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向前輩跪求一篇關於連鎖加盟的管理文件和詳細合同!
連鎖加盟經營方式大同小異,
可以參考以下:
連鎖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NB
甲方(總 部):久久激情網
乙方(加盟商):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久久激情保健品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久久激情保健品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久久激情保健品(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使用有「久久激情保健品」標記。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和區域保護
1、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2____年,合同期滿後按二十一條實行。
3、加盟金。每個加盟店為______元,在簽定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4、本商店作為總部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准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廣告統一樣式;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總部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5、區域保護:在已有的加盟店周邊半徑一千米以內不得再做久久激情保健品加盟店,加盟店不得私自加盟總部加盟店,(除地區總代理以外)如有要求,需提交總部審核和通過.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總部」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總部」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總部」旗下代理品牌商品,才能使用「總部」的商標進行活動:
(3)在商店的擺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准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統一化,標准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准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總部」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總部」徽記;
2、有關「總部」徽記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總部」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標准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必須是經營總部旗下產品。
2、加盟店在經營總部旗下所有代理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的承認,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總部審核。
3、加盟店不得向其它渠道進得總部旗下所代理的品牌產品,加盟店要經營總部旗下的代理品牌產品相同產品,必須向總部進貨。
4、總部可定時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是否屬於總部進得貨品,總部有權查看加盟商的進貨表進行審核。
5、至本合同簽定日起,加盟商須在10天內完成首批進貨的總貨款支付,未按要求時間內支付貨款費用的,須向總部交納伍千元違約金。
第六條 貨款結算.
進貨商品貨款結算:以先付款後發貨原則,訂好進貨清單,支付進貨總貨款,總部按排貨物,由總部進行配送.
第七條 標准,統一化門面廣告展示
加盟店必須使用總部提供的統一廣告樣式,可按實際店面結構,進行局部改動,改動後的樣式,必須經得總部同意不得在合同期內私自改動廣告樣式.
第八條 商品退換貨原則
向總部(支部)所進的貨,加盟店可以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包裝必須完成,而保質期在半年以內,可以調換,但不可退貨,不可以現金方式進行,在調換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加盟商承擔.
第九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一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二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停止營業前還清所有債務。
第十三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四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總部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及處理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違規第五條、第七條需向總部交納違約金伍千元。總部發出交納違約金通告日起3天內需交納完費用.
(6)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六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並加以實行。
第十七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八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不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應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申請。需徵得總部同意才可解除合同有限期。
第十九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7)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8)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並,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第二十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總部」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總部」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總部不利的言行,文字。
第二十一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二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簽定合同日起二個月內需完成開店一切准備,租房,裝修,進貨,開業.如二個月內未完成需向總部交納已伍千元違約金,交納時間在總部發出違約金通知時三個工作日要完成違約金交納。
附件一:《久久激情特許陸面經營加盟-全國統一加盟供貨價》電子文檔
附件二:《久久激情特許陸面經營加盟-配套設備表》
附件三: 《久久激情特許陸面經營加盟-證書》
總部:(甲):久久激情網 加盟者:(乙):
代表人: 法人代表: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地址:中國河北泊頭市裕華東路檢察院東行100米 加盟店地址:
『貳』 加盟合同,違約了加盟費可以拿回來嗎
拿不回來
1.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糾紛產生的原因是特許加盟合同提前解除後,雙方對合同解除的後果不能達成一致的認識,這在當前的特許經營糾紛中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具有代表性。以下結合本案的爭議焦點,就其反映的法律問題展開探討,以期為同類糾紛的解決提供參考。
2.其次、特許加盟費是否應退還
加盟費一般是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後,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務部發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將加盟費定義為「被特許人為獲得特許經營權而向特許人支付的一次性費用」,雖然《辦法》屬於行政規章,效力層次不高,但該定義仍可作為本案審理時的一個參考。
3.第三、實踐中,特許雙方往往並不清楚加盟費的性質,只是約定加盟費「一次性支付」,有的把加盟費看作是合同中特許使用費的一部分或預付款,也有的把加盟費理解為合同保證金。因此,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時,特許雙方對加盟費應否返還產生爭議。
4.最後,一般情況下,特許雙方一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即要求加盟者交納加盟費,特許人才可能把特許經營權授予加盟者,加盟者也才有可能開展特許經營業務。正如《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被特許人(加盟方)交納加盟費是為了獲得特許經營權。加盟費可以說是加盟者獲取特許經營資格的對價,有了這種特許經營資格,加盟者才得以借雞下蛋、快速實現資本的積累。然而,取得特許經營資格並不意味著經營活動能順利展開,並取得成功。我們知道,特許經營作為一種特殊的商業模式,特許人首先應有自己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資源;為將這些經營資源授權給被特許人使用,必須對被特許人提供相關的培訓和支持,以使其順利開業;在被特許人開業後,特許人仍需與其保持密切聯系,繼續提供支持與幫助,促成其成功經營。可見,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5.在市場經濟中,商業風險隨時存在,而特許經營恰恰具有低風險低成本擴張、迅速廣泛佔領市場的特點,加盟者正是通過交納加盟費獲得特許經營資格,從而降低經營風險。美國有關商業立法中規定加盟費是加盟者必須交納的風險金,其原因就在於加盟者交納該費用後即可直接享受他人成功的經營模式,大大降低創業風險。因此,在合同開始履行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中途解除時的處理原則,而特許方又切實履行了收取加盟費所應承擔的義務,將特許權授予了加盟者,那麼,即使中途解約,加盟費也不存在退還問題。
『叄』 我剛加盟了一家店,但合同上沒有公章,以個人名義簽的,合同內容很模糊,現在才知道受騙了我應該怎麼辦
在此份合同中,對方連最基本的合同形式都沒有,合同內容不清楚,這樣的帶來的麻煩也是很嚴重的。樓主還能聯繫到這個人嗎?如果可以的話,可以請求法律援助的。只要您要出合同啊,匯款底單啊什麼,一系列證明,這樣還能有一線希望!希望樓主能盡快挽回損失!
『肆』 如果加盟一個品牌,但對方以個體工商戶跟你簽的合同,但對方經營范圍里沒有加盟事項,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對方是個體工商戶且經營范圍沒有連鎖加盟這一項,是不允許展開連鎖或加盟經營的。如果對方有品牌,品牌是可以授權給你使用的,這兩者有很大不同。
『伍』 請教:裝飾公司加盟合同
++++裝飾公司連鎖加盟協議書
甲方 (總部):+++++裝飾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加盟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了進一步拓展市場,更好地開展裝飾工程業務,經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項,達成共識並簽訂本協議。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進行經營活動,分公司名稱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冊地址 。
4、分公司經營范圍 。
二、加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壹萬元(¥10000)加盟費,本協議期滿或解除時加盟費不予退還;
2、甲方向乙方的徵收的管理費用採用固定管理費用的模式,管理費為每年伍萬元(¥50000),管理費自簽訂本協議5日內支付;次年管理費應於上年度協議簽訂日期前支付,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費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收回資質(包含各種資質證明文件)及公司名稱、形象使用權。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信譽保證金貳萬元(¥20000)元,協議期滿後退還,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違法亂紀,不遵守行業道德的行為(包括簽合同時不正規操作,給客戶或業主造成損失,不能及時解決賠償;乙方在保管業主、客戶的工程款或定金、訂金期間出現丟失或帶款潛逃),或其他對++++裝飾公司造成名譽損失的行為,總公司有權沒收其信譽保證金且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甲方將在沒收乙方信譽保證金後將其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配合辦理乙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義對外從事合法經營活動,並為分公司提供相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和證書。
3、甲方負責每年的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質必備證件的年審,年審相關費用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等證件的年審,年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發布不真實信息的,則甲方有權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如情況嚴重,可進行罰款,罰款的標准另行制訂。如產生法律糾紛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有義務對合作夥伴(乙方)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並對廣告的統一投放、人員培訓提出合理的建議。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擔任分公司的負責人,在不違背公司總部的經營方針和協議約定的情況下對分公司有經營權和管理權,乙方可根據自身的情況調整經營活動,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需備齊正常運營所需各項資料:如房屋租賃契約、房產證證明復印件等相關證件。
3、乙方不得轉讓、轉借、出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同時,乙方不得將資質證及其相關證件轉借他人或挪作他用。如有違反,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4、乙方必須遵守法律,合法經營,注重甲方形象及聲譽。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情況進行抽查,如發現有以下現象,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1)乙方中途自動放棄經營;
(2)乙方未經總部許可,私自將分公司轉讓第三方經營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違反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導致被相關管理部門暫停經營、吊銷執照或強行關閉的;
(4)乙方採取不正當競爭的影響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經營的,甲方將根據情節作出是否終止協議;
(5)乙方惡意損害公司形象和聲譽的。
(6)乙方及其僱用人員除了正常經營管理需要外,應遵守總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將甲方或其站點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否則,甲方將通過法律途徑向乙方追究責任並索賠損失。
五、甲乙雙方合作經營項目
1、雙方有一方無法單獨完成或者雙方基於客戶資源等原因進行的合作經營項目,利潤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與管理、共同承擔盈虧。
2、為能夠很好的將合作經營項目與乙方單獨經營項目進行區分,雙方在開展進行具體項目合作時應該以必要的書面形式將權利義務進一步明確。
3、合作結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轉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轉交工程)一方簽定合同收取相關款項後3日內按照約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協議期限及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無法正常經營而解除本協議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將業主、客戶的業務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確認,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撤銷、過戶或變更手續,甲方須在上述撤銷、過戶或變更手續完成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信譽保證金退還乙方,對於乙方的經營場所甲方有優先受讓權。
3、協議到期解除協議時甲方歸還乙方所付費信譽保證金;需續約的則另外簽訂續約協議,信譽保證金暫時不予退還,直到再次加盟結束並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還乙方信譽保證金。
七、關於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規定:
(1)甲方在總部設立工程部並配備相應的項目經理和施工人員,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費用規定選擇甲方現有施工人員對其所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及工程款結算;
(2)如乙方將其工程發包給其他施工承包人,該承包人應具備合法資質,並在甲方工程部備案以便甲方統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結算由乙方與該承包人自行約定。;
(3)客戶拒絕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於施工質量,則相關責任由負責施工的項目經理承擔;如原因在於設計方面,則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免責條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大面積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變更等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將退還乙方已交納的信譽保證金。
九、情勢變更條款: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雙方簽訂合同時的情勢發生重大變更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無意義,一方可根據法律上成立的情勢變更事由,提出對合同進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相關事項
1、甲乙雙方互相不負責,任何一方單獨針對第三方債務、承諾、義務和責任,甲乙雙方將不保證、不負責對方本協議外的義務、債務或開支等。
2、在本協議正常執行的前提下,甲乙雙方互相不為對方的經營結果負責。
3、本協議之加盟方式,允許乙方採用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原則。但乙方須具備完善的財務制度、按章納稅。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出現偷稅漏稅等違反法律的行為,該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鑒於乙方是僅以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經營活動,甲方並不實際參與其正常經營活動。因此,出現以下責任時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及民事責任:
(1)乙方因為獨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糾紛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所僱傭員工而產生的支付工資福利等費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在外賒購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義租賃辦公場所、設備等而產生的費用;
(5)乙方雇傭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為意外而產生的醫療、勞保費用;
(6)乙方在經營加盟分公司期間所產生的或者在法律上應該承擔的其他任何費用及責任;
(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的,最終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在出現糾紛時應該獨立解決並以分公司和自有資產承擔責任。根據本協議加盟形式,如出現訴訟、仲裁情況,乙方應自行解決,同時承擔相關所有費用。
(2)本協議經雙方平等協商,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認同後得以補充或修改。補充或修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履行協議時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總部)簽章: 乙方(加盟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陸』 連鎖店加盟合同範本
合同樣本如下: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柒』 我跟加盟商簽了合作協議書,如果我單方面不執行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讓協議書約定的責任。一般加盟商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違約責任在合同後面一般都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