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店不給員工交社保也不簽合同如果去勞動局去告能告贏嗎
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工資卡流水、出勤卡之類
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系,補交社保。如果入職不滿一年,可以要求因為沒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一年內雙倍工資補償。如果入職超過一年,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Ⅱ 勞動仲裁具體需要哪些證明才可以告公司
公司發給你的證件如廠牌、名片、工作資料如合同、發貨單等,銀行流水清單、加盟店的招牌(拍照)和工商登記信息等到勞動仲裁委立案。
Ⅲ 加盟店不給員工交社保也不簽合同如果去勞動局去告能告贏嗎
沒簽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交社保只要你拿出上班依據,比如發工資,同事證明,一定贏的。
Ⅳ 加盟店拖欠工資可以告總部嗎
法律分析: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Ⅳ 跟品牌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工資由品牌公司和代理公司一起發,勞動仲裁找誰
勞動仲裁時可以將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作為被申請人,代理公司給你支付工資也是代付,你可以不予認可。只要你手頭上有勞動合同,品牌公司可以找第三方代理公司代理你的社會保險。如果公司獨自改變支付規則,改變勞動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
Ⅵ 與店中店發生勞動糾紛如何申請仲裁
發生勞動糾紛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你把需要仲裁的理由以及資料都帶去,然後到勞動部門填寫資料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