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故辭退員工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② 酒店無故辭退員工,需要那些證據與手續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酒店無故辭退員工,員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需要那些證據與手續主要是:
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酒店的工商登記資料。
2、員工與酒店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3、酒店辭退員工的證據。
4、與所主張的權利有關的證據,如工資收入的證據、在酒店工作多少時間的證據等。
③ 華住全季就店無辜辭退員工怎麼辦
應該補償N+1個月工資。
④ 酒店無故辭退員工,安勞動法應該怎麼申請賠償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工令1年賠1個月工資,沒有提前30天通知辭退,賠償2個月工資。二塊加起來的賠償金額就是你應得的錢。
⑤ 飯店無緣無故辭退員工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
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
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
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
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
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
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
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
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⑥ 飯店無故辭退員工應該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員工無故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員工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單位辭退勞動者需要滿足的條件(一)協商解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過失性辭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⑦ 我在酒店上了3個月班被無故辭退能獲得賠償嗎
如果是酒店的原因辭退你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無理由辭退的要求兩倍補償。
可以要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參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⑧ 酒店因無故辭退員工,我有權在多少日內申請勞動仲裁
1、單位無故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
2、勞動仲裁的期限為勞動糾紛發生之日開始的一年之內。
3、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4、申請材料: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5)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5、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