償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鍋底調味品及相關原輔料的權利。

5、使用甲方菜品製作等專有技術的權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資料的權利。

7、請求甲方從技術、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方面提供支持、幫助、指導的權利。

8、經甲方同意,優先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

9、在甲方授權經營場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標准物品、標准圖案的權利。

第四條:授權區域

1、授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授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保護區域:以該店為中心,半徑1.5公里內__________總部不開設__________品牌分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經營地址,如需擴大經營面積,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繳納相應費用後方可進行,乙方若要另開特許經營點(包括授權保護區域內)須事先向甲方申請並經雙方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5、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甲方所授其他相應權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圍內出售產品,乙方有優先代理或他須經營權,起銷售合同雙方另行簽訂。如乙方在甲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沒有書面回復甲方,甲方有權自行或授權他人經營。

第五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條:特許經營加盟費、保證金、管理費

1、乙方向甲方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於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為充分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珍惜和維護__________品牌形象,乙方須向甲方戛納品牌保證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與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壞加盟費。

第七條:品牌、商標維護

1、甲方授權予乙方在授權弟弟昂享有__________商標、__________鮮鵝腸火鍋商號、特有產品標識物的獨家使用權,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和使用。

2、乙方認可甲方同意的CI系統並按其規范要求執行。

3、無論是在本合同期內或本合同終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眾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商標的言行。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打擊假冒甲方品牌、商標的義務。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重大服務或質量糾紛時,乙方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以避免事態擴大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否則,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保證金,並有權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產品如:乙方自行製作或采購,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級或技術要求製作或采購。(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現質量問題,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充分利用當地良好的社會關系和媒體進行品牌宣傳。如甲方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大型廣告宣傳活動,乙方應分擔一定的廣告費用,但事先甲方應將廣告內容及費用分攤金額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後5日內將廣告費用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8、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其他火鍋的經營和代理銷售其產品。

9、應乙方請求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計劃,供乙方廣告宣傳時參考、

10、如__________其他分店因經營原因出現質量問題進行曝光產生負面影響。甲方(__________總部)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總部盡量協調和建議,減少**品牌負面影響。

11、凡被甲方開除的員工,乙方不得錄用。

第八條: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各種火鍋底料並允許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湯料及菜品加工技術。但不得妨礙甲方向該區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該使用權。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及後續培訓。

如乙方人員到甲方培訓,其往返差旅費、食宿費自理,培訓費、實習費由甲方承擔。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訓乙方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3、為充分保證**形象的統一、完整,店內及門面設計、施工由甲方負責。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收費標准遵照雙方簽訂的《裝修設計、施工合同》執行。

4、籌備工作完成後,開業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開業支持申請,通過甲方開業資格審查後才能開業。

5、開業前,應乙方邀請,甲方派出前廳、後堂管理人員及配料師到乙方協助開業工作,工作時間3天。所派人員差旅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開業後,受乙方請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後續支持,每次時間不超過3天,其往返路費食宿費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進行超時服務,則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務費。

6、開業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開業策劃方案和建議。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現場策劃和指導,其所派人員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有義務逐步完善和加強運營督導體系的建設,做好服務督導工作。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營運報表,並接受甲方督導。

8、乙方*根據經營所在地民眾的消費習慣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鍋以外的飲食品種以適應市場需求,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鍋技術、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術革新,應無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條: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鍋成品底料及其他輔助材料,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應與其他加盟店一視同仁,不得因此對該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場行情暴漲以外,則按

9. 合作協議是什麼性質的合同

合作協議書的性質是合夥企業成立的依據,也是確定合夥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合作合同是指雙方或多方簽署以進行投資活動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
合作雙方的約定只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不能約定屬於禁止投資的領域或行業;不能約定名為合作企業合同實為借款合同;不能約定逃避稅收;不能約定違反外匯管理方面的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所簽合同內容違法而無效。
合資、合作合同是一種特殊性質的合同,通常涉及到雙方重大經濟利益,必須依法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才能生效。我國《中散裂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規定,合營企業的協議、合同和章程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可見審批機構的批準是合營企業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只有經過批准並衡,合同才算有效成立,未經批准合同無效。
全體合夥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按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或債務承擔比例分擔,或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應考慮造成虧損合夥人的過錯責任。對合夥人退出合夥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夥債務的,退夥人對原合夥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夥人已分擔合夥債務的,對其參加合夥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分割合夥的財產應當包括合夥時投入的財產和合夥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夥期間的債權債務。入伙的原物退還時原則上退還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折價處理。合夥終止時,對合夥財產的處理以協議為准,協議未約定的,以出資額為依據;等額的,由多數人決定;不等額的,按出資額佔全部合夥額多的意見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條 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第九百六十八條 合夥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絕掘做限,履行出資義務。

10. 加盟合作合同屬於什麼性質的合同

商業經濟合同

(一)商業經濟合同是為了保證某項或某方面供銷業務成交的企業單位,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的維護信用並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這種契約明文規定成交的項目、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等內容。它是維持國家同商業、商業同工業、農業以及商業同商業之間經濟關系的一種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