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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轉讓能變更法人可以要回嗎

發布時間: 2023-01-25 18:22:48

⑴ 請問一下,我接了一家加盟店鋪,變更了法人後,還能正常經營嗎合法嗎

你接了一家加盟店鋪遍了法人後,還能正常經營,其實如果說你接了一家加盟店戶,變更了法人,這樣你再經營的話,就屬於不合法的,因為店鋪的合法人不是你的了,除非你們之間有協議,就是你租這個店鋪,然後有經營的權利,沒有法人的權利。

⑵ 加盟店轉讓經營權可以嗎

可以。加盟店的經營權屬於特許經營權,是不可以擅自轉讓的,但書面告知主管部門,並經其同意,是可以轉讓的。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⑶ 店鋪轉讓,法人不變更可以嗎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責任是否仍由原法人承擔若有,可否在合同中規避此類責

你對法人有誤區。法人只是公司的人格化,法律上的擬制人,並非實實在在的自然人。比如月亮公司,法人就是月亮公司,經營中出現重大責任由月亮公司的資產承擔,股東只是以出資額內為限承擔責任。你要變更的是法人代表,這是自然人。他代表法人行使權利和義務。
若不變更,可在合同內約定,出現問題由實際負責人承擔。

⑷ 公司已轉讓但法人沒變更現在法人反悔要收回公司對方不願意有用嗎

公司轉讓意味著股權轉讓,一旦轉讓就意味著股權是別人的了。
那麼,公司也就是別人的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管理公司的,由公司股東會或者其他組織產生。
只要股權一旦轉讓,公司就是別人的了,跟法定代表人沒有關系。
對方不願意,法定代表人是沒有用的。看對方願不願意把股權轉讓給原來的股東了。

⑸ 法人變更給別人還能變回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變更回來。只有公司董事,執行董事和經理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沒任職是不能當法定代表人的,並且變更也需要股東會的決議。有決議後准備相關材料去辦理變更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⑹ 加盟店可以變更法人嗎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約定不準變更,你若變更則涉嫌違約。如果沒有約定,你若有權變更,也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⑺ 我是轉讓的一家連鎖店鋪。現在想把營業執照上的名字換成自己的請問有什麼辦法

1.你可以變更[需要他來操作]
2.注銷掉重新注冊[[還是需要他先注銷,因為上面是他的名字]
3.加盟已經到期,這個等於轉讓時你沒有了解清楚。如果你繼續經營如果不是大名牌可能沒有事情。
如果加盟的牌子所有企業知道的話可能要求你重新加盟才可以使用。這個你自己要先明白。如果沒有人問也沒有關系。另外如果加盟到期的話其不是沒有新產品供應了呀。

⑻ 沒有簽訂轉讓合同我把店鋪轉讓過來了,錢給了。但是我現在不想轉了可以退嗎

可以退,但是也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我國買賣合同並不一定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也受法律保護。所以沒有簽訂轉讓合同不代表你們之間沒有合同。現在不想轉了可以退,不過需要合同沒有履行完畢,如果已經登記過戶了,那麼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沒有退的可能。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想履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不過需要合同沒有履行完畢,如果已經登記過戶了,那麼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沒有退的可能。如果沒有履行完畢有違約的可能,還需要看違約的原因,若原因符合合同法上的法定解除權相關規定,或符合雙方之間的約定解除事由,則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也要賠償對方損失;若不符合上述情況,解除合同後要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以就違約責任進行協商,或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按照法律的規定,法律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有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沒有簽訂轉讓合同我把店鋪轉讓過來了,錢給了」表明已經完成房屋的佔有交付,如果已經過戶則已履行完畢。即使未履行完畢,但是反悔違約也要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影響信譽,建議和對方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⑼ 公司變更法人後能否再變更回原來的法人

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選舉和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須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按章程辦理。
只要你本身具備法人資質就可以申請變更為法人,不過變更之前需要前法人和股東等同意,當然公司章程也可能有另外規定,這個需要看您的章程是怎麼規定的了。

⑽ 我是大股東先讓別人做法人注冊好公司,兩個月後我可以做法人了,此時我可以把法人變更回來嗎

你說的法人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設股東會的有限公司一般是以執行董事做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選舉也可以是認命的,也可以以股權多少產生的,如果你是控股股東,那你可以一家獨大你隨時也可以把法定代表人變更成你自己(只要符合你公司章程規定的法定代表人產生程序)去工商局做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