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盟勞務派遣公司條件
法律分析:1、需要有一個經營場所。
2、加盟勞務公司需要准備一定的加盟資金。
3、有獨立行為能力的社會公民。
4、可以接受勞務公司總部的管理和各種培訓。
5、加盟商能夠提供合適的經營場所。
6、投資商要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
7、加盟商要有強烈的事業心能夠很好的經營門店。
8、加盟商要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② 我的公司加盟了別人的公司,那麼其他人能加盟我的公司嗎
你們可以是合夥人,但是絕對不能算他加盟,因為加盟都是要服從總店安排的,你沒有讓別人加盟的權利。相當於你也是用別人的公司來經營的,這個就類似於拉麵店,你加盟了一個拉麵店,但是你不能授權別人來加盟,這個是要得到總店的認可的。
③ 加盟別人抽點合法嗎
合法。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因為通常來說加盟費不同,然後它算下來的一些抽成比例也是會不同的可能如果你的加盟費是幾十萬的話,有可能你的一些抽成是幾萬,當然如果是十幾萬的話,也有可能是那種幾千塊錢。
④ 關於加盟勞務派遣公司的相關文件
青島騰龍勞務集團
青島騰龍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是經山東省政府、工商稅務、國家質檢總局批准成立的國內知名的人力資源的領軍企業,該企業是以從事勞務派遣為核心業務,
自成立以來,騰龍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先後為本地地區各類知名企業提供人才派遣,人員達20000多人,同時還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廣州等各知名企業開展勞務派遣服務,騰龍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將人力資源外包和勞務派遣業務延伸到全國各地。
騰龍馳名品牌
中國騰龍青島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先後被評為全省「馳名勞務品牌」,省勞動保障廳根據投票結果、派遣規模、品牌影響力、輸出規模、社會認可度等進行綜合評比,最終確定了23個省級馳名品牌。騰龍公司以高質量、高效率、高信譽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信賴。
騰龍公司業務范圍迅速蔓延至全國,騰龍派遣的合作單位涉及到機械製造、包裝印刷、葯業控股、電子行業、實木業、酒店餐飲、地產物業、汽車物流、IT商場等百餘家國內外知名企業事業單位,為滿足全國客戶的需求,經總公司決定,將在全國加盟100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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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騰龍勞務派遣聯盟集團有限公司加盟流程
第一、加盟勞務派遣實地考察
第二、總公司協助加盟勞務派遣店面選址,共同協商確定店面具體地址。
第三、簽定加盟協議
第四、准備各項辦公用品
第五、分公司形象宣傳
第六、總公司安排勞務派遣培訓及分公司業務指導,青島騰龍勞務派遣公司委派人力資源總監前往加盟分公司為其經理人、文員員提供免費培訓,包括專業知識、經營項目日常業務操作流程、日常經營管理、營銷技巧、形象禮儀等方面的培訓;
第七、分公司管理和營業人員培訓結束,加盟分公司即可開業,開業時青島騰龍勞務派遣公司可委派培訓導師駐店支持;
第八、後期服務:對加盟分公司勞務派遣、人力資源方面項目常年免費培訓,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隨時聯系總公司,總公司根據分公司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並列出解決方案,保證該項目正常經營。同時,青島騰龍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加盟分公司實際的經營情況,按階段為加盟店提供有效的促銷宣傳方案,並根據實情提供各種類型的宣傳資料。
中國騰龍青島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加盟問答
1、沒有勞務管理經驗可以加盟嗎?
答:可以,總公司和分公司是魚水之情,只有分公司成功了,總公司才能發展壯大,互助互利。總公司將對分公司從經理到員工義不容辭地進行系統的培訓,緊缺行業定向實訓,只有成功、沒有失敗。
2、什麼樣的場所適合開勞務加盟公司?
答:城區、工業園區、人才交流中心、鄉鎮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區域。
3、經營場所面積需多大?
答:經營場所面積30-300平方,店面或寫字樓。
4、如何對加盟公司培訓?
答:a:在加盟公司現場速成培訓,馬上能進入營運角色。b:定點在加盟公司周邊地區共同培訓。
5、營業證照由誰負責申請?
答:總公司負責申領營業所需的相關證照及手續(相關費用由加盟公司承擔)。
6、什麼是加盟費?加盟費又是多少?怎麼交付?
答:加盟費是指總公司提供給加盟商的經營管理系統和允許加盟商統一使用公司名稱商標、商譽、服務標記、加盟公司網站建設等相關的費用。加盟縣級城市10000元、單列地級市20000元、省會城市30000元。
7、加盟期限是多少年?
答:一個加盟周期為兩年。
8、加盟期限已滿如何續簽?
答:一個加盟周期結束後,如果雙方需要繼續合作則必須按加盟公司屆時的加盟條件和加盟方式重新簽訂加盟協議,
9、加盟公司和總公司如何分工合作?
答:a、加盟公司負責支付加盟公司前期的所有投資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宣傳、稅務、政府部門的規費、房租、維修等費用。總公司負責控制加盟連鎖公司營運過程中所需的資源及材料。
b、加盟公司內部經營由加盟公司自行全權負責,外部關系協調由總公司負責。總公司不參與內部經營管理活動。
C、加盟公司應自行聘用數名業務人員在加盟公司負責業務發展、會同企業進行當地招工、安置監督行為,加盟公司聘請的人員勞動關系隸屬於加盟公司,工資等所有費用由加盟公司支付。
加盟騰龍全國聯盟勞務集團可行性分析報告
勞務派遣在歐盟等發達國家興起,近幾年在我國隨著經濟發展,用工荒、招工難,勞務派遣新的用工形式開始萌發、興起,市場潛力巨大、利潤巨大。傳統上的勞務輸出、職業介紹向求職者收取費用已逐漸成為歷史,勞務派遣不向就業者收費,由用工單位出資,商場潛力巨大、利潤巨大。
總公司對加盟公司從形象設計、開業策劃、宣傳策劃、經營支持、市場指導、專家講座、專業培訓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幫助加盟公司迅速打開運營局面,減少投資費用,加快成功速度,360°護航,共創雙贏。
優勢
後台優勢:國際化、專業化管理團隊,龐大的連鎖隊伍,已成為全國最有影響力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
資源優勢:全國有5000家技校,4900家職業中介,200餘家網點、供人合作單位和團體,1800家用人單位,資源共享。
宣傳優勢:新聞報導、雜志、電視、報紙、網站建設、全國友情鏈接等宣傳。
人脈優勢:國家勞動部、國家人事部政策法規指導,保駕護航。
⑤ 我如何讓別人加盟自己的連鎖店
何謂加盟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技術…等經驗,教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證金以及權利金等。
「加盟」含義延伸
特許加盟:即由擁有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總部,指導傳授加盟店各項經營的技術經驗,並收取一定比例的權利金及指導費,此種契約關系即為特許加盟。特許加盟總部必須擁有一套完整有效的運作技術優勢,從而專業指導,讓加盟店能很快地運作,同時從中獲取利益,加盟網路才能日益壯大。因此,經營技術如何傳承,則是特許經營的關鍵所在。 連鎖加盟 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存在持續契約關系。根據契約,總公司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以及商品供銷的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應的報償。加盟店在和總公司同一形象、商譽下,從事銷售同樣的商品或勞務。加盟店相對於總公司賦予的權利,必須投入相對的事業資金,包括加盟金、權利金、契約金在內的開辦資金。
特許加盟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特許者)以合同約定的方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被特許者)有償使用其名稱、標志、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經營模式。主要優點在於:特許者只以品牌、經營管理經驗等投入,便可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不僅能在短期內得到回報,而且使無形資產迅速提升。被特許者可以在選址、設計、員工培訓、市場等方面,得到經驗豐富的特許者的幫助和支持,使其運營迅速走向良性循環。
我國正式實施《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范國內連鎖加盟
商務部令 2004 年第 25 號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標 、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特許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投資設立特許經營網點,開展經營活動,但不得再次轉授特許經營權;或者將一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該被特許人可以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也可以在該區域內設立自己的特許經營網點。
第五條 開展特許經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特許人不得假借特許經營的名義,非法從事傳銷活動。
特許人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不得導致市場壟斷、妨礙公平競爭。
第五條補充條款:
針對中國教育發展網網路家教項目,特別規定允許同一地區經授權後開展內部競爭。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特許經營當事人
第七條 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 商標 、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三)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
(四)在中國境內擁有 至少兩家 經營 一年以上 的 直營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
(五)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特許人應當具有穩定的、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並能提供相關的服務。
(六)具有 良好信譽 ,無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欺詐活動的記錄。
第八條 被特許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擁有與特許經營相適應的資金、固定場所、人員等。
第九條 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信息;
(二)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經營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
(三)為被特許人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銷售、業務或者技術上的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特許人或者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特許人 不得強行要求 被特許人接受其貨物供應,但可以規定貨物應當達到的質量標准,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被特許人選擇;
(五)特許人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應當 承擔保證責任 ;
(六)合同約定的促銷及廣告宣傳;
(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被特許人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特許人授權使用的商標、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三)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獲得由特許人提供或安排的貨物供應;(四)獲得特許人統一開展的促銷支持;(五)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被特許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營業活動;(二)支付特許經營費、保證金;(三)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未經特許人許可不得轉讓特許經營權;(四)向特許人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合同約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許人的指導和監督;(六)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秘密;(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二)授權許可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內容、期限、地點及是否具有 獨占性 ;
(三)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支付方式以及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方式;
(四)保密條款;
(五)特許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質量控制及 責任 ;
(六)培訓和指導;
(七)商號的使用;
(八)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使用;
(九) 消費者投訴 ;
(十)宣傳與廣告;
(十一)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下列幾種:
(一)加盟費:是指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
(二)使用費:是指被特許人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
(三)其他約定的費用:是指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約定,獲得特許人提供的相關貨物供應或服務而向特許人支付的其他費用。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一定費用。合同到期後, 保證金應退還 被特許人。
特許經營雙方當事人應當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特許經營費和保證金。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於三年 。
特許經營合同期滿後,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可以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特許經營合同的續約條件。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原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者其他標志,不得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申請注冊為相似類別的商品或者服務商標,不得將與特許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登記為企業名稱中的商號,不得將與特許人的注冊商標、商號或門店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志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 簽訂 特許經營合同 之前 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第十八條 特許人應當在正式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提供真實、准確的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和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十九條 特許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從事特許經營的年限等主要事項,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內容和納稅等基本情況;
(二) 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點、經營情況以及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表等,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被特許人占被特許人總數比例;
(三) 商標的注冊、許可使用和訴訟情況;商號、經營模式等其他經營資源的有關情況;
(四) 特許經營費的種類、金額、收取方法及保證金返還方式;
(五) 最近五年內所有涉及訴訟的情況;
(六) 可以為被特許人提供的各種貨物供應或者服務,以及附加的條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夠給被特許人提供培訓、指導的能力證明和提供培訓或指導的實際情況;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及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曾對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等;
(九) 特許人應被特許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資料。
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條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合同約定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間及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未經特許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二條 未與特許人鑒定特許經營合同,但通過特許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許人商業秘密的人和申請人,應當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轉讓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廣告宣傳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傳內容應當准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 遺漏 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廣告宣傳材料中直接或者間接含有特許人的經營收入或者收益的記錄、數字或者其他有關資料,應當真實,涉及的地區及時間應當明確。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誤導、欺騙、導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標、廣告畫面及用語或者其他辨識標記。
第二十六條 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 誇大 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許經營活動的管理和協調,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特許人、被特許人信用檔案,及時公布違規企業名單。
第二十八條 特許經營行業協會(商會)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二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 1 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其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 備案 。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備案情況報上一級商務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在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專利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並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備案事宜。
第三十一條 在開展特許經營活動之前,特許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業務。
第三十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向原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范圍,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二)企業營業執照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復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修改);
(四)證明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有關文件資料;
(五)反映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基本信息資料;
(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七)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審批部門應當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 30 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申請人獲得批准後,應在獲得審批部門換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一個月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變更手續。
第三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在每年 1 月份將上一年度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報原審批部門和被特許人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專門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時,除符合本辦法外,還須符合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將已開展業務的情況向原審批部門備案,繼續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應按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港、澳、台投資企業在內地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參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 3 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九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 3 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廣告宣傳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選擇加盟體系應注意事項
選擇加盟體系應注意事項近年來,國內連鎖加盟業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連帶吸引大量的投資加盟者加入此一行業,然對有意投資的加盟者,在面對眾多的加盟品牌時,究竟應如何選擇方為上策?中華民國加盟促進協會秘書長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幾點做為參考。
一、須選擇本身已有相當經驗的連鎖體系,包括經營時間的長短及店數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時間不長,店數又少的品牌,由於本身連鎖的經驗都還不充足,加盟者貿然加入,風險性自然較高。
二、技術難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為外行,所以技術性愈低的行業愈適合加盟(如超商),技術難度若愈高,出師的時間愈長;通常技術性較高的行業,如美發、眼鏡等,較適合內部創業而不適合加盟。
三、須注意選擇行業的發展趨勢,究意是在穩定中成長?或是日趨沒落?
特別是有些屬於流行性的行業,在剛加盟時生意鼎盛,沒多久熱潮過去後,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須考量個人興趣,由於每個行業皆有不同的行業特性,加盟者最好選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業加盟,不要只一味顧著賺錢而忽略個人興趣。
五、須考量總部在同業中的競爭能力,這其間涉及到總部提供給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為同業間的競爭必然會涉及到品牌的優劣,第一品牌競爭力自然較強,相對的較小的品牌競爭力自然較弱了。
六、打聽已設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個品牌健全的加盟體系,應該會很樂意將所有店面的地址、電話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這些已開店者打聽相關資訊,而這種方式所獲得的資訊往往是最真實的,加盟者也可從其中了解未來大致的營運狀況。
除了以上六點外,當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資金等皆是加盟時所必須考量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簽合同的時候要寫清楚權利和義務,別到時候搞不清,合同寫清楚點。
⑥ 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有什麼壞處
1、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可能會收取高額的加盟費用,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利潤。
2、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可能會收取高額的經營費用,穗遲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效益。
3、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可能會收取高額的技術御燃服務費,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技術支持。
4、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可能會收取高額的品牌使用費,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品牌形象。
5、加盟別人的基礎公司可能會收取高額的管理費猜拆李用,這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管理效率。
⑦ 我想和別人合夥加盟一個項目,要注意些什麼
合夥開店,簽署協議是很重要的一項。俗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賬」,更不用說合夥開店啦。
所有的問題都擺到「明面兒」,處理好了,就可以很好地避免糾紛。那麼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合夥協議,或者說是一份合夥合同,同時談一談簽訂合夥協議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
前期工作
資格審查。由於全體合夥人即合夥企業要對合夥人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一定要審查好合夥人的資格,包括合夥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夥協議的最重要的方面,合夥人的身份證明一定要備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協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3、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4、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
3、合夥企業的名稱、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和合夥期限;
4、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及逾期出資的違約責任; G \R6=K:f7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
6、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上的職責分配。其中具體操作上要注意的是合夥企業的賬目要清晰。可聘請專業人員按規定建立健全,注意單據入賬的審批制度要經全體合夥人通過,合夥人有查閱帳目的權利;
7、入伙和退夥的有關事項;
8、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的有關事項;
9、關於違約責任要有明確的規定。
注意事項
凡涉及合夥事務的管理制度,盡量落實到書面上,預防將來發生爭議,無據可查。為了更加保險,可以找專門的機構索取合夥協議書。
⑧ 面試官為什麼要不斷追求優秀人員加盟企業呢
站在企業的整體角度來講,是希望通過不同角色的面試官,盡可能360度的去評估候選人是否匹配,不一定是最優秀的,但是他們一定要找最合適的。
然後站在每一輪面試官的角度,其實他們也會有各自的立場和考量范圍。
面試
是通過書面、面談或線上交流(視頻、電話)的形式來考察一個人的橘閉橘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通過面試可圓團以初步判斷應聘者是否可以融入自態鬧己的團隊。是一種經過組織者精心策劃的招聘活動。
在特定場景下,以面試官對應聘者的交談與觀察為主要手段,由表及裡測評應聘者的知識、能力、經驗和綜合素質等有關素質的考試活動。
面試是公司挑選職工的一種重要方法。
⑨ 剛成立的公司加盟別的公司有影響嗎
剛成立的公嘩粗司加弊蘆族盟別的公司沒有影響。加盟一個已經成功的品牌,相比獨立創業的成功率要高出很多,也能少走很多彎路,換句話說,加盟是站在巨租弊人的肩膀上,起點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