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轉讓了別人加盟的老潼關肉夾饃店還能用之前的牌子嗎
這的看你簽訂合同的條款是怎麼寫的。如果轉讓的是店鋪加上加盟店的特許加盟權,就可以使用。如果合同里轉讓的只是房產,沒有附加條件,使用以前的招牌是侵權行為。
⑵ 如何才能使用別人的商標
1、普通許可
即商標注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
同時,商標注冊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我們最熟悉的商業品牌加盟代理就是用的這種方式。商標注冊人可以多選擇一些被許可人進行商標授權來獲取收益。
2、排他許可
這種情況也很好理解,商標注冊人只能選擇一位被許可人進行授權,而被許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
這種情況下商標注冊人和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權是並行的,排他許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區內使用該商標。如果出現商標侵權行為,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當商標注冊人不起訴或者怠於起訴時,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
3、獨占許可
獨占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區內,將該注冊商標只許可給一個人使用,商標注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注冊商標。
這種情況下被許可人相當於「准商標權人」當商標被侵權時,被許可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獨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只有等到許可合同上的時間到期後商標注冊人才能再次使用該商標。
4、商標使用許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58號)第七十一條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銷售,拒不停止銷售的,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⑶ 您好,我加盟一個品牌,他是打著別的牌子去招商的,合同上面寫的不論什麼情況不給退,現在還能退嗎
結合筆者辦理的大量加盟類案件,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是可以通過訴訟主張退費的
一是,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屬於特許加盟的法律關系的
二是,需要在合春團理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的訴請,一般需要盡快訴訟,最佳的訴訟時間一般在1-2個月內(當然要結合合同內容)時間長了,不會支持,亦有法諺「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沉睡者」
三,需要未接受對方的主要服務,未開店經營
或者是
對方存在欺詐(這里的欺詐並非是簡單的意思表示瑕疵,而是應當從法律性質上判斷是惡意的並且足以影響合同目的的羨世實現)
又或是
對方存在嚴重的違約行為。
至於你說的合同中約定加盟費概不退還,此類約定一般可以通過訴扒派橘訟主張無效。
如果存在以上條件是可以委託律師通過訴訟主張退費的,具體可以搜索咨詢余智明律師
附:親辦案例
⑷ 加盟的店面,去工商局注冊的其他名字,掛加盟店的牌子有問題嗎
沒有問題的,你所說的牌子是門頭吧,只要是你注冊的不是公司性質,而是個體戶,就一點關系都沒有,我做是totoro,個體戶的合作商都是用的我們門頭的,沒有問題。
⑸ 我朋友加盟的熟食店 然後我在跟他學。然後掛他加盟的牌子 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朋友是同意的 這
你朋友在加盟的時候會簽訂合同的,你讓他看看合同上是否約定了你朋友開店的數量,如果有約定只能開一家店並且使用品牌,那你是不能在掛他牌子開店的。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開店數量,你可以通過你朋友的在開一家分店由你來投資並且經營,當然你們之間事先要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好,避免以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至於你想用他的授權書辦理自己的營業執照,是辦理不了的,授權書上授權人的姓名是你朋友,工商是不會給你辦理的。希望能幫到你,如果你想開熟食店,可以自己學技術(學技術可以去北京一品佳味),在辦營業執照開屬於自己的店,這樣可以免去加盟費、降低投資成本、不通過公司進料,利潤更高。僅供參考
⑹ 如果不加盟用別人品牌開店,會不會受到處罰
如果對方進行了商標注冊,那你就是侵權了,如果對方起訴你,當然會受到處罰。
⑺ 加盟一個品牌,供貨方用別的牌子冒充我所加盟的品牌供貨,怎麼辦用什麼途徑來維護我的權益
這個只有走法律程序,要麼就是去315消費者維權的處理這個事情。
⑻ 加盟店轉讓後,其經營者還在用以前的商標,總公司為什麼起訴我侵權
因為你轉讓加盟店的話必須跟總公司溝通好,不能私自轉讓的,要是公司計較起來是可以起訴你的,除非你不加盟了轉讓出去,他直接換別的品牌就不關他們的事!
⑼ 如果不是加盟商,亂用加盟商的招牌會怎麼樣
那肯定是侵權行為,最好不要這樣做,真覺得他們品牌好,與他們合作就可以了,做生意講誠信這是最基本的,沒必要亂用冒用。
⑽ 餐飲加盟店轉讓後還能使用該品牌嗎
不能,轉讓的是房子而不是品牌。簽訂加盟協議的雙方有變化,所以無法使用該品牌。如果認為品牌較好,可以簽訂新的加盟協議,這樣就不會有糾紛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