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店屬於官方門店嗎
加盟店不屬於官方門店,直營店才是官方門店。加盟店只是加盟了該品牌,經營人員是自由人。
㈡ 開發品牌加盟的公司,自己是不是必需要有字的直營店沒有是不是違法
當然需要有自己的直營店,這樣你的產品才會銷的更快別人擦會更加相信你,加盟商才回更多的加盟你,你的品牌才會具有更高知名度。但是沒有直營店是肯定不違法的
㈢ 為何很多公司不是選擇開直營店而是開加盟店
一:加盟發展慢很多公司選擇開加盟店,而不是選擇開直營店的原因在於加盟店對於品牌的發展效應較慢, 開直營店有利於快速的回籠資金,有利於在各大城市快速提高品牌知名度。
我們知道在一個企業的發展過程當中,如果選擇開直營店的話,有利於對各項銷售數據進行統計分析,進一步優化各大商品,在精雕細琢的過程中,慢慢把品牌企業做大做好。而且直營店由於有總公司的資金資源物品資源供應等等都會比較及時,當就涉及到需要總公司有大量的資金,可以去支撐各大直營店的發展。但是直營店發展較慢,由於資金來源大多依靠總公司,所以對一家企業的一個資金周轉儲備能力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因此,發展直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㈣ 加盟許可的直營店包括網店嗎
所謂的連鎖店,一般的認知是店數在七家店以上,每一家店都掛上相同的招牌,即可稱之為連鎖店。如果店數只有三、五家,還不到七家,通常還談不上連鎖店,只能稱之為多店。
一般所稱的連鎖店又可分為二種,一種是直營連鎖店,一種是加盟連鎖店。所以,不論是直營連鎖店,或是加盟連鎖店,只要店數在七家店以上的,都稱之為連鎖店。
坊間有一些連鎖品牌是屬於純直營連鎖店,並沒有開放加盟,包括像頂好超市、屈臣氏、康是美等,都是屬於純直營連鎖店。
而發展加盟店的連鎖品牌,往往自己本身也會有直營店,所以,加盟體系通常是直營連鎖店,跟加盟連鎖店同時並存的,只有極少數的加盟品牌是全部都是加盟店,沒有直營連鎖店,像部分房屋仲介品牌,就是屬於純加盟體系而沒有直營店的。
所謂的直營店,指的就是同一家公司所開出來的門市店面,就是指店面全部都是由公司所投資,店面人員也全部都是由公司所聘請僱用,由公司百分之百所掌控,公司負責該店所有之盈虧及經營。
直營店如果用嚴謹的定義來看,門市店面在登記的時候,就是登記為總公司的分公司,因為分公司跟總公司才是同一家公司,如果門市店面投資的老闆都相同,但是不同的門市店面登記為不同的公司名稱,或是不一樣的商號名稱,就法律上來看,彼此之間就是不同的公司,用嚴謹的的定義來看,這就不能稱之為直營店。
所謂的加盟店,系指加盟總部與加盟者,彼此透過簽訂合約關系,由總部將統一之品牌標章授權給加盟者使用,並由總部提供加盟者,開店前所需的店面裝潢規劃、經營技術訓練、往後的商品供應,以及後續的支援輔導服務等,而由加盟者支付一筆費用給總部,此種關系下所開出之店,即稱之為加盟店。
由此觀之,加盟店的構成要素,包括以下四項:
第一、一定要有合約關系,就前面加盟的定義來看,就是總公司跟加盟者要簽訂加盟合約,把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加盟合約當中寫清楚,加盟合約寫得越清楚越詳細,加盟糾紛才會越少。
第二、一定要有品牌標章的授權,所謂的品牌標章即指品牌專有圖樣及文字,用之於加盟店,即意指門口所掛的招牌及店內相關CIS應用物。加盟一定要有品牌的授權,所以在加盟關系當中的授權方,一定是品牌注冊的擁有者,所以,看總部品牌注冊是在公司的名下,還是在老闆個人的名下,如果是注冊在公司的名下,當然,加盟簽約的時候跟公司簽約,公司有代表人就可以了。如果品牌名稱是注冊在老闆個人名下,在簽加盟合約的時候,授權方就一定要有老闆個人的名字,如果只是有公司的名字,但是公司簽約的代表人,不是品牌注冊的老闆個人,則這個加盟品牌授權是無效的。簽約的對象,授權方當然是總公司,被授權方多數是加盟者個人,少部分的加盟總部,會要求加盟者要先成立公司行號,然後再用總公司跟加盟者的公司行號簽訂加盟合約。
第三、總部對加盟者必須提供一定的輔導及支援事項,包括開店之前的技術移轉、教育訓練,讓加盟者透過短期的教育訓練之後,即能從一個外行的生手而能上場操作,還有開店商圈評估、門市店面設計規劃,以及加盟之後總部幫加盟店所做的經營輔導、行銷規劃、商品供應等,總部必須持續不斷提供加盟店開業之後,所需的後勤支援及經營輔導,以提升加盟店的持續競爭力。
第四、加盟者必須支付一筆費用給總公司,這筆費用就是加盟費用,包括加盟金、權利金以及保證金。因為,總部幫加盟店做品牌授權,還有前述的輔導服務事項,當然必須收費,這個費用就是加盟費用。
在這種關系之下所開出來的實體商店,就稱之為加盟店。在此必須強調是實體商店,因為,加盟一定是實體商店,而不是網路商店,坊間有人提到網路加盟,這個概念不正確。
加盟店一定是實體商店,而不是網路商店,因為實體商店才會有區域范圍的限制。譬如說,一家店開在台北,但是顧客在台中、在高雄,顧客不會特別跑到台北來消費,所以台中才需要開店,高雄需要開店,才有需要加盟的可能。但是,網路因為沒有區域范圍的限制,不管你在台北、台中、高雄還是國外,連到網路上面去都是一樣的,沒有區域范圍的限制,所以根本就沒有加盟的需要,因為網路商店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連上網,所以根本不需要加盟,坊間所談的網路加盟這個概念是不正確的,加盟一定是實體商店的加盟。
加盟店即店的復制,每家店所開出來的店格及模式,在總部要求下都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連鎖品牌在空間上面的延伸,加盟店各自開在不同的地區,但所掛的招牌都是統一制式相同規格的。
連鎖店所謂的"連",就是每家店的招牌要相同,招牌相同才表示大家連在一起,招牌相同才可以打廣告,招牌如果不相同,就無法打廣告。所謂的"鎖",指的就是總部對加盟店要有掌控力,對加盟店要鎖緊鎖死,如果總部對加盟店掌控力不足,對加盟店沒有辦法鎖緊鎖死,加盟店各行其是,不聽總部的指揮,那就不叫連鎖店,那就是連而不鎖了。
㈤ 公司可以讓加盟商開直營店嗎
不可以。加盟店和直營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什麼叫加盟店,老租就是向公可交納一定的加盟費芹含脊,管理費,品牌使用費。公司就給你提供技術服務,產品服嫌滲務,管理服務等服務支持。但加盟商自負贏虧。而直營店是公司直屬店鋪,由公司投資,由公司管理,由公司負責一切。說直接一定就是公司老闆自已開的店。所以加盟商不能開直營店。
㈥ 加盟店和直營店都有什麼區別呢
拿魚東家來舉例吧,加盟就是加入他們的餐飲行業,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魚東家產品,而直營店是他們自己公司開的店,和加盟並沒有什麼關系。
㈦ 加盟店模式和直營店模式,各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一、加盟店
1、加盟店模式:
加盟店是企業組織將其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店主,讓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
2、加盟店優點:
各加盟店的靈活性、主動性和自主性較強。市場比較穩定,有自主品牌,總部的廣告宣傳力度較大。比較容易管理,進貨、裝修等比較統一。
3、加盟店缺點:
各加盟店容易各自為陣,缺乏團隊合作精神,不便於統一管理、統一運營。
二、直營店
1、直營店模式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門店的經營形態。
2、直營店優點:
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 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等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3、直營店缺點:
各成員店自主權小, 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㈧ 什麼是加盟店和直營店的關系
連鎖店是指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連鎖店可分為直營店和加盟店。直營店:「直營」簡單從字面來理解,就是公司直接經營的門店,就是所謂的「總店」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屬於上下級的從屬關系,分店的工作安排基本是由總店指導安排。加盟店:「加盟」本質上就是一種合作的關系,指總部將連鎖品牌授予給加盟店,加盟店繳納一筆費用,總部與加盟店之間存在公平交易的關系。門店上的管理基本上是自行承擔,簡單的說除了品牌,其他都是各干各的,當然在門店經營上有一些問題,也是可以像加盟總部咨詢的,整體上雙方都是按照合同約束的辦事情。㈨ 做品牌連鎖沒有自己的直營店可以開放加盟嗎
開放加盟的話你沒有自己的品牌連鎖的話 ,那麼你是不能夠開放加盟的 ,因為這個品牌兒使用權並不在你這里,如果說你自己去搞的話, 那麼到時候別人起訴你 你就會承擔法律效應
㈩ 公司在全國沒有一家直營店,能招商加盟嗎招
您好,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這個是不會被允許的哈,要具備被加盟的條件,首先是得有兩家及以上的直營店才可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