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開店要注意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網上開店要注意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要銷售
1)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銷售的商品,如武器彈葯、管制刀具、文物、淫穢品、毒品。
2)假冒偽劣商品。
3)其他不適合網上銷售的商品,如醫療器械、葯品、股票、債券和抵押品、偷盜品、走私品或者以其他非法來源獲得的商品。
4)用戶不具有所有權或支配權的商品。
Ⅱ 想加盟個網店,
一 收集信息
在開店之前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准備工作,信息收集對於一個網商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各位不用我說也知道它的作用是吧。而對於一個新手來說不知道要收集哪些信息才是有用的,我剛開始也是這樣,沒有頭緒,後來我慢慢意識到:只要是和網店有關的都是要了解的對象。包括淘寶的發布商品規則、支付寶使用規則,論壇規則、社區規則、促銷活動規則等等。當然我講的肯定不是夠全面,這還需要新手自己去探索。
二 尋找貨源
在了解了所有有關網店的細則之後就是找貨源。一個成功的網商必定有自己的長期供應商。而成功的關鍵因素就是要找一個好的貨源,質量、款式、價格都必須有自己獨特的優勢所在。這樣才會在眾多的競爭中留有一席之地。不過有些新手會說我沒有那麼好的基礎、沒有很好的實力、沒有經驗等等一系列問題。當然任何問題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凡事都是在困難與挫折中成長的,問題與機遇並存。所以不管你如何對待這些問題,千萬不可以在貨源上掉以輕心。現在網路如此便利,全國各地的產品你輕松可以搜到。大的批發市場、地方特色街道、網路都是新手尋找貨源的好辦法。我建議新手們像我一樣先嘗試在阿里巴巴找貨源,供貨商不要找太多家。我做網店之初就是在阿里巴巴找到的第一個供應商——瑞格珠寶現在我還保持著和他們的合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三 發布產品
貨物收到之後,就要准備把商品放到店鋪當中發布了(在此之前一定要准備一部數碼相機)而應該怎樣處理圖片呢?大家都知道很多賣家都是在使用Photoshop處理器。這個軟體早已被各位所認同了,而怎樣使用呢?我還是建議新手們多去咨詢一下長老級的賣家,相對來說他們在這方面都是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另外,現在有些供應商提供淘寶數據包,裡面有編輯好的圖片和資料,我們直接下載使用就可以,方便得很。我的供應商瑞格珠寶也提供此類服務,大家可以參看一下節省了我的大量時間。
四 商品上架
圖片准備好之後就可以上架了。編輯商品的時候有些新手不知道有效期是有何作用的。有7天和14天兩種選擇模式剛開始我是選擇了14天有效期,而後來在生意的慘淡情況下咨詢了一下朋友,才知道7天和14天的天壤之別:大家都知道,淘寶是把快要時間到期的寶貝放到最前頁。而選擇14天的話,你的商品曝光次數是14天一次。而選擇7天的話可以多曝光一次。這樣你的瀏覽量和成交量的機率就多了一倍。
五 物流管理
發貨管理選擇一個好的物流公司也是關鍵,建議各位問下老賣家們。這樣也會給賣家減少因為物流延期或破損而產生的糾紛。在發貨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1)出貨之前一定要仔細的檢查每一件商品,特別是帶電池或電子類的是檢查重點。2)如果有些商品圖片和實物因為色差而出現不符的話應該在發貨之前與買家說明。3)如果數量不足或稍帶瑕疵的商品也盡量和買家說明,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六 宣傳推廣
促銷許多新手都在開始的時候面臨著信用危機。為什麼?我想各位不用我說了吧!所以一定要把握任何機會進行宣傳、做廣告:多逛社區、多寫貼回帖、參加活動、加入旺鋪、直通車、支付寶社區、支付寶活動、支付寶促銷、寫貼回帖等等。
七 支付管理
支付寶管理就是等於資金管理。我現在是在使用三個帳戶,一個管理銷售資金、一個管理進貨資金、一個管理開支成本資金。這樣做便於我們對自己的生意更好的去管理,特別是對銷售情況的好壞做到一目瞭然。
八 經營防騙
防騙意識要時刻都要記住。在現在的社會當中,形形色色的騙子是無奇不有,行騙方式更是我們防不勝防。但你只要記住一點:不要貪小便宜。不要以為天上真的會掉餡餅,俗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切記!不管對方以什麼樣的借口,到最後都會叫你把帳號密碼透露給他。只要是對方談到了這一點,請一定要提高警覺。切記!
九 售後服務
在我的意識里,不管每一筆訂單利潤是多少(對於新手來說有時也有可能會虧點),我會始終把服務做到讓買家感覺滿意為止。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不管和買家發生什麼樣的不愉快的事情,都要認識到這一點,甚至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賣產品,更是在賣服務。誰的服務到位,誰的成功幾率就大點。特別是提供一些獨家的服務,這樣更容易樹立自己的品牌,比如我就承諾7天無理由退貨,當時在我經營網點的時期,沒有一個店主敢做出如此的承諾,我第一個做的,所以,大家都相信我的產品的質量。這里我可以透漏一下,這7天無理由退貨是我向供應商提出的,當時,瑞格珠寶答應給我的條件,我為什麼不能給我的客戶呢?不過,現在據我所知這個「7天無理由退貨」已經成了瑞格珠寶網對所有代理商的承諾了,已經沒有什麼獨家優勢可言。
十 誠信管理
何謂誠信?誠信是任何行業中的買賣存在的一大堅固基石,也是人們所有活動最最最最重要的基礎!網店更是如此。所以我們要必須創造一個以誠信為本的網上購物環境。面對每一個客戶都必須真誠以待。
一般向大鳥詢問「怎樣開網店」的朋友,都是什麼都不懂的菜鳥,而這樣的人,恰恰一定要落實到心動,比如今天在網店中國看到了一篇很好的介紹怎樣開網店的文章,那麼立刻去做,馬上去淘寶網,一步一步的學習,按照步驟慢慢的來,不要怕麻煩,你要知道,要是真的成為網商,以後麻煩的事情還多著呢,但是賺錢的樂趣也很多。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Ⅲ 開網店有什麼法律約束的嗎
目前除了北京,其它都沒約束,只要發布的商品合法就行!
以淘寶來簡單說說:
1.辦理網上銀行
2.注冊支付寶,認證
3.注冊淘寶帳號,認證
4.隨便發布十個商品,就可以激活開店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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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加盟店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1 目前加盟市場魚龍混雜,加盟之前要考察清楚加盟商是否有加盟資質,和所加盟的行業前景,
2 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有合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Ⅳ 加盟店有關法律知識
我覺得相關的主要是以下兩個商務部的規章: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另外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商標法>和<合同法>的知識也很重要.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商務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第二章特許經營活動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並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企業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
(二)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三)特許經營操作手冊;
(四)市場計劃書;
(五)表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書面承諾及相關證明材料;
(六)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依法應當經批准方可經營的,特許人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特許人提交的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之日起10日內予以備案,並通知特許人。特許人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特許人名單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並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
(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
(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
(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
(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
(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特許經營期限應當不少於3年。但是,被特許人同意的除外。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續簽特許經營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四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並按照約定的內容和方式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
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第十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收取的推廣、宣傳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推廣、宣傳費用的使用情況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轉讓特許經營權。
被特許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
第十九條
特許人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將其上一年度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情況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條
特許人應當依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條
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條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以及保證金的返還條件和返還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辦法;
(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
(八)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
(九)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一)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特許人不具備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許人利用廣告實施欺騙、誤導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八條
特許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被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並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條
以特許經營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以特許經營名義從事傳銷行為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活動中涉及商標許可、專利許可的,依照有關商標、專利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協會組織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製定特許經營活動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特許經營活動當事人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前款規定的特許人,不適用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商業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關聯公司,是指特許人的母公司、特許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子公司、與特許人直接或間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擁有全部或多數股權的公司。
第四條 特許人應當按照《條例》的要求,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披露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信息,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第五條 特許人進行信息披露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特許人及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1、特許人名稱、通訊地址、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現有直營店的數量、地址和聯系電話。
2、特許人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概況。
3、特許人備案的基本情況。
4、如果由特許人的關聯公司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和服務,應當披露該公司的基本情況。
5、特許人或其關聯公司在過去五年內破產或申請破產情況。
(二) 特許人擁有經營資源的基本情況。
1、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能夠提供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及其它經營資源情況。
2、如果上述所列經營資源的所有者是特許人的關聯公司,披露該關聯公司的基本信息,特許人同時應當說明一旦解除與該關聯公司的授權合同,如何處理該特許經營系統。
2、特許人(或其關聯公司)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涉及訴訟或仲裁的情況。
(三) 特許經營費用的基本情況。
1、特許人及代第三方收取費用的種類、金額、標准和支付方式,不能披露的,應當說明原因,收費標准不統一的,應當披露最高和最低標准,並說明原因。
2、保證金的收取、返還條件、返還時間和返還方式。
3、要求被特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前支付費用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說明該部分費用的用途以及退還的條件、方式。
(四) 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條件等情況。
1、被特許人是否必須從特許人(或其關聯公司)處購買產品、服務或設備及相關的價格、條件等。
2、被特許人是否必須從特許人指定(或批准)的供應商處購買產品、服務或設備。
3、被特許人是否可以選擇其他供應商,以及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五) 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服務的情況。
1、業務培訓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包括培訓地點、方式和時間長度。
2、技術支持的具體內容,說明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及相關頁數。
(六) 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方式和內容。
1、特許人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方式和內容,被特許人須履行的義務和不履行義務的後果。
2、特許人對消費者投訴和賠償是否承擔連帶責任,如何承擔。
(七) 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情況。
1、投資預算可以包括下列費用:加盟費;培訓費;房地產和裝修費用;設備、辦公用品、傢具等購置費;初始庫存;水、電、氣費;為取得執照和其他政府批准所需的費用;啟動周轉資金。
2、上述費用的數據來源和估算依據。
(八) 中國境內被特許人的有關情況。
1、現有和預計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授權范圍、有無獨家授權區域(如有,應說明預計的具體范圍)的情況。
2、對被特許人進行經營狀況評估情況,特許人披露被特許人實際或預計的平均銷售量、成本、毛利、純利的信息,同時應當說明上述信息的來源、時間長度、涉及的特許經營網點等,如果是估算信息,應當說明估算依據,並明示被特許人實際經營狀況與估計可能會有不同。
(九) 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審計的特許人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
(十) 特許人最近5年內與特許經營相關的重大訴訟和仲裁情況。
1、重大訴訟和仲裁指涉及標的額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訴訟和仲裁。
2、應當披露此類訴訟的基本情況、訴訟所在地和結果。
(十一) 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重大違法經營記錄情況,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1、被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處以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的。
2、被判處刑事責任的。
(十二) 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1、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2、如果特許人要求被特許人與特許人(或關聯公司)簽訂其它有關特許經營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供此類合同樣本。
第六條 特許人在推廣、宣傳活動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其發布的廣告中不得含有宣傳單個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收益的內容。
第七條 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披露信息前,有權要求被特許人簽署保密協議。
第八條 特許人在向被特許人進行信息披露以後,被特許人應當就所獲悉的信息內容向特許人出具回執說明(一式兩份),由被特許人簽字,一份由被特許人留存,另一份由特許人留存。
第九條 特許人隱瞞應當披露而沒有披露的信息或者披露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特許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被特許人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舉報,經查實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實施。
Ⅵ 關於加盟的法律法規
你好,你所經營的商品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要看具體是什麼商品)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三條 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好的結果是你們協商點錢,不就是點加盟費么。付了加盟費你也放心大膽的做了。
最壞的結果他們到法院去告你,你還得付因此而得到的獲利,或者到工商局去舉報你,工商局也可以對你進行罰款。
Ⅶ 加盟店的法律責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冊成立的公司,那麼屬於獨立的法人,否則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個部門,有公司承擔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Ⅷ 開網店需要遵守那些法律方面的法規
1、開網店主要需要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商標法》、《廣告法》等。
2、法律依據:《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網路 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商標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和《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Ⅸ 我想要加盟開店,都需要哪些法律文書
首先要簽定合同,取得加盟商的特許經營權
然後辦理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
需要准備店面房產證復印件,(是租的房子還要租房協議書)
身份證復印2張
一寸照片5張.
到當地工商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再到稅務部門辦稅務登記,現在好象還得辦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