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店鋪可以隨便給別人嗎
一般情況下,許多加盟者加盟店鋪的時候,都會受到加盟品牌總部的考核,這樣一來就能夠確保加盟者在加盟的協議時間里能夠跟總部有著合作關系,這樣就可以減少加盟者會在協議期間出現轉讓店鋪的情況。所以這種加盟的協議是在一個加盟者能夠長期穩定經營店鋪的條件下成立的,因此加盟品牌的總部就不會想要加盟者隨便吧加盟的店鋪轉讓出去。不過凡事都有絕對的,要是創業者真的在店鋪運營的過程中遇到一些很難解決的問題,實在不能夠繼續經營店鋪生意,從而不得不把店鋪轉讓出去。那麼對於這種情況而言,加盟品牌的總部也是會考慮實際的情況,然後讓加盟商把實際情況轉告給他,等總部審核其中的具體情況。如果品牌總部在審核後發現,加盟商確實是有難言之隱,而且對於店鋪轉讓的條件也符合,總部也知道加盟商不是故意違約的,那麼加盟商轉讓店鋪這件事總部就會同意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總部是不允許加盟商轉讓的。
所以加盟商在選擇做店鋪加盟的話,就要考慮清楚自己會不會有轉讓的風險,再決定去加盟吧。
2. 我做餐飲的,我店轉讓給朋友,朋友說還用我的營業執照,會對我本人有甚麼影響嗎
我做餐飲的,我店轉讓給朋友,朋友說還用我的營業執照,會對我本人有什麼影響?那個正常來講,沒有什麼影響,因為這店是你的,知道是你的,是你轉讓給朋友了,所以這個執照呢?嗯,正常來講,他應該換法人,他應該去換法人去,不花時間長的,這樣的話也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有關部門檢查呢嗯,是過不了關的
3. 加盟店能不能轉讓經營權
法律主觀:
看具體情鎮信況定。加盟店的經營權屬於特許經營權,是不可以擅自轉讓的,但書面告知主管部門,並經其同御族輪意,是可以轉讓的。《投資合作協議》規定:未經特許總部的書面同意,被特許者不得擅穗念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被特許者的違約責任。
4. 私自轉讓加盟店是違法的嗎
應該算是違約吧,違反合同法關於合同的相關約定,和一般的違法倒沒什麼關系。只是如果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需要自己負責罷了。
原因就在於,加盟企業需要對加盟方有一定的條件,如果你私自轉讓難保能夠達到加盟要求,一般來講,只要不對公司造成影響,轉讓加盟一般都是可以通過的,又何必要私自轉讓呢?
5. 加盟商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怎麼辦
特許人不允許被特許者擅自轉讓加盟店。特許者應在合同期中明確合同轉讓條件,申請加盟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在確定是否加入特許經營體系時要充分考慮不易退出特許體系這一點。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未經特許總部的書面同意,乙方(被特許者)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特許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例:麥當勞特許經營管控受質疑 特許經營人涉嫌私下轉讓股權
近日,長沙麥當勞平和堂五一廣場店遇到一群人堵門。一名自稱李波的男子,在門口張貼了「警示函」。「警示函」中寫道:邁湘餐飲、李清江,根據你與我們(李波、鄭曉靜、鄭波、劉斐四人)2012年9月16日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約定,我方累計投資數千萬元用於麥當勞餐廳的經營,享有35%收益及權益。
據了解,被堵門的這家麥當勞餐廳屬於湖南邁湘餐飲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邁湘餐飲」)所有,邁湘餐飲為湖南麥當勞的幕後實際運營商,該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13日,目前負責麥當勞在湖南全省55家門店的經營業務,也正是麥當勞「發展式特許經營」業務在湖南當地的指定運營商。
目前,在邁湘餐飲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上,僅顯示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股東李清江9500萬,佔95%的股份,梁珍珍500萬,佔5%的股份。但聲討方的李波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自己跟一些朋友也出資了3500萬注冊資金,占湖南麥當勞股權的35%, 並與其他股東簽署有《投資合作協議》,簽訂該協議的共有5人,分別是李清江、鄭曉靜、鄭波、劉斐以及李波。如果李清江跟其他人私下簽訂了股權轉讓或者代持協議,李清江的做法將明顯違反了麥當勞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許經營連鎖專家李維華告訴記者:「不論中國,還是在麥當勞全球的特許經營體系中,加盟者都無權將門店權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他人,包括完全轉讓和部分股權轉讓的形式。甚至說加盟商死亡之後,加盟商的配偶、子女想要繼承麥當勞加盟門店,也需要得到麥當勞公司的授權同意才可以。」
——特許經營第一網
6. 公司不讓轉讓加盟權,私底下轉讓出去會怎麼辦
具體根據合同情況而定
合同未有約定的應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司法部門裁定。
合同約定
(1)允許轉讓的條件下,看一看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才允許轉讓。比如說:需要經過總部書面同意等。如果在附條件可以轉讓的條件下,總部不同意的,也是不可以私自轉讓的,同樣的會構成侵權違約行為。
(2)不允許轉讓 合同明確規定不允許轉讓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就會構成侵權違約的行為,不但要做侵權賠償之外,還有可能會宗旨合同,這樣的轉讓合同就無效,損失會更大。
7. 我想轉別人的店鋪和加盟權,但加盟總部不給轉讓,我們能私下轉讓嗎,簽的合同有效嗎,受法律保護嗎
既然加盟總店不給轉讓,那你最好不要私下去轉讓,因為這么做是有風險的,做生意就是要讓風險控制到最低點。
8. 我做餐飲的,我店轉讓給朋友,朋友說還是用我營業執照不變,會對我有甚麼影響嗎
一,如果轉讓以後首搜,你的營業執照沒有變更,那麼說明您還是營業執照規定的法定代表人。這樣你就會承擔這者鍵歷個店對外的法律的義務。
二,建議您再轉讓營業執照以後,應該抓緊變更法定代表人。把法定代表人改為這個店的新的負責人。
三,如果在轉讓過程中有任何疑問的話,可以撥打熱線電話12345進行咨詢。亮春
希望能夠幫到你。
9. 加盟店面可以隨意轉讓給別人嗎
通常來說,大部分的加盟品牌在創業者加盟之前都會對其條件進行仔細的審核,以確保創業者在加盟之後的協議期限內可以穩定地與總部進行加盟合作,不會出現中途轉讓的情況。所以一般來說,很多的加盟品牌總部在和創業者簽訂協議的時候都是基於創業者可以長期穩定經營這樣一個前提條件之上的,並未把創業者中途轉讓作為一個正常的預案,所以也都是不允許加盟店面隨意轉讓給別人的。但有的時候,有些已經加盟了的創業者,在店面運營期間確確實實遇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實在是無法再繼續經營下去了,於是不得不轉讓給別人。針對這種情況,很多的加盟品牌總部原則上也是允許轉讓的,只不過創業者在轉讓之前需要向品牌總部告知具體情況,然後等待品牌總部的核實和評估。如果經過品牌總部的核實和評估之後,確定加盟創業者確實符合轉讓條件而不是故意違約的話,那麼創業者就可以將加盟店面轉讓給別人,否則的話是不允許隨意轉讓的。
所以創業者如果想要開加盟店的話,最好還是考慮清楚之後再加盟,免得出現轉讓的麻煩。
10. 店鋪轉讓不簽合同後果
法律分析:第一、賣家可能會惡意找回店鋪。第二、買家可能會隨意散播賣家信息。第三、買家可能濫用賣家身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握沒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段仔納行合同戚唯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